【摘要】:2)轮椅坡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无障碍出入口的轮椅坡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图10-44 室外无障碍坡道的平面尺寸7)轮椅坡道临空侧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 50386—2005),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无障碍住房。
1.无障碍坡道设计要求
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轮椅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轮椅坡道宜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
2)轮椅坡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无障碍出入口的轮椅坡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3)轮椅坡道的高度超过300mm且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扶手应符合相关规定。
4)轮椅坡道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表10-4 轮椅坡道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
注:其他坡度可用插入法计算。
5)轮椅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无反光。
6)轮椅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50m,如图10-44所示。轮椅在进入坡道之前和行驶完坡道,进行一段水平行驶,能使乘轮椅者先将轮椅调整好,这样更加安全。轮椅中途要调整角度继续行驶时同样需要有一段水平行驶。(www.xing528.com)
图10-44 室外无障碍坡道的平面尺寸
7)轮椅坡道临空侧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8)轮椅坡道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相关规定。
2.无障碍台阶(图10-45)设计要求
台阶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的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0m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50mm,并不应小于100mm。
2)踏步应防滑。
3)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台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
4)台阶上行和下行的第一级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其他台阶有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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