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建筑功能的要求
满足使用者对建筑的功能要求,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建筑设计的首要任务。例如,设计住宅时,首先要满足家居生活的需求,各个卧室设置应该做到布局合理、通风采光良好,同时还要合理安排客厅、书房、厨房、餐厅、卫生间等用房,使各类活动有序进行、动静分离、互不干扰。
2.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总体规划是有效控制城市或局部地区发展的重要手段。单体建筑是总体规划中的组成部分,应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和周围环境的关系。总体规划通常会为单体建筑提供与城市道路的连接方式或部位等方面的设计依据。同时,总体规划还会对单体建筑提出形式、高度、色彩等方面的实际要求,使每一个新建建筑与原有基地形成协调的室外空间环境组合。
3.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
合理的技术措施能够保证建筑物的施工安全、经济有效的建造和使用。为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更高目标,应根据不同设计项目的特点,正确选用相关的材料和技术,并根据建造空间组合的特点,选择适用的建筑结构体系、合理的构造方式和施工方案,力求做到高效率、低能耗,并且保证建筑物建造方便、坚固耐用。
4.适应所处的环境特点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气候差别很大,建筑设计必须与当地的气候特点相适应。对于寒冷地区,建筑设计应满足保温、防冻、防止冷风渗透等要求,其平面形式宜采用有利于保温防寒的集中式布置,且外窗的大小、层数及墙体的材料与厚度应受到一定的限制;炎热地区的建筑则应保证通风、隔热等要求,建筑的平面设计布局常以分散式布置为主,构造设计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www.xing528.com)
5.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工程项目的建造是一个复杂的物质生产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一般在项目立项的初始阶段应该确定项目的总投资,在设计的各个阶段还要有周密的计划和核算,反复进行项目投资的估算、概算及预算,重视经济领域的客观规律,讲究经济效果,以保证项目能够在给定的投资范围内得以实现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合理的调整。
6.符合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2月6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强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
7.考虑建筑的视觉效果
建筑物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同时,还要考虑人们对建筑物审美方面的要求,以及建筑物所给予人们的精神享受。高品质的建筑设计应当既有良好、鲜明的个性特征,同时又是整个城市空间和谐、有机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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