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文分析,楼兰城址的现存形制是在曹魏、西晋时期,特别是在西晋时期形成的。这个形制与当时所在的西域长史府治所有着直接的关系。关于魏晋时期的西域长史府及其治所,史籍缺载,因此我们只能从城址中出土的大量木简和纸文书来进行研究。
楼兰出土汉文木简和纸文书共有五批:第一批是1901年斯文·赫定挖获的,计木简121枚,纸文书36枚;第二批是1906年斯坦因挖获的,计木简166枚,纸文书35枚;第三批是1914年斯坦因第二次来楼兰又挖获了木简59枚,纸文书44枚;第四批是1909年日本大谷探险队成员橘瑞超在LK遗址挖获的木简4枚,纸文书45枚;第五批是我们这次调查所得的,计木简63枚,纸文书2枚。五批共计木简413枚,纸文书162枚。现将这些木简、纸文书中直接记载绝对年代、记载楼兰地点和出现西域长史官衔的木简和纸文书挑拣出来分析如下:
斯文·赫定所获的木简、纸文书,先交德国卡尔·希姆莱释读,后因希姆莱逝世而再交孔拉德释读。在这些物品中,有年号记载的木简11枚,纸文书4枚〔18〕。其中曹魏嘉平年号的1枚,咸熙年号的4枚;西晋泰始年号的8枚,永嘉年号的2枚。
孔拉德在释读年号时,将嘉平释为喜平,永嘉释为永喜。永喜年号经查西汉至西晋无此纪年,喜平是东汉灵帝年号但为“熹平”而非喜平。经查原图版,此字原书把“嘉”字中间的“口”写成“四”字,当释为“嘉”。嘉平是曹魏齐王芳的年号,木简书嘉平四年即252年。永嘉是西晋怀帝司马炽年号,木简书永嘉四年即310年。由嘉平至永嘉,其间出现年号次数最多的是泰始,共有8枚9见;其次是咸熙,有4枚5见。咸熙是曹魏元帝曹奂的年号。查《三国志·魏书》曹奂的咸熙年号只使用了两年,于265年12月由司马氏取代。木简中有咸熙三年者,盖因西域离中原绝远,尚不知司马氏代魏,仍奉行咸熙三年年号。泰始是西晋武帝司马炎代魏后使用的年号,木简中有泰始二年即266年,泰始四年、五年、六年分别为268、269、270年。这些年号告诉我们,自曹魏至西晋时,这里一直在活动着,活动最频繁的时期是曹魏末年和西晋初年,即司马氏代魏的前后期间。
斯文·赫定所获木简中明确记载“楼兰”地点的有4枚,纸文书有5枚,列举如下:
(1)史顺留矣(?)□□为大涿池深大又来水少计月末左右已达楼兰(简版Ⅰ,2)
(2)当以诣楼兰(简版Ⅱ,34)
(3)泰始六年三月十五日统楼兰从椽位马厉付行书(简版Ⅴ,107)
(4)白叔然敬奏(查原图版“奏”为“禀”)
从事王石 二君前
在楼兰(简版VI,117)
(5)三月一日楼兰白书(纸版Ⅱ,2)
(6)三月十五日楼兰卑白(纸版XVIII,15·3)
(7)六月六日楼兰贱甥马厉再拜白(纸版ⅩⅤⅢ,15·2)
(8)楼兰主国均那羡(纸版ⅩⅩⅡ,19·7)
(9)还楼兰推(纸版XXVII,b,5·2)
第(3)、(4)、(5)、(6)、(7)、(8),是由楼兰承办的文书或发出去的信件,如称“付行书”“楼兰白书”“楼兰卑白”“楼兰贱甥再拜白”等。其中(4)是书信的木牍封面,“石”字下的空格是结绳打封泥用的。第(1)、(2)、(9)是来到楼兰地方的记载,如称“已达楼兰”“诣楼兰”“还楼兰”等。
斯文·赫定所获木简中明确记载“长史”官衔的有一枚:
出长史函书一封诣敦煌府蒲书十六封具十二封诣敦煌府二诣酒泉府二诣王
怀阚欣
泰始六年三月十五日统楼兰从椽位
马厉付行书□□孙得成(简版Ⅴ,107)
这一枚木简是登记从楼兰发出去的十七封书信,其中函书一封是长史发往敦煌的,因为这长史官衔最大,所以列在首书,蒲书十六封是官署分别发往敦煌、酒泉及王、阚二人的,简的下半有承办此事的时间和官吏的具名。这枚木简很明确地告诉我们,在楼兰城中有长史及其椽属的设置。
斯坦因在楼兰所获木简和纸文书,分为两个部分,他先把比较完整的交给法国沙畹释读,这部分已由王国维、罗振玉转录在《流沙坠简》中;另一部分是比较残零的,由张凤带回国内,集录在《汉晋西陲木简汇编》一书中。沙畹释读的木简纸文书,其中有绝对年号记载的木简16枚,纸文书3枚。为了便于研究,兹将这些年号列计如下:
年号和年数 出现次数 相当公元 帝王名称
景元四年 1 263 曹魏元帝
景元五年 1 264 曹魏元帝
咸熙二年 2 265 曹魏元帝(www.xing528.com)
泰始二年 1 266 西晋武帝
泰始四年 2 268 西晋武帝
泰始五年 4 269 西晋武帝
泰始六年 4 270 西晋武帝
泰始 1 西晋武帝
永嘉六年 2 312 西晋怀帝
从这些年号更进一步说明了在曹魏、西晋时期,特别是在司马炎时期对于此地经营的积极态度。仅泰始这一年号就出现了12次,占总次数的63%,达到了高峰。木简有建兴十八年的纪年,建兴本系西晋最后一帝司马邺的年号,只使用了四年(313—316),晋室南移史称东晋。东晋元帝改元建武。在凉州接替西晋政权割据河西的是前凉张氏。从吐鲁番哈拉和卓64TKM3号墓出土有建兴三十六年柩铭和日本大谷探险队在新疆所获木简有“建兴四十八年”记载看,前凉张氏一直奉行的是西晋愍帝建兴年号。据《晋书·张轨传》记载:至建兴四十九年(361)张天锡才改奉东晋升平年号〔19〕。在曹魏、西晋时期,西域长史和高昌戊己校尉名义上是直属中央王朝领导,实际上是由凉州刺史管辖,所以在西晋灭亡以后张氏割据河西,西域长史和戊己校尉无疑皆属张氏统属,奉行张氏所奉行的年号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枚木简还告诉我们一个事实,楼兰在前凉建兴十八年(330)时,这儿仍在进行活动。
在斯坦因所获木简和纸文书中,有楼兰地名的木简2枚,纸文书2枚:
(1)帐下将薛明言谨案文书前至楼兰□还守堤兵廉(屯戍丛残,简三)
(2)建兴十八年三月十七日栗□胡楼兰(屯戍丛残,简十一)
(3)楼兰以白(简牍遗文,纸四)
(4)八月二十八日楼兰白疏恽惶恐白(简牍遗文,纸四)
这4枚木简、纸文书中,其中1为下启上的公文呈式,是楼兰本地部将“帐下将”向上送呈的文书。2为廪给登记簿木简,“栗”是“廪”字之误,这枚木简是说廪给楼兰当地的少数民族即胡人食用。3、4是从楼兰地方外发的文书。从这几件记载,不但告诉我们这里的地名叫做“楼兰”〔20〕,而且告诉我们这里除了汉族吏士以外,还有少数民族“胡人”居住。
在斯坦因所获木简中,明确冠有西域长史官衔的3枚:
(1)西域长史承移今初除月二十三日当上道从上圭至天水(屯戍丛残,简二)
(2)西域长史文书事郎中阚适(屯戍丛残,简十一)
(3)因王督致
西域长史 张君坐前
元言疏(简牍遗文,简二)
这3枚木简,其中1根据王国维的考证,是西域长史从上圭出发要到楼兰就任的通知书;2是西域长史府椽属郎中承办的文案;3是由外地发来的给西域长史的函件。这些木简说明,如果西域长史不驻扎于此,就不可能有如此的函件往来。
《汉晋西陲木简汇编》辑录的木简44枚,其中有年号的8枚:泰始二年的1枚,泰始三年的2枚,泰始四年的2枚,泰始五年的1枚,泰始年数不明的2枚。纸文书中有泰始四年1枚。有楼兰地名的木简2枚:1.楼兰耕种(简图43页);2.诣楼兰(简图49页)。第一枚是说在楼兰耕种田地,第二枚是说来到楼兰这个地方。有长史官衔的木简2枚:1.长史君教(简图56页);2.长史鸿移(简图56页)。这两枚木简是说名叫“君”或“鸿”的长史,要叫这里的吏士干什么事或移送什么函件。
在日本橘瑞超挖获的木简纸文书中,只见有年号的木简1枚,其年号是泰始五年。
我们这次在楼兰工作期间获得的木简,有年号记载的4枚,都是泰始年间的。其中泰始二年1枚,泰始四年2枚,泰始五年1枚。有楼兰地名的纸文书一枚,文书上书“辛苦不能□致到楼兰敕骍”。有长史官衔的木简1枚,书“张□(?)长史”。“张”后一字为草体不识,看来既不像张骏时期的西域校尉张植,校尉与长史同官,又不像张天锡时期的西域校尉张颀。
以上所举木简和纸文书,可以使我们得到以下几点认识:第一,从曹魏齐王芳嘉平四年(252)至前凉建兴十八年(330),前后78年间,这里与我国的封建王朝一直保持着紧密的隶属关系。绝对年号不绝于记载,特别在曹魏后期和西晋前期,咸熙、泰始的年号频出,说明这是经营这个城市最积极的时期;第二,木简和纸文书向我们表明,这里就叫做楼兰,从楼兰迎来送往的,有公文函件,有敕令书信,有官吏往来,有军事组织,有屯田种地,有禀食记录等;第三,楼兰这个城市是曹魏、西晋时期西域长史府的治所、驻地。从木简和纸文书上不但可以屡见“西域长史”或“长史”的官衔及活动记载,而且在长史之下还有许多椽属或吏士,仅上文所引出现的就有“史”“从椽位”“郎中”“帐下将”等。
当我们在肯定楼兰古城和西域长史府治的时候,与此相关联的一个问题也必须讨论,这就是“李柏文书”引起的海头与楼兰的争论问题。这个问题最早是由我国的学者王国维引起的。王氏治学是严谨的,这个争论也是十分必要的。主要的问题不在王氏身上,而是在稀里糊涂的橘瑞超。本来这个问题已由日本学者森鹿三解决,但因我国和国外一些人士仍以王氏的论述为根据、坚持王氏的说法,所以争论还存在。为了澄清问题,还是有必要进一步加以讨论。
1909年3月,日本大谷探险队成员橘瑞超,在罗布泊西岸从米兰到楼兰的探险途中,挖掘出土了“李柏文书”残纸4页,其中两页比较完整。橘氏未经及时整理便与同行野村一起去印度,野村将他们的挖掘品带回日本,而橘氏又随大谷光瑞赴伦敦,在伦敦橘氏会见了斯坦因,提供了这些文书的照片。斯坦因将其与他在楼兰所获木简纸文书比较,认为字体类似而肯定了这些文书出自LA(即楼兰)遗址。消息传开以后,西方人士从斯氏之说。其后文书影印本传到我国,王国维在研究这一文书时发现,在“月二日到此”的“此”字上圈去了原字,旁边注上了“海头”二字,于是争论从此展开。王氏用海头来驳斥楼兰是对的,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地方,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但是王氏在肯定海头否定楼兰时,把海头的具体地点定在LA,却是不对的。为了弄清问题,我们引用王氏在《流沙坠简》序言中的一段论述,他说:“至魏晋木简残纸,则出于罗布淖尔涸泽北之古城稍西,于东经九十度当北纬四十度三十一分之地(着重点是笔者所加,下同)。光绪庚子(1900年,该年斯文·赫定一行发现楼兰遗址,1901年才掘获木简残纸——笔者)俄人希亭(应是瑞典人赫定,当时俄国没有人去过——笔者)至此地,颇获古书,后德人喀尔亨利(即本文中的卡尔·希姆莱)及孔拉第(即本文中的孔拉德)二氏据其所得遗书,定此城为古楼兰之墟。沙畹博士考证斯坦因所得遗物亦从其说。余由斯氏所得简牍及日本橘瑞超氏于此所得之西域长史李柏二书,知此地决非古楼兰,其地当前凉之世实名海头。”在这段话中有两处特别紧要,一是经纬度,这个经纬度恰恰是斯文·赫定标定的楼兰经纬度〔21〕,也就是斯坦因编号取名的LA〔22〕;二是“于此所得之西域长史李柏二书”,请注意“于此”二字,在“于此”二字上王国维把斯坦因所得的LA简牍与橘瑞超所得的李柏文书拉扯在一起了。“此”者指的是“海头”,由此,王氏把海头的实际地点弄成了LA,再用LA来驳斥楼兰之所在,这就造成了王氏在具体位置上的错误。海头究竟在哪里?经过日本学者森鹿三先生的不断努力,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从橘瑞超那里发现了该文书出土地点的照片,这个地点就是斯坦因编号的LK遗址〔23〕。LK在LA遗址西南50公里,在米兰遗址东北约100公里,这是两个完全不能拉扯在一起的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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