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碑文记载:“主客长史阴隆之孙,都官长史驎和之子”,“子盐城令孟瑜,孙中书东宫舍人仕信等”,由此得知,除碑的缺文不计,阴氏家族,至少四代都是麹氏高昌王国中的重要官员。
祖——父——自己——子——孙
隆 驎和 尚□ 孟瑜 仕信
? 都官长史 主客长史 盐城令 中书东宫舍人(www.xing528.com)
关于麹氏高昌的官制,史籍记载简略,唯《周书》和《梁书》的《高昌传》稍详,《周书》上说:“官有令尹一人,比中夏相国;次有公二人,皆其王子也,一为交河公,一为田地公;次有八长史,曰吏部、祠部、库部、仓部、主客、礼部、户部、兵部等长史也……;次有八司马,长史之副也;次有侍郎、校书郎、主簿、从事,阶位相从,分掌诸事。次有省事,专掌导引。……诸城各有户曹、水曹、田曹。每城遣司马、侍郎相监检校,名为城令。”《梁书》除上述各官以外,多“门下校郎、中兵校郎、通事舍人、通事令史、谘议、校尉”。笔者根据新中国成立前后吐鲁番地区大量出土墓砖、碑记和官私文书,对麹氏高昌王国的官制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研究成果撰成《麹氏高昌王国官制研究》一文,刊布在1984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文史》第二十二辑上。据笔者研究,麹氏王国中央除《周书》所举八部外,尚有都官部和屯田部,都官部与其他各部一样,首长为都官郎中,副长官为都官长史,其品位属第四等级,根据各部分工,都官部相当于中朝官制的刑部,主管违法者的断罪或赦免、公私债务纠纷和户婚诉讼等事。阴驎和为都官长史,是都官部的副长官。主客部的首长是主客郎中,副长官是主客长史,阴尚□为主客长史,是主客部的副长官,其品位亦属第四等级。主客部主管宾客接待、对外朝贡纳聘以及有关礼仪事宜。盐城令属麹氏高昌地方官制,麹朝晚期根据笔者研究有郡四县十三城九〔2〕,城的首长为城令,阴瑜为盐城令,其官阶亦属第四等级。盐城地望在今吐鲁番市西10公里的交河故城之南也木什塔格(山)南麓,此地有破城遗址,山上出产赤白晶盐,赤者红似朱砂,白者色如水晶,色泽蕴润,味咸甜,曾是高昌王国向中原王朝的主要贡品。由此看来阴尚□及其父子作官虽有中央与地方之别,但其官品都是一样,均为麹朝的重要官职。其孙阴仕信为中书东宫舍人,舍人为王者亲近之官;中书的职掌是起草诏令、传宣王令、掌呈奏章等事,多以才学美博者为之;东宫是嗣接王位的太子宫府,阴仕信是王国中央的中书,又是太子宫府的舍人,其官位据笔者研究虽属第五等级,但他一身而二任,实权十分宠重。
笔者从吐鲁番出土墓砖统计,从高昌望族大姓在麹氏王朝出现官职资料来看,阴氏家族仅低于累世与麹氏宗族联姻的张、高、范姓,与马姓同属于第4位,由此得知阴氏家族也是高昌王国中的显姓望族,构成了麹氏统治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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