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时还有干支,建初二年的一件署明干支为庚午,承平五年的一件干支为丙戌,承平八年的一件为己丑,义熙五年的一件为甲午。
1975年春新疆的考古文物工作者对吐鲁番县的哈喇和卓古墓区TKM88号墓和99号墓作清理时,清出了两枚纸质文书,均两面书写,上有建初二年,承平五年、八年,义熙五年的年号。同时还有干支,建初二年的一件署明干支为庚午,承平五年的一件干支为丙戌,承平八年的一件为己丑,义熙五年的一件为甲午。这两枚文书被收录在1981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一册(以下简称《出土文书》)里。编者在这些文书的目录和标题上,分别冠以王朝名称和注出绝对年代,建初二年的一件写作“西凉建初二年(406)功曹书佐左谦奏”,承平五年的一件写作“北凉承平五年(447)道人法安弟阿奴举锦券”,承平八年的一件写作“北凉承平八年(450)翟绍远买婢券”,义熙五年的一件写作“义熙五年道人弘度举锦券”,此件文书虽未冠以王朝名称和注出公元纪年,但编者在注释里说:“暂属北凉时期。”1978年《文物》月刊第6期《吐鲁番哈喇和卓古墓群发掘简报》(以下简称《78年简报》),对这些年号也作了初步推测。简报称:“根据文书中的干支情况和墓葬中的陶器形制,我们初步认为,文书中的建初、承平、义熙三个年号不可能属于东晋、西凉和北凉,但也不会超出北凉以后到麹氏高昌早期即麹坚章和年号界线之外。”于此,对这些年号的归属和年代问题,便产生了较大的分歧意见:建初二年是否属于西凉?承平五年、八年是否属于北凉?义熙五年是否也属于北凉?弄清这些问题不但对于研究吐鲁番地区的中古历史,而且对于研究十六国、北朝时期西北地区的割据政权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试就这些年号年代问题略抒己见,以求正于诸位学者。(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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