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类问题中叶君列举了7例,经笔者检查,所谓“已释而误释”者只有1例,其余6例都是属于“当释而未释”的范围。综观《指瑕》通篇文章,似乎这方面的问题最多,但经笔者细细读来,所持态度恰恰与之相反。
有意思的是叶君在这部分所谓问题的开头语中,写了两句笔者比较熟悉的话:“碑志的俗体字、别体字、笔误字及笔划增减字,著者能识别的均改为通行汉字了;而假借字、生僻字、武周新字等仍据原文录入。”笔者搜索思绪原来在《集注》的“凡例”中找到了原文,“凡例”云:“砖志志文的俗体、异体字、原文笔误及笔划增减的字,经笔者辨认能辨识者,以通用汉字录入;砖志中有的同音假借字、别体字和生僻字含武瞾周朝颁行的字,仍据原文录入。”两相对照前一句中,叶君以“别体字”代替了“昇体字”,后一句中叶君又把“别体字”略去了。须知,笔者在这里使用的“异体字”与“别体字”是具有不同含义的两类字,异体字是要与本字比较或可辨别的字,而别体字是指错别字。
例1,《唐永徽四年(653)张元峻墓志》(原书475页,序号238):“公启洪原于上古,槯妙质于今辰。”笔者注释“槯,原字写作‘’”。叶君按:“‘’不是‘槯’字,而是‘摧’。”接着叶君引了《汉语大字典》的“槯”是木名加以佐证,从而指斥释“槯”,“与墓志词义不合”。可是接下来叶君又说:“‘摧’可指丧亡,故有‘榷年’一说。”叶君进而引了《唐开元三年(715)张公夫人麹娘墓志铭》有“呜呼哀哉,爰从挺岁,以及槯年”为证,进而再次加以肯定“‘槯年’即指亡年”。笔者查该砖志图版和笔者录文,“槯年”确实是“榷年”,这就把笔者搞糊涂了,叶君这一例证究竟是在肯定笔者释文的“槯年”呢,还是在反对他自已的“摧年”?
叶君又云:“‘摧’又写作‘榷’,如《武周史建洛妻马氏墓志》:‘僻踊绝浆,心榷如半死之桐。’”笔者查《武周史建洛妻马氏墓志》系黄文弼挖获,只有录文,黄氏录文和笔者转录都非常清楚,是“心搉”而非“心榷”。“搉”等不等于“榷”,等不等于“摧”,叶君既没有提出根据,也未加以解释。
以下6例,即叶君所举例2至例7,他都当成俗字,即俗体字,而且指斥笔者“当释而未释”者,现列举如下:
例2,《唐龙朔三年(663)范隆仁墓志》(原书508页,序号256):“简扷强能,补于新兴副城主。”叶君按:“‘扷’字,当是‘拔’的俗字。”
例3,《唐龙朔三年(663)赵海玫墓志》(原书510页,序号257):“忽染疾,医药无潦。”叶君按:“‘疾’当作‘沉疾’”;“‘无潦’当作‘无疗’。”(笔者按:查原书“无潦”笔者已经作了注释。云:“‘潦’,原字写作‘潦’,假借为‘疗’。”笔者释为假借字,叶君作为俗体字)。
例4,《唐乾封二年(667)范永隆夫人贾阿女墓志》(原书531页,序号269):“号天地,无益于魂灵。”叶君按:“‘’字即‘扣’的换旁字。”(www.xing528.com)
例5,《唐总章元年(668)杨保救墓志》(原书540页,序号273):“亲号啼,悲恸城国。”叶君按:“‘亲’即‘亲戚’,‘俄’为‘戚’之俗字。”
例6,《唐仪凤二年(677)张氏墓志铭》(原书565页,序号285):“砬砺身名,功□□□。”叶君按:“‘砬砺’即‘砥砺’。‘砥’又俗作‘’,‘’又讹作‘砬’。”
例7,《唐仪凤三年(678)王康师墓志铭》(原书566页,序号286):“少禀志节,懂卓无阿。”叶君按:“‘慬’为‘谨’的换旁俗字。”
笔者在“凡例”中说得清楚,这些偏旁部首错写或字形结构变异的错别(别体)字,或假借字,照录原文,而叶君把这些字统统纳入了俗体字,也就是他所说的“俗字”。所谓俗体字,笔者的理解是指约定俗成而将该字偏旁部首挪动或将字形结构改动,但与本字比较可以识别的一类异体字。由于归类不同认识差距也就大。笔者认为“凡例”是一部著作的规范性要求,我不知道叶君是否把“凡例”读清楚了,如果是的话也许我们的认识可以缩短许多。
其实《集注》一书照原文录入的别体字、假借字、含武周颁行的字,不只是叶君所指的这6例,还有不少,这里再举两例,如《唐咸亨五年(674)张欢□妻唐氏墓表》(彩图七,原书556页,序号282)中的“□”字;如《武周长安三年(703)张礼臣墓志铭》(原书610页,序号304)中的“阿衡后,匡俗济时”的“”字,砖志图版都十分清楚,不但《集注》未予注释,笔者至今也不知其解。尤其是后一字,笔者曾撰《吐鲁番出土砖志所见武周改字考述》,刊发在《吐鲁番学研究》2002年第2期上,特别提出,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多了,笔者仍在等待方家指正,叶君是搞古籍研究的,可否为笔者释疑解惑?
(原载《吐鲁番学研究》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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