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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中央行政官制及东宫、王都官制研究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昌王国中央的行政官制,按《麹斌造寺碑》所书,由绾曹郎中至各部司马,可以排列为四个等级。司马以下各级系据墓表、墓志与官府纸文书资料排定。在王国的各级行政官职中,往往加有将军戎号,这些戎号也是我们研究等级的重要依据。除了上述研究的各部行政官职以外,在王国中央还有其他官职,按出现等级,从第四等级开始有中兵校郎、财官校尉、殿中侍御史、驸马都尉等官。此财官校尉,其职掌应与东晋、刘宋之材官将军相类同。

王国中央行政官制及东宫、王都官制研究

高昌王国中央的行政官制,按《麹斌造寺碑》所书,由绾曹郎中至各部司马,可以排列为四个等级。司马以下各级系据墓表、墓志与官府纸文书资料排定。在王国的各级行政官职中,往往加有将军戎号,这些戎号也是我们研究等级的重要依据。现将这些行政官职按其等级列述如下:

第二等级 绾曹郎中;

第三等级 吏部郎中、民部郎中、仓部郎中、库部郎中、祀部郎中、都官郎中、主客郎中;

第四等级 吏部长史(晚期改称吏部侍郎)、兵部长史(晚期改称兵部侍郎)、民部长史、仓部长史、库部长史、祀部长史、都官长史、主客长史、屯田长史,中(兵校)郎、财官校尉、殿中侍御史、驸马都尉;

第五等级 兵部司马、民部司马、仓部司马、库部司马、祀部司马、都官司马、主客司马、屯田司马,(门下)校郎、通事舍人;

第六等级 兵部参军、民部参军、库部参军、祀部参军、都官参军、主客参军、屯田参军,通事令史;

第七等级 兵部主簿、民部主簿、库部主簿、都官主簿、主客主簿、屯田主簿;

第八等级 民部吏、屯田吏,省事;

第九等级 左亲侍。

绾曹郎中,按《麹斌造寺碑》属第二等级。

各部郎中,《麹斌造寺碑》的碑阴不见排列,但在碑阳的碑额上有“郎中麹斌”,正文中在叙述麹斌的历官时又书“振武将军□□□史”。关于郎中一职,上文已经述及,并指出此“史”字当系抄录“中”字之误。这里再作些补充。《延昌二年(562)张洪墓表》称“追赠振武将军仓部郎中”。振武将军按戎号属第三等级,此和仓部郎中正好与《麹斌造寺碑》的振武将军某部郎中相符,延昌二年距《麹斌造寺碑》碑阳所书延昌十五年相隔仅十三年,同为延昌年号,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造寺碑》所缺系“某部郎”三字。部郎中属第三等级。本等级根据职务出现情况排列了职务明确的七部,此外,还有兵部和屯田部不见官制资料明书,但据《延寿元年(624)宁远将军吏部郎中题款》的署衔,有“宁远将军吏部郎中兼兵部事”。兵部郎中事实上是存在的,只是由吏部郎中兼任。屯田郎中,事实上也是存在的,《麹斌造寺碑》所书是由“冠军将军兼领”。部郎中最早见于《章和七年(537)张文智墓表》,最晚见于《唐垂拱四年(688)张雄妻麹氏墓志铭》,《墓志铭》在叙述张雄历官时提及张雄卒于延寿十年(633),在这近百年的时间中,各部郎中陆续出现,说明麹氏高昌部郎中一级的官职是存在的。但是,在具体某一个国王执政期间,此等官职由于位尊权重,某一个期间也许存在缺职缺人的情况。

各部长史应属第四等级,此级官职是所见各部职官中最齐备的,计有吏、兵、民、仓、库、祀、主客、都官、屯田九部。《麹斌造寺碑》所列除一部不明外,有五部,尚缺吏、民、仓部(但《造寺碑》的司马中有民部和仓部)和屯田部。九部长史中唯吏部和兵部在延寿年间出现了侍郎官号。吏部侍郎,据《唐永淳二年(683)张欢妻麹连墓志铭》所书,系张欢生前任官。麹连死于唐永淳二年,年八十七岁,以此上推,贞观十四年唐灭高昌时年四十四岁,墓志所书系张欢最后任官,故此吏部侍郎应出现在麹文泰当政的延寿年间(624—640)。另据《唐长寿二年(693)张怀寂墓志铭》,叙述在他父亲张雄于麹文泰时历任了左卫大将军、绾曹郎中,怀寂仅“年在襁褓”便任吏部侍郎,可见此官出现也在麹文泰执政时期。兵部侍郎,系据《唐长安三年(703)张铨墓志》所载,其“祖悊,伪任兵部侍郎”。张铨死时七十八岁,以此上推,贞观十四年唐灭高昌时应为十七岁,其祖的最后任官也当在延寿年间。笔者查延寿年间其他各部不再见称某部长史的官衔,是否其他各部也改称为“某部侍郎”,尚待以后出土资料验证。不过在所见资料中还有称某某将军兼某部事的,如《延寿九年(632)屯田残奏》所书“虎贲将军兼屯田事”“鹰阳将军兼屯田事务”;《延寿年间(624—640)民部残奏行文书》所书“折冲将军兼民部事”;《延寿年间民部残文书》所书“鹰阳将军兼民部事”等。这里的虎贲、鹰阳、折冲按戎号都属第四等级。疑某某将军兼某部事,可能就是墓志所书某某侍郎的另一种称呼。据《隋书·百官志》记载:尚书省总吏部、祀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等六曹事,各部尚书统各部侍郎。唐承隋制,唐太宗在伐麹文泰时曾谓其高昌使臣曰:“国中署置百官,准我百僚,称臣于人岂得如此?”这说明麹文泰时期,中央官制有所变化,设吏部侍郎和兵部侍郎,应是这种变化的具体表现。

各部司马,属第五等级,已发现的除吏部外尚有八部。

各部参军,属第六等级。其中户部参军,系出《唐龙朔三年(663)宋怀仁墓志》,是宋生前历官。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贞观二十三年(649)六月,“改民部尚书为户部尚书”。此户部参军,系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改,应是民部参军。(www.xing528.com)

各部主簿,属第七等级。

各部吏,所见资料甚少,仅有民部吏和屯田吏。按文书资料署衔均在部主簿之后。应属第八等级。

除了上述研究的各部行政官职以外,在王国中央还有其他官职,按出现等级,从第四等级开始有中兵校郎、财官校尉、殿中侍御史、驸马都尉等官。

中兵校郎,自章和至延寿各朝皆有。从《章和十一年(541)都官下交河郡司马主者符》中得知,又省称中郎,职掌传宣。再从《重光四年(623)辅国将军领宿卫事麹某残表》押衔位置看,其职掌也是传宣呈奏案章。官职等级,从《延寿九年(632)屯田残奏》所书“虎贲将军中兵校郎”,与《唐麟德元年(664)张氏妻麹姜墓表》所书,张氏生前历官高昌“威远将军中兵校郎”,此威远与虎贲,按戎号均属第四等级,故中兵校郎应与之同级。财官校尉所见二次,据《章和十三年(543)张洪妻焦氏墓表》,张洪生前曾任“财官校尉洿林令”,按洿林令属第四等级,财官校尉应与之同级。《宋书·百官志》记载:材官将军“主工匠土木之事。汉左右校令其任也。魏右校又置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事。晋江左改财官校尉曰材官将军”。此财官校尉,其职掌应与东晋刘宋之材官将军相类同。殿中侍御史,系《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高昌传》所载。《隋书·百官志》称:后齐制官,多循后魏,在御史台下置殿中侍御史,“掌察纠弹劾”。高昌的殿中侍御史其性质大致应与魏齐相类同,比照等级应属第四等级。驸马都尉,所见一次,系《唐长寿二年(693)张富琳墓志》,称其“父隆伪任武(虎)贲将军、伪驸马都尉”。虎贲将军按戎号属第四等级,驸马都尉应与之同级。

第五等级的官职有门下校郎和通事舍人。门下校郎又省称为校郎。此二官职依《麹斌造寺碑》,与各部司马押衔相当,应属第五等级。从官府文书多次所见之门下校郎押衔地位,他的职掌应与中兵校郎相近,但职位有高低之别。

第六等级的官职有通事令史。从官府文书押衔地位被排列在门下校郎之后看,应属第六等级。

第八等级有省事一职。据《周书·高昌传》:“省事,专掌导引。”除中央有省事外,《麹斌造寺碑》所列新兴县职中也有省事一职,位在田曹参军之下,与虎牙将军、散望将、子弟将等排列,比照等级应属第八等级。

第九等级有左亲侍一职,或省称“左亲”。据《唐麟德元年(664)梁延怀墓志》,梁在“捧雉之年遂授左亲侍”。梁姓,据墓表墓志所见在麹氏高昌时期,并非望族大姓,年纪轻轻所授之职,当然不会过高。再从《延寿年间民部残奏行文书》所书左亲侍押衔地位看,在通事令史之后,属门下小吏。笔者根据这些情况,列在第九等级。

东宫、王都官制,前面已经涉及,由于高昌令尹的双重身份,既是王国国王的世子,又是王都的最高官员,所以他应设置两套班子,以司其职。现就资料所见,分别整理排列如下(表六):

表六

东宫的官职,世子当然是第一等级。在世子之下有散骑常侍辅佐。散骑常侍的戎号是龙骧将军,龙骧将军属第二等级,因此散骑常侍亦属第二等级。据《晋书·职官志》记载:“散骑常侍本秦官也。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骑从乘舆车后,中常侍得入禁中,皆无员,亦以为加官。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用宦者。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之于中常侍,用掌规谏,不典事,貂珰押后,骑而散从,至晋不改。”又据《隋书·百官志》称:梁“天监初,又置东宫常侍,皆散骑常侍为之”。据《梁书·高昌传》记载:梁武帝期间,高昌王麹坚曾向其朝贡。因此,笔者以为高昌王国的散骑常侍,当受内地中央政权的影响,应属东宫官职,以辅佐世子,“主顾问,拾遗应对”。

东宫的官职,还有谘议参军、中书东宫舍人和谏议郎、王国侍郎。谘议参军又称东宫谘议参军,谏议郎又省称谏议,王国侍郎又省称侍郎。据《重光元年(620)张仲庆墓表》:“新除侍郎,迁东宫谘议参军转长史。”东宫谘议参军既由侍郎直接迁来,此二官职应属同一系统。“长史”与谘议参军虽同属于令尹管辖,但一在王都,一在东宫,分职有区别,等级也有高下。又据《延昌十一年(571)王元祉墓表》:“谘议参军转民部司马,追赠长史。”长史,属第四等级;民部司马属第五等级,谘议参军转民部司马,则谘议应与民部司马同级。侍郎一职所见频出,多达二十五次。墓表墓志所书有姓名可考者,多系大姓望族,其中张姓占了绝对优势,史、高、阴、巩等望族亦有不少,所迁官职都在中、上等级以上。由此推知,此种官职当是王国的高门世族子弟除官的基础职务。谏议郎,据《延寿十二年(635)张善哲墓表》所述,由新除侍郎追赠。谏议郎当与谘议相类似。谘议是备顾问应对之官,谘议等级似比谏议为高,而谏议又比侍郎位尊,故笔者把谏议列在侍郎之前,两者同属于第六等级。中书东宫舍人,系据勒柯克盗走的《高昌主客长史阴尚□造寺碑》,碑中在历述阴某子孙的功德后书“子盐城令孟瑜,孙中书东宫舍人仕信”。笔者比同通事舍人,列在第五等级。

王都的官职有长史、司马、各曹参军、各曹主簿与史。长史的等级按《麹斌造寺碑》所列应与王府中央的各部长史相同。他是令尹之下王都的主要官员。王都司马,又称高昌司马。高昌司马应与郡府司马相等同。官阶似较中央各部司马为低。但据《延昌五年(565)史祜孝墓表》所书“交河田曹司马,追赠高昌司马”。高昌司马似较郡府各曹司马为荣。笔者将其列在第六等级。至于《高昌国王府司马麹廉妻供佛经跋》所书,其中“王府司马”疑有讹误,该资料是麹廉妻阚氏供养佛名经的题款,出自吐峪沟。高昌佛寺很多,吐峪沟是大佛寺之一。抄写佛经是当时社会的风尚,抄写者往往是民间的书手或佛教徒。这些人写经不一定知晓王府与王都的区别,有可能将“王都”误为“王府”。都城参军与各曹参军应属第七等级。《章和八年(598)朱阿定墓表》所书“都城参军”“都官参军”,两者分属两个不同系统,前者是王都的官,后者是中央行政的官,都官参军属第六等级,都城参军似应属第七等级。各曹参军已出现的有兵曹、客曹、中兵、内直四参军。有趣的是我们从《延寿十一年(643)残文书》中得知,高昌王都向王府中央呈报的一份文案,王都押衔的官有威远将军、客曹参军、客曹主簿,中央署衔的官有□□将军中兵校郎、主客参军、主客主簿。这说明:王都与郡县的客曹,从职务归属系统上应是中央的主客部。高昌主簿与各曹主簿,应属第八等级。高昌主簿与都城参军一样应位列各曹官之前。已出现的主簿有:兵曹、内直、客曹三主簿。各曹史,已出现的有兵曹史。从《延寿五年(628)兵曹残奏》所书,兵曹参军、兵曹主簿下依次署衔的是兵曹史,从官次等级看,应属第九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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