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和平年代的我们,如何做到爱国呢?首先,我们一定要竭尽全力维护国家的统一。分裂的声音尚存,台湾也尚未统一,我们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绝对不能组织或者参与任何不利于国家统一的组织与活动。坚决拥护国家统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国家统一的大前提下,爱国就是为国家建设献身,为社会进步尽心,为人民幸福出力。作为学生,我们要珍惜大学的时光,刻苦学习,练就一身本领,毕业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社会和国家尽心尽责。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同时也要理智地爱国,不扰乱社会治安,不破坏人民群众财产,爱国绝对不是僭越法律的借口。
想要传承抗联精神,肯定离不开政府的鼎力相助。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传承抗联精神的主要支柱。第一,政府可以更深一步了解当年抗联历史实情,更正与完善抗联英烈的英雄事迹;第二,政府可以查漏补缺,切实维护抗联老兵及老兵后代的权益;第三,政府可以运用政策支持,大力宣传抗联精神,促进抗联精神的继承与传播。
重视对抗联历史的完善与修正,是传承东北抗联精神的必要条件。面对庞大宏观的历史背景和版本众多的记忆和说法,需要由政府来加强引导与甄别,来筛选出真正符合历史史实的阐述与记录。在弘扬抗联精神之前,首先得要先准确定位什么是抗联精神,确保继承真正的抗联精神,确保在传播的过程中不遗漏历史细节。
我们实践团在赴吉林进行抗联精神访问时,有幸采访到抗联将领的后代们。印象极深的是,当时我们分组记录每个将领后代的发言。我们一边记录,一边上网搜索相应的抗联将领信息。难以置信的是,几乎很难找到大篇幅的关于这些革命将领的生平介绍和历史事迹。现在,抗日战争的起始年份已经从一九三七年更正到一九三一年,而从一九三一年到一九三七年的史实,以及整个东北抗联史,还是需要社会各界的补充完善。政府可以加大对抗联事迹的调查力度,成立专门的相关部门,建立专门的研究机制,组织科学的研究项目,对抗联历史资料的收集直接负责,收集资料,整合资源,给出官方的数据和历史记载。还可以由这些专门部门引导,进行不同地区间的抗联抗日交流,增加抗联知识的广度与真实性,促进抗联精神的进一步传承。
抗联精神源自当年在东北抗联战场上浴血奋战的抗联英雄们。抗联精神就是从当年的英雄战士们不畏艰难、抗击艰难险阻的历史中提炼升华的精神品质。而拥有这种品质的,当然是抗联老兵,随着时光的流逝,老兵渐渐凋零,抗联老兵们的英勇事迹大多由他们的后代们谨记于心,默默传承。于是,切实保护和保障抗联老兵和抗联老兵后代们的福祉就凸显出其重要性。
根据2014年政府官网引用的解放军报中指出,我国老兵权益还存在以下三点问题亟待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
在退役士兵的老有所养问题上,面对国家已经有所行动,已经出台了退役养老保险和退役医疗保险。至于老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标准具体是怎样的,2010年8月1日起,按照一年兵役每个人每个月发放10元的老年生活补助来计算补贴标准。可是,在物价攀升的今天,这个标准是否有些稍低,随着每几年物价及货币价值的变化,老兵补贴标准是否应该及时发生相应变化;有了政策的规定与扶持,各级政府层层实施,可否完全切实落实。想要逐步完全落实政策给予退役老兵的权益,从体制机制角度来说,建立健全军人权益保障的体制机制,包括行政组织机构建设、涉军司法体制、经费保障体制、涉军公益性社团、行政领导责任制等多方面内容。从监察角度来说,应该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及各级检察部门的监察力度;从退役士兵保险的制度化来说,我国目前只有国防法采用专章的形式规定了“军人的义务和权益”,兵役法、预备役军官法、现役军官法、军人保险法等只对军人权益待遇问题做了部分规定。这导致军人权益保障的绝大部分内容被规定在一些零散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内容非常分散,相互之间的衔接性较差,甚至相互矛盾,可操作性和权威性明显不足,因此急需出台一部完整的专门法律对军人及军人后代权益保障工作进行规范。如果能将此保险纳入宪法范畴,拥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一来各级部门会在执行时加大关注度,更能保障此保险的落实;二来也能为退役军人依法维权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律维权武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老兵病有所医问题上,同以上提到的退役老兵养老保险,我国还出台了退役老兵医疗保险。国家现有退役医疗保险规定,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不缴费,全部由军队补助。军人退役时,退役医疗保险资金转移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的规定,法律明确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果我国能够由政府主导,面向社会集资,建立一个退役军人的保障基金,用于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和伤兵残军人的医疗或其他一些困难,务必可以使老兵医疗增添更可靠的保障。(www.xing528.com)
在退役老兵失有所补问题上,现行政策规定,士兵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其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退役士兵到用人单位就业后,所在单位或本人要持团以上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以及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的相关手续。若要进一步完善对失业老兵以及老兵后代的救助与扶持,第一,政府还可以加大对失业老兵以及老兵后代的专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更好地适应新的职业,扩大企业对他们的认同度;第二,政府还可以考虑优先雇用退役士兵及老兵后代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既能使政府机能更好地运转,还能为这些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新的就业岗位;第三,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增加一些企业招收退役老兵后代的比重,进一步促进失有所补的完成。
在了解了真正属实的历史史实,以及切实保障了退役老兵和老兵后代们的权益后,政府可以进一步宣传弘扬抗联精神。
政府可以从文化和教育两方面来落实宣传抗联精神。在文化方面,政府可以扶持拍摄公益广告、电视剧、电影及访谈节目等文化作品,使抗联历史尽可能大众化、生动化。增加抗联知识的受众面,将以抗联为背景的文艺作品搬上大银幕,可以很大程度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抗联历史的凝重与非凡意义。还可以多建抗联历史博物馆,来扩大抗联精神的影响力和大众了解度,激起广大群众对抗联这段历史的兴趣和思考,继而使得抗联精神得以传承。在教育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出版抗联历史读物、修订中小学生课本,还可以将抗联作为党校的课程,使抗联历史广为流传,深入课堂,深入社区,深入人心,培养公民良好的思想修养,促进抗联精神的推广。
政府还可以帮助开发和建设“重走抗联之路”红色旅游。东北抗联作为东北地区独有的历史资源,完全可以开辟出具有特色的红色旅游区,吸引广大群众前来体验抗联历史,增加对抗联精神的理解。在开发抗联红色旅游的同时,还可以带动纪念区附近地区服务业、交通业的发展,积累资源,能更好地促进抗联历史的传播。“重走抗联之路”甚至可以纳入东北地区今后发展的地区政策里,纳入东北文化建设发展规划中,确保政策扶持,对抗联文物、抗联遗址一定要加强管理。
还可以由政府主导,面向广大的社会各界,广泛集资,建立抗联基金会,呼吁社会各界关注东北抗联,合理增加政府对抗联项目的拨款,配合社会的捐款集资,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当资金达到一定程度,还可以将其合理地投入市场,用于更广泛的抗联宣传工作,进一步促进抗联精神的普及。合理的市场运转还会给抗联基金带来更多的资金,可以使宣传工作做得更大更好。
至于在传播手段上,政府不仅可以凭借电视、书籍这样传统常规的传播媒介进行弘扬传播,还能凭借影响力迅速壮大的网络媒体来传播弘扬抗联精神。创新宣传模式,可以有效提高宣传质量。
白山黑水尘与土,傲骨以赴,生死间拈花一笑。林海雪原云和月,保国土未曾歇,掬一片丹心朝天阙。东北抗联的民族英雄永存人心,东北抗联的时代精神永不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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