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中包装容器破损原因
1)金属制品包装容器
常见的金属制品运输包装容器有钢桶和铝桶。其中钢桶由于装货较重,装载方法错误,如下部立装、上部卧装等,在装卸、搬运过程中挤压、撞击、摩擦受损;钢桶焊缝质量不好,有漏焊,桶身有砂眼;卷边处没有填充封缝胶或封缝胶在卷边过程中断裂;旧桶反复多次使用,桶体受到损伤、锈蚀或腐蚀严重;盛装液体的钢桶,未经液密试验检测就投入使用,或者超装,没有留下足够的膨胀余位,受热后内装液体膨胀,造成“鼓桶”现象,或者从桶的密封口冒出;电石桶内有杂质或装桶前未烘烤干,产生乙炔气体,在装卸中受到碰撞、摩擦引发爆炸;装在木箱内的小金属包装容器,箱内有突出的钉子,或因桶内没有衬垫妥实,运输过程中金属桶彼此碰撞、挤压、摩擦而破损;装在桶内的货物超过规定的重量,运输中经摩擦、撞击或摩擦受损;车厢内或集装箱内多层装载时,由于上下层桶之间没有足够厚度的衬垫隔离,上下层桶之间的摩擦也会造成桶接触部位受损。
2)玻璃和陶瓷制品包装容器
由于玻璃或陶瓷容器有裂纹,砂眼或厚度不均,质量不合要求,加上本身质地较脆,在装卸、搬运中稍有不慎,就容易破损或渗漏,如果内装物和衬垫材料的性质相互抵触,则易发生事故;由于瓶盖及坛盖残缺不全,坛盖螺丝与坛口螺纹不匹配,密封不良,封口石膏受潮变质失效,在运输过程中经历数次装卸、搬运,则易发生封口脱落、破损等。箱内衬垫物过硬,则易挤坏、磨坏瓶、坛、罐等。大玻璃瓶盛装挥发性液体时,装得过满,在运输过程中受热膨胀,使瓶破损,盛装玻璃瓶的外包装制造不合要求,如木箱内的钉尖没有盘倒,箱内没有留出填塞衬垫材料的空隙,运输中都可能造成这类包装容器破损。
3)木箱和纸箱在运输中破损原因
木箱用材不符合要求,例如:木材种类、规格尺寸不符合要求,强度不足,运输中在正常振动和挤压下破损;湿材制作的木箱干燥后,箱体开裂撒漏货物;制作纸箱的瓦楞纸板强度不符合要求,无防潮剂,防潮涂层,受潮或遇水后耐压强度降低;钉合木箱用的钉子过短、过疏,造成钉子的握裹力不足;钉子过长、过密造成木箱拱起或开裂;木箱及纸箱外捆扎用的材料强度不足,也可能造成箱体松散而破损;箱子反复多次回收使用,强度降低,在装卸作业中不注意轻拿轻放,或装载加固不牢而破损。
4)袋包装在运输中破损的原因
袋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如:编织布的力学性能不符合要求,塑料编制袋或薄膜袋使用回收料或添加回收料过多,因而强度不够,经受不住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挤压、冲击或摩擦而破损;装卸过程中不注意轻拿轻放,保护包装,将袋子摔破;袋装的货物为块状或结块,运输过程中相互挤压、摩擦将包装袋刺破。
2.承运货物时包装检查的主要内容
在承运货物时,应对包装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运输包装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行业规定中提出的要求。
(2)包装是否有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检查使用的包装容器是否经过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质量合格并颁发了合格证。
(3)交付运输的货物包装实际情况的检查。
检查货物包装的材料强度、结构、衬垫、单位重量、包装标志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货物包装外观是否完好,如有破损或影响运输安全的缺陷,应禁止装车。
3.运输包装运输事故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在运输过程中,货物运输事故一部分是由货物运输包装问题造成的。在进行运输事故分析时,需要对包装进行重点分析,方法是对现有包装进行随机抽样,然后进行下列检查:
(1)包装现状,包括包装生产厂家资质、出厂日期、有无合格证、包装形状、尺寸、新旧程度、盛装货物名称和重量。
(2)所使用的包装与有关标准各规定中所指定的盛装该种货物的包装是否相符。
(3)包装是否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名称、时间、地点、检测项目、量值、是否合格等。
(4)包装材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与内装物是否相容,对运输环境所遭受的温度和湿度是否相适应。
(5)包装的强度、材料厚度、有无缺陷等。(www.xing528.com)
(6)包装结构是否合理,外包装和内包装尺寸是否匹配。
(7)包装加工制造工艺是否符合要求,如:钢桶焊缝是否有孔,卷边是否有裂缝,密封胶是否断裂或缺损,玻璃瓶厚度是否均匀。
(8)衬垫材料与内装物是否相容,材料的厚度,耐磨性能,缓冲作用是否符合要求,衬垫的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9)封口是否严密,外盖是否拧紧。
(10)包装捆扎材料强度是否符合规定,方法是否正确。
(11)单位包装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12)包装标志是否正确齐备。
(13)包装堆码高度、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14)装卸工具是否符合要求。
(15)其他需要了解的内容,如产品性能、特点、包装方法等。
在进行调查分析时,应写出分析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载调查过程、项目内容、必要的数据,并配合图片和必要材料加以佐证,最后得出明确的结论。必要时,还需要对现有包装件进行试验验证。
4.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方案选择和管理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方案选择和管理的基本内容与前面货物运输包装方案选择和管理的内容基本一致,只是对于安全可靠性的要求更高,更具有行业特点,尤其是危险性较大,如:易燃、易爆、毒害和放射性危险货物,一旦发生事故后果非常严重,更应该特别重视。我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方案的选择和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
(1)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则的要求;包装材料材质、规格和包装结构应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和重量相适应;包装材料不得与所装物产生危险反应或削弱包装强度。包装的衬垫物不得与所装货物发生反应而降低安全性,应能防止内装物移动和起到减震及吸收作用。
(2)包装不得重复使用(盛装气体类危险货物的钢瓶和其他集合包装除外)。充装液态货物的包装容器内至少留有 5%的余量,罐车及罐式集装箱装运的液体危险货物应符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中的有关要求。
(3)包装和内包装应按《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附件3“铁路危险货物包装表”的规定确定。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装有通气孔的容器,其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货物流出和杂质、水分进入。
(4)包装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粘附所装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包装应坚固完好,能抗御运输、储存和装卸过程中正常的冲击、振动和挤压,并便于装卸和搬运。
(5)采用集装化运输的危险货物,其包装应符合本规则的要求,使用的集装器具应有足够的强度,能够经受堆码和多次搬运,并便于机械装卸。
(6)货物包装上应牢固、清晰地标明《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中相应的包装标志和储运标志。进出口危险货物在国内段运输时应粘贴或拴挂、喷涂相应的中文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储运标志。
(7)包装应由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目录的包装)的企业生产,并符合国家和铁路有关规定的要求,取得危险品包装合格证。
(8)可以反复使用的气瓶和集合包装需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并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9)托运人要求采用新包装(含改变包装)时,应委托包装检验机构进行包装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危险货物新包装试运手续。试运时间为2年,结束时,托运人应会同办理站将试运结果报主管铁路集团公司。铁路集团公司对试运结果进行研究后,提出试运报告和包装技术条件建议报中铁总。国铁集团运输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通过技术审查后公布新包装技术条件,纳入正式运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