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货物的包装试验概述
发货人托运危险货物,所使用的包装材质和包装方法应符合《危规》包装表的规定。发货人按《危规》设计制造运输包装或改变原包装时,应进行包装性能试验,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铁路可对发货单位提出使用的包装进行抽查,凡不符合试验要求和满足《危规》规定的包装,不予承运。
运输包装的实验项目主要有:
(1)堆码试验。
在包装件上放置一定高度同样重量的包件,观察试件在一定时间内承受堆积静载的能力和包装对内装物的保护能力。
(2)跌落试验。
将包装件按规定高度和着地方式跌落于坚硬、平整的水平面上,以包装的破损、裂缝、变形来评定包装件承受垂直冲击的能力。
(3)振动试验。
将包装件放在振动试验台上,使其在一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波形、加速度和频率进行振动,以包装的破损、松散、失封程度来评定包件承受振动能力。
(4)压力试验。
将包件置于压力试验机上,以一定的速度在其顶部(或底部)均匀施加压力,通过包装的破损、变形程度来评定包装承受外部压力的能力。
(5)水压试验。
利用水压机对金属或塑料桶(罐)加压,经一定时间后,通过容器的破裂、变形、减压和渗漏情况,评定桶(罐)的强度和液密封口能力。
(6)渗漏试验。
将桶(罐)浸入水中,利用空压机加压,观察气泡的产生,评定容器的严密性和气密封口能力。
(7)高、低温试验。
将包件按规定温度和时间置于高、低温试验室(箱)内,评定包件承受热、冷气候环境的能力和包装对内装物的保护能力。
(8)喷淋试验。
将包装件在规定条件下按一定时间和喷水量要求进行喷淋,评定包件承受水的侵袭的能力和对内装物的保护能力。
此外,根据货物性质和包装材料、结构,必要时还应进行有关材料的力学试验和特殊包装试验,如滚筒试验、实地运输试验等。各种试验的技术和合格标准应能满足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最严酷条件。其定量值可参考有关试验的国家部标准或国际上试行、推荐的标准。
根据不同包装类别,分类选择包装性能以及包装材料的试验方法,例如,针对密封包装容器要做气密试验、液压试验、高温堆码试验、冷冻跌落试验;针对塑料编织袋包装要做耐热性试验、耐寒性试验、抗紫外线性能、拉伸性能;针对纸箱类包装要做空箱抗压试验、戳穿试验、耐破试验、边压强度。样品(包装或包装件)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以此判断是否合格。通常一个包装件是否合格,需要通过一组实验来判定,而非单一实验确定,例如闭口钢桶检测,除了要做跌落试验、堆码试验、气密试验、液压试验,还要进行外观,结构,标志,涂镀层厚度检测等项目,所有实验项目必须全部通过后,才能判定为合格求。
2.运输包装性能试验
1)试验准备
准备试验的运输包装件应处于待运状态。凡盛装固体的包装件,可采用与拟装货物物理特性(如质量、粒径等)近似的其他物品代替,凡盛装液体的包装件,可采用与拟装货物物理特性(如密度、黏度)近似的其他物品代替,一般可用水代替。(www.xing528.com)
盛装固体的包装应装至其容积的95%,盛装液体的包装应装至其容积的98%。
纸质和硬质纤维板包装应根据流通环境条件需要按照《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2部分:温湿度调节处理》(GB/T 4857.2)的规定,进行温、湿度预处理。
塑料包装进行跌落试验前,应将试样和内装物的温度降至-18 °C及其以下。内装物为液体时,温度降低后应仍是液态,如需要可加入防冻剂。
包装上的通气装置应用类似通气的封闭装置代替或将通气孔封闭。
直接盛装危险货物的容器及封口、吸附、衬垫等防护材料在性能试验前,还应进行盛装拟装物一定时期(例如为期6个月)的相容性试验。
除上述试验外,托运人还应按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包装容器的特点,做必要的其他试验。如:包装材料与内装物的相容性试验,玻璃容器的热稳定性试验,盛酸容器的耐酸度试验,瓦楞纸箱的防潮试验,塑料容器的老化试验,纸袋、塑料袋、塑料编织袋和复合塑料编织袋的性能试验以及喷雾罐的性能试验等。
2)包装实验
各项试验须符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试验要求和合格标准》。
表2-2-1 跌落试验
续表
表2-2-2 液压试验
续表
表2-2-3 气密试验
续表
表2-2-4 堆码试验
除上述试验外,托运人还应按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包装容器的特点,做必要的其他试验。如:包装材料与内装物的相容性试验,玻璃容器的热稳定性试验,盛酸容器的耐酸度试验,瓦楞纸箱的防潮试验,塑料容器的老化试验,纸袋、塑料袋、塑料编织袋和复合塑料编织袋的性能试验以及喷雾罐的性能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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