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后期,“翻译研究学派”在以色列和欧洲的一些国家兴起。该派学者主要研究译本产生的文化背景以及译本对目标语文学与文化所产生的影响。在认识到翻译受诸多非语言因素制约的同时,部分学者把研究重点放在翻译规范(translation norms)上,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翻译规范理论,其代表人物有以色列的Gideon Toury、英国的Teo Hermans和芬兰的Andrew Chesterman。
翻译规范理论认为翻译是一种受规范制约的社会行为,翻译过程中的所有决策主要是受各种规范的支配,因此,规范在翻译行为和翻译过程中应当处于核心的地位。Toury认为规范是“一特定社群共有的普通价值观或思想的体现,包括对正确与错误、充分与不足的认识,以及在特定场合哪种具体的行为指示是适宜和适用的。”14因此,翻译规范是内在化了的规则,体现某一社会共享的价值观念对翻译行为的制约。在此基础上,Toury进一步区分了三种翻译规范,指出了翻译规范的两大内在特征。三种翻译规范为初级规范(preliminary norms)、起始规范(initial norms)和操作规范(operational norms)。初级规范主要决定译本的选择及译者对译本在多元体系中地位的认识;起始规范决定译者个人的总体翻译倾向,是注重原作还是注重译作,或是选择某种程度上的居中态度;操作规范决定实际翻译过程中的具体翻译抉择。翻译规范的两大内在特征为社会文化的特殊性和规范的不稳定性。社会文化的特殊性是指一种规范不必要也不可能在同一社会的不同行业或在不同文化中起相同的作用,若有相同,也只是巧合。规范的不稳定性指规范具有变化性。这种变化并非规范的内在缺陷,而是由规范的本质所决定,只不过规范的变化有时较为迅速,有时则相当缓慢。翻译规范总在制约着译者的翻译行为,但很多情况下,这种规范并不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我们能够直接观察到的是在一定规范制约下的翻译行为和产品(Toury: 1995: 53-69)。
Hermans在吸收前人规范研究的积极成果、批评Toury规范理论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翻译规范论,系统分析了规范的规定性,并由规范概念顺理成章地推导出抛弃翻译对等概念的合理性。Hermans认为,规范意味着一定的社会和心理压力。规范通过排除某些选择来约束个人行为,并选择、规定或建议特定行为方式。其规定性或者来源于某种社会压力,或者来源于个人认同该规范的态度,或二者兼而有之。规范由常规自发发展形成。与常规一样,其合法性来源于相互的期望模式,并要求相等程度的社会认可和个人对规范的内在化。但个人违反规范并不意味着一定有极端严厉的惩罚;同样,在某些情形下,个人不遵从规范也并不意味着规范无效。规范的力度是从随意性逐步向强制性发展的。规范涵盖常规与法令之间的全部领域,构成一个连续体。连续体的一端是常规,另一端为法令,规则位于两端之间。翻译规范的存在表明翻译中存在大量不对等现象,因而翻译的对等观念完全是虚构和妄想,译文不可能与原文同一。译文与原文的字句不同,意义有异。翻译过程中不仅语言随着翻译转换而变化,而且叙述意图、时间、功能和情景全都随之改变,同时译者的介入不可避免,无法被清除,除非取消翻译或译文本身。翻译活动受多种规范的制约,必然是混杂的、不透明的和有差异的。可能在实际翻译中需要对等的观念,但这一观念纯属虚构,某一层次上的对等总是被其他层次上的差异抵消。15(www.xing528.com)
Chesterman在Toury规范理论的基础上,把社会生理学中的“模因”(meme)一词引入翻译研究中,用以指影响译者思维和行为的翻译观念。所有的翻译模因构成了庞大的模因库(meme-pool),其中有些翻译模因没有被普遍接受而逐渐消失,另一些在风行一时后又让位于其他翻译因子,还有一些自一开始就生命力旺盛,似乎可以长期存在。不同的翻译模因在不同时期占据不同地位,一旦某种翻译模因占据了主导地位,即变成翻译规范。参照社会学中对规范的分类,Chesterman(1997:67)把影响翻译活动的规范分为期待规范(expectancy norms)和专业规范(professional norms)两类,并对它们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期待规范对应于社会学研究中所划分的产品规范,即规定应符合何种标准才能称之为是某种产品的规范;专业规范则相当于社会学中的过程规范,它在某种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起到控制、指引和示范的作用。因此,在翻译研究中,期待规范是指目标语读者和社会对什么才是好译作的期待,比如在语法性、可接受性、风格等方面的期待。这些期待部分地受到目标语文化所盛行的种种翻译传统的制约和类似文本类型形式的制约,也受到经济、意识形态、同一文化及不同文化间权力关系的影响。译者遵循期待规范,他们的译作就被认为是真实的、合适的;反之,就被认为是不合格的翻译,甚至不被承认是翻译作品。专业规范制约翻译过程中可接受的方法和策略。期待规范存在于读者群中,专业规范则多由公认的权威专业译者制定,因为权威专业译者的翻译方法、翻译作品往往是其他译者模仿的对象或是衡量的标准,这也是专业规范名称的由来。专业规范在比期待规范更低的层面上发挥作用,制约翻译过程中可接受的方法和策略。专业规范可进一步划分为责任规范(accountability norm)、交际规范(communication norm)及关系规范(relation norm)。责任规范要求“译者应抱着对原作作者、翻译委托人、译者自身、潜在的读者群和其他相关的各方忠诚的态度来翻译”,因此,责任规范具有伦理属性。交际规范要求译者翻译时“能应具体翻译情境和所涉及各方的要求使沟通和交流达到最优化”,这是一条社会规范。关系规范要求“译者的翻译行为必须确保原文和译文之间建立并保持一种适度的相似关系。”至于怎样才算是“适度相似”问题,Chesterman(1997:68-69)认为这种“适度相似”并不是固定的,而要由译者根据“语篇类型、委托人的意愿、原作者的意图和潜在读者的需要”来确定。
翻译规范理论走出了翻译的语言学研究视野,注意到了翻译中语言之外的其他因素,为我们全面了解翻译行为、深入认识翻译本质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和工具。翻译行为不仅受语言规范的制约,还受一系列社会、文化等非语言规范的制约,本研究将借助翻译规范理论的基本观点认识本科翻译教学的部分特点,为构建翻译教师的教学能力结构框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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