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指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基本目的的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即泛指那些通过教育能够增进人们的知识与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并增进人们体质的活动。实施这种教育的是各级各类学校。
民族教育在我国是指那些为普及和提高除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文化素质而实施的教育活动。从事这种教育活动的主要有两类学校体系:一是在非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设置的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民族院校;另一类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等。
在对民族教育系统作进一步分析后可以看出,民族教育系统又可以根据教育对象、学校布局以及教学内容等特点进一步划分为多个子系统:
一是跨地区相互衔接的主要以招收我国少数民族学生为主并以此为特色的教育子系统。如民族小学——民族中学——民族高等院校等。
二是民族自治地区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子系统。如小学——中学——大学等。
三是在面向全国的教育系统中设置的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子系统。如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少数民族班、内地举办的西藏学校,普通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的西藏班等。(www.xing528.com)
据最新资料显示:1998年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在校生达到1856.22万人,与1951年的99.02万人相比,增长了19倍。1998年全国有少数民族专任教师88.84万人,与建国初期的6.49万人相比,增长了近14倍。目前,单独设置的民族学院(大学)12所,民族地区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101所,1998年在校少数民族学生22.64万人,与1951年的0.21万人相比,增长了107倍(注:夏铸、阿布都:《民族教育:50年铸造辉煌》,载《中国教育报》,1999年9月30日。)。
民族教育的发展提高了少数民族的整体素质,少数民族群众文盲率得到大幅度下降,各民族科学文化水平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1994年到1998年,民族自治地方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有241个实现“两基”,占民族自治地方总数的34.4%(注:夏铸、阿布都:《民族教育:50年铸造辉煌》,载《中国教育报》,1999年9月30日。)。不少民族已经有了本民族出身的学士、硕士和博士。许多民族跨越几种社会形态成为社会主义时代的民族。
民族教育还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教育制度。在学校设置、学校管理、办学形式、招生分配、教学用语、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方面形成特色,有效地适应了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需要。
建国以来,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少数民族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了203万多名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比建国初期增长了28倍(注:夏铸、阿布都:《民族教育:50年铸造辉煌》,载《中国教育报》,1999年9月30日。),迄今为止,全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约270万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干部达到170万人(注:《在党的光辉照耀下——国家民委副主任李晋有喜谈民族地区50年辉煌巨变》,载《光明日报》,1999年10月1日。)。造就了一代新型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知识分子队伍,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成为我国各条战线的领导干部或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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