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12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欣都花园小区12号楼一户居民由于在阳台用取暖炉烧火时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导致家中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过火面积22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用火不慎,归根结底是人为因素引发的,人们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忽视潜在危险,或者心存侥幸,认为这种灾害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根据《中国消防年鉴》提供的数据,2005—2014年全国起火原因统计表明,生活用火不慎是近十年中造成火灾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共造成396229起火灾,占火灾总数的18.94%。另据统计,2015年用火不慎共造成59826起火灾,占当年火灾总数的17.7%。以下是几起典型的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案例,从中可窥一斑。
2014年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八仙筒镇衙门营子村外东北约500米处,独立存放在该村村民张某某家田地里的玉米秸秆垛发生火灾,造成在秸秆垛内玩耍的3名儿童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500元,起火原因系放假期间儿童在秸秆垛内使用明火烧烤食物,引燃周围可燃物。
2014年12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欣都花园小区12号楼一户居民由于在阳台用取暖炉烧火时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导致家中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过火面积22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
2016年1月11日,磐安县仁川镇石下村民房发生火灾,此次火灾共受灾13户,被烧毁的土木建筑18间,共计面积441.26平方米,室内的大部分物品均被烧毁,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处为厨房灶台区域,起火原因是村民胡某在灶膛处借余温烘烤柴火,并疏于管理,不慎引发火灾。(www.xing528.com)
图1-11 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几十年来,由于生活用火不慎导致的火灾事故居高不下,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用火不慎,归根结底是人为因素引发的,人们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忽视潜在危险,或者心存侥幸,认为这种灾害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大火无情,我们应该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用火技能,以避免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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