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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点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水电安装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内容与方法,与前几节所介绍的施工图算的审核内容与方法基本相同。水电设备、器具安装工程量计算比较复杂,是竣工结算审核中工作量最大的一项工作。因此,检查定额基价套用,掌握设计要求,了解现场情况等,对提高竣工结算的审核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这些费用是水电安装工程产品价格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审核水

水电安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点

水电安装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内容与方法,与前几节所介绍的施工图算的审核内容与方法基本相同。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若干规定》等文件的规定,现对水电安装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再作一些补充说明。

一、工程竣工结算中常见的问题

(一)结算资料不完整

竣工图纸、变更签证和三方会议纪等是竣工结算的基本依据,但实际工作中却有不少施工单位在竣工图纸方面大玩手脚——没有比例详细尺寸,从而达到夸大工程数量,提高工程造价。有的签证原因、签署意见不明确,含糊其辞,随意性大,给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创造了机会,从而使竣工结算水分大、漏洞多。隐瞒会议纪要,增大结算价。例如:某大学行政综合楼采暖工程,施工图设计规定管道采用橡塑管壳保温,而会议纪要中甲方明确要求改为岩棉管壳保温,这两种保温材料价格相差4800元/m3,但乙方在编制结算时,故意不将会议纪要整理于结算资料中。仅这一项竣工结算就多列近10万元。

(二)重复计列工程量

如上述综合楼给水镀锌钢管和排水PVC管安装以及螺纹水表安装子目的基价,均已分别包括了镀锌钢管、PVC管管件和水表阀门的安装费,不得另行计算管件、阀门安装费,而有些施工单位却一一另行列项计算。

(三)错选定额基价

电气工程的空运转调试,选套为系统调试;室外电缆沿沟敷设,有意套为竖通道敷设,其理由是“没有揭、盖板”的就应选套竖通子目等。

(四)设备、材料价格确定不合理

由于设备、材料预算价格滞后,新材料缺项多,因此有的施工单位就在这方面大做文章,故意加大主材单价,甚至有些施工单位通过不正当途径拿来一些票据证明自己的材料价高的合理性等。

(五)对某些特定费用概念及计取程序不清

安装工程造价的取费程序与土建工程大同小异,只不过前者以人工费为基础,后者以直接费为基础。但对于安装工程中某些特定的费用项目,如脚手架搭拆费、超高增加费、系统调整费等各专业却不完全相同。例如,采暖工程对这几项费用都应计取,对室内给排水工程只能计取脚手架搭拆费,而对电气工程来说,只能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计取脚手架搭拆费。但室外管、线沿地暗设时的工程项目以上两项费用均不得计取,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施工企业的结算书中,不分青红皂白,都一一计取。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由于上述诸多问题的存在,造价校审人员在校审竣工结算中,应做好以下各项“把关”工作。

(一)注意把好工程量计算审核关

工程量是编制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基础,是实施竣工结算审核的“重头戏”。水电设备、器具安装工程量计算比较复杂,是竣工结算审核中工作量最大的一项工作。因此,审核人员不仅要具有较多的业务知识,而且要有认真负责和细致的工作态度,在审核中必须以竣工图及施工现场签证等为依据,严格按照水电设备、器具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逐项进行核对检查。看看有无多算、重算、冒算和错算现象。近些年来,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结算上以虚增工程量来提高工程造价的现象普遍存在,已引起建设单位的极大关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建设单位审核人员疏忽导致了造价的失真,使施工企业有机可乘。他们在竣工结算中只增项不减项或只增项少减项,特别是私营建筑安装企业和城镇街道建筑安装队在这方面尤为突出。他们抱着侥幸心理——一旦建设单位查到了就核减,没查到就获利。由于想多获利,在竣工结算中能算尽量多算,不能算也要算,鱼目混珠,人为的给工程量审核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所以,审核人员必须注意到把竣工图等依据上“死数据”与施工现场调查了解的“活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挤出工程量中的“水分”,确保竣工结算造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注意把好现场签证审核关

现场签证是指施工图中未能预料到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的处理,而需要建设、施工、设计三方进行共同签字认可的一种记事凭证。它是编制竣工结算的重要基础依据之一。现场签证常常是引起工程造价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些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怕麻烦或责任心不强,随意办理现场签证,而签证手续并不符合管理规定;使虚增工程内容或工程量扩大了工程造价。所以,在审核竣工结算时要认真审核各种签证的合理、完备、准确性——看现场三方代表(设计、施工、监理)是否签字,内容是否完备,业主是否盖章,承包方的公章是否齐全,日期是否注明,有无涂改等。具体方法是:先审核落实情况,判定是否应增加;先判定是否该增加费用,然后再审定增加多少。

办理现场签证应根据各建设单位或业主的管理规定进行,一般来说,办理现场签证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1)与合同比较是否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增加。

(2)造成额外费用增加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方的过失。

(3)按合同约定不应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

(4)承包方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单。

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办理签证结算,否则不予办理。

(三)注意把好定额套用审核关

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是计算定额项目直接工程费的依据。由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各分册之间具有相互衔接与交叉的特点,在审核竣工结算书工程子目套用定额(或地区单位估价表)基价时,应注意各分册的适用范围及使用界限的划分,分清哪些费用在定额中已作考虑,哪些费用在定额中未作考虑,需要另行计算等。以防止低费用套高基价定额子目或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的内容,却以“整”化“零”的办法又划分成几个子目重复计算等。笔者曾审核过一个办公楼维修结算,合同约定木门刷漆两遍,施工者却只刷了一遍,但结算中却按两遍计算,当笔者随同验收组检查后才发现刷漆一遍,仅这一项就多计列了两万多元。因此,检查定额基价套用,掌握设计要求,了解现场情况等,对提高竣工结算的审核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四)注意严格把好取费标准审核关(www.xing528.com)

取费标准,又称应取费用标准。何谓应取费用?应取费用的含义是:建筑安装企业为了生产建筑安装工程产品,除了在该项产品上直接耗费一定数量的人力、物力外,为组织管理工程施工也需要耗用一定数量的人力和物力,这些耗费的货币表现就称为应取费用。按照应取费用的性质和用途的不同,它划分为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这些费用是水电安装工程产品价格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审核水电气工程安装产品最终造价时,必须对这些构成费用计算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因为这些费用在水电安装工程中的计取方法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而工程类别或企业资质等级或企业级别为选用取费标准标志。工程类别、企业资质等级或级别不同而各异。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越工程类别,跨企业等级,提高级别选用取费标准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某县一丙级建筑工程公司承包某单位办公楼水电安装结算中,本应按三类工程计取间接费,他们却按二类工程取费,以陕西省现行间接标准为例,二类费率与三类费率二者相差6.20%,该结算中人工费为91668.48元,照这样计算,就多列入5603.45元。5000多元,看起来是一个不引人注目的数字,但它说明了这些企业弄虚作假的手段。所以,在审核这类企业的结算时,除了认真、细心外,还应检查他们的资质证件等。

综上所述,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具有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强,可变性、可塑性大,涉及面广等特点,同时,又是涉及业主和承包商切身利益的一项工作。所以,承担工程结算审核的人员,应具有思想和业务素质高,敬业奉献精神强;具有经济头脑信息技术头脑;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和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够秉公办事;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熟悉定额子目的组成内容和套用规定;掌握工程造价的费用构成、计算程序及国家政策性、动态性调价和取费标准等,才能胜任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这并非苛刻要求或者说竣工结算多么神秘等,而是由于工程项目施工时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环境复杂、施工周期长、政策性变化大,材料供应市场波动大等因素给工程竣工结算带来一定困难。所以,建设单位或各有关专业审核机构,都应选派(指定)和配备职业道德过硬、业务水平高、有奉献精神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担负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让人为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减少到零,准确地确定出水电安装工程产品的最终实际价格。

三、结算审核单位和审核人员的执业准则与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保障国家与公众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各方合法权益,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法人在执业活动中均应遵循以下执业行为准则。

(1)要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接受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组织业务指导,自觉遵守本行业的规定和各项制度,积极参与本行业组织的业务活动。

(3)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只承担能够胜任的工作。

(4)要具有独立执业的能力和工作条件,竭诚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咨询成果和优良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5)要按照公平、公证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6)靠质量、靠信誉参加市场竞争,杜绝无序和恶性竞争;不得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特殊关系搞垄断。

(7)要“以人为本”鼓励员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业务知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督促员工接受继续教育

(8)不得在解决经济纠纷的鉴证咨询业务中分别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9)不得阻挠委托人委托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参与咨询服务;共同提供服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之间应分工明确,密切协作,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利益和信誉。

(10)有义务保守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客户事先允许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遵守“诚信、公正、敬业、进取”的原则,以高质量的服务和优秀的业绩,赢得社会和客户对造价工程师职业的尊重。

(3)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证、正确地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使客户满意。

(4)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

(5)尊重同行,公平竞争,搞好同行之间的关系,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

(6)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7)造价工程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注释】

[1]“Qp”系指施工图中不标注内容之外而在单位工程预算价值中又必须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用。如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脚手架搭拆费、安全施工费、夜间施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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