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预算定额实际上是一项立法工作。定额必须符合客观规律,有利于落实国家工程建设计划,控制建设投资;有利于及时、准确地编制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因此,编制预算定额应遵循以下各项原则。
(1)平均合理的原则。预算定额是确定和控制水电工程安装产品价格的主要依据。因此,编制预算定额应坚持平均合理原则。平均合理就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来确定预算定额。如果按我国计划时期的所谓的“平均先进原则”来确定预算定额,势必使多数建筑安装企业达不到定额规定的水平,以致亏损,难以持续进行再生产。预算定额在经济上合理可行,就是在确定工程质量要求和施工方法以及各项消耗指标时,应考虑到定额水平的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以便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大多数企业能够达到或超过,少数企业经过努力也可以达到的水平。例如,《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GYD—202—2000及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GYD—208—2000分册,就是“按照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制定的,除各章节另有具体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2)经济和技术统一的原则。水电工程预算定额既不是技术定额,也不是单纯的经济定额,而是一种从它作为工程建设中生产消费定额来说,它无疑是经济定额。但它和许多技术条件、技术因素有密切的关系,直接受技术条件、技术因素的约束和影响。例如,生产者技术熟练程度、原材料和设备及工具的状况、施工方法等,不仅影响定额项目的划分和定额项目的多少,而且极大地影响着定额的水平。所以,在定额日常管理和制定中应该密切注意技术条件和技术因素的状态、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变化及发展趋势,积极而慎重采用已经成熟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同时还应在定额管理和制定中注意贯彻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并鼓励和推动技术的进步及技术的发展。
(3)简明、适用、准确的原则。简明:即预算定额在项目划分、计量单位选定及规定工程量计算规则时,应在保证定额各项指标相对准确的前提下,综合扩大,达到项目少、内容全,简明扼要。通常采用细算粗编的方法,以常用的主要项目和价值较大的项目为主,合并近似项目。适用:即预算定额内容应严密明确,各项指标在保证统一性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工程和地区使用。如对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主要材料和非标准设备等,允许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换算。准确:即预算定额各项指标,综合因素相衔接,准确无误。并减少定额的附注和换算系数,尽量少留活口,以维护预算定额的严肃性。
预算定额的水平,一般是以施工定额水平为基础,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但预算定额绝不是简单地套用施工定额的水平。施工定额是平均先进水平,而预算定额则是平均合理水平,这里有一个水平幅度差,即预算定额水平相对要低一些,而施工定额水平面相对要高一些,一般比预算定额高10%~12%。
二、水电工程预算定额编制的方法
水电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方法主要有:①调查研究法;②统计分析法;③技术测定法;④计算分析法等。下面主要介绍计算分析法。
(1)确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及施工方法。编制水电工程预算定额时,应根据规定的编制依据,参照施工定额分项项目,进一步综合、扩大,确定预算定额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及施工方法,使编制的水电工程预算定额的项目简明适用。同时,还必须保证预算定额与施工定额两者之间协调一致并可以比较,以减轻预算定额的编制工作。
(2)确定计量单位。计量单位的确定(包括定额计量单位和工料计量单位)与定额的准确性以及预算编制工作的繁简等,都有密切的关系。因此,编制水电工程预算定额时,应根据施工定额的分项工程计量单位来考虑预算定额的分项计量单位,以确切地反映单位产品的工料消耗量,保证定额的准确性为目的。计量单位一般应根据安装件、支承件及结构件或分项工程的特征及变化规律来确定。
水电工程预算定额的计量单位一般是按物理计量单位和自然单位来表示。物理计量单位,按法定计量单位执行;自然计量单位,按台、套、组、个等度量。
长度的单位:mm、cm、m、km。
面积的单位:mm2、cm2、m2。
体积或容积的单位:m3、L。
质量的单位:kg、t。
定额计量单位的确定,应以有利于减少定额项目,简化工程量计算,使用方便为原则。
(3)确定工料机消耗量。为了确定各分项或子项工程“工料机”消耗量,首先应根据定额编制组选定的典型设计图纸和资料计算出相应分项或子项工程的数量,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出各分项或子项工程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的比重,然后再根据施工定额分别确定出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定额指标。
三、水电工程预算定额消耗指标的确定
水电工程预算定额消耗指标是规定消耗在单位工程基本构造要素(即通常所说的分项工程和结构构件)上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分别称之人工消耗指标、材料消耗指标和机械台班消耗指标,简称“工、料、机”消耗指标。它们是计算和确定工程基本构造要素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定额单价(基价)的基本依据。定额三项(工、料、机)消耗指标的确定方法如下。
(一)人工工日消耗指标的确定方法
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人工消耗指标,应包括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定额单位所必须的各种用工数量,即应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两个部分。人工消耗指标的计算可以有两种方法选择:一种是以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确定;另一种是采用计时观察法测定。笔者在此介绍的是以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人工消耗指标的方法。
1.基本用工
基本用工是指完成某一合格分项工程所必须消耗的技术工种用工。基本用工,按技术工种相应劳动定额工时定额计算,以不同工种列出定额工日。其计算方法可用计算公式表示为:
相应工序基本用工数量=Σ(某工序工程量×相应工序的时间定额)
式中 某工序工程量——按所选定的典型设计图纸和资料计算取定的工程量。
相应工序的时间定额——劳动定额中规定完成某一分项工程单位工序工程量所需要工日数(工日/单位工程量)。
2.其他用工
其他用工是辅助基本用工完成生产任务而所耗用的人工。按其工作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下述三类。
(1)辅助用工。指技术工种劳动定额内不包括而在预算定额内又必须考虑的工时,称为辅助用工。如土建工程中的机械土方配合用工,筛砂、淋灰用工及电焊点火用工等,都属于辅助用工。其计算方法如下述公式所示:
辅助用工=Σ(某工序工程量×相应时间定额)
(2)超运距用工。指预算定额中规定的材料、半成品的平均水平运距超过劳动定额规定运输距离的用工,称为超运距用工。它的计算方法如下公式所示:
超运距工=Σ(超运距运输材料数量×相应超运距的时间定额)
超运距=预算定额取定运距-劳动定额已包括的运距
(3)人工幅度差。指劳动定额中未包括,但在一般施工作业中又不可避免的、而且无法计量的用工,称作人工幅度差用工。它一般包括有以下几项主要内容。
1)各工种间的工序搭接及交叉作业所需停歇的时间。
2)施工机械在单位工程之间转移及临时水电线路在作业过程中移动所造成的停歇用工。
3)工程质量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影响作业的时间。
4)场内单位工程之间操作地点转移而造成的作业停歇时间。
5)工序交接时对前一工序不可避免的检查、修复用工。
6)施工作业中不可避免的其他零星用工等。(www.xing528.com)
人工幅度差用工=(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系数
式中 人工幅度差系数一般土建工程为10%;安装工程为12%。
由上述得知,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各分项工程的人工消耗指标就等于该分项工程的基本用工数量与其他用工数量之和,即:
某分项工程的人工消耗指标
=相应分项工程基本用工数量+相应分项工程其他用工数量
式中 其他用工数量=辅助用工数量+超运距用工数量+人工幅度差用工数量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GYD—202—2000、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GYD—208—2000中的人工消耗指标就是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如定额总说明称:“本定额的人工工日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消耗指标的确定方法
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材料消耗指标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耗用合格材料的数量。定额中的材料,按其构成工程实体所发挥的作用以及用量的大小不同,可划分为以下四类。
A.主要材料——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如电缆、电线、灯具、开关、管件、阀件等。
B.辅助材料——直接构成工程实体,但用量较小的材料,如绝缘胶布、胶带、铅丝、麻丝、垫木、钉子等。
C.周转材料——多次使用,但不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故又称为工具性材料,如脚手架杆、模板等的摊销量(费)。
D.其他材料——用量少、价值小,难以计量的零星用料,如砂纸、棉纱头,粉笔、色粉、弹线等。
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材料消耗指标由材料的净用量和损耗量组成。如定额说明称:“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材料消耗量的确定,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1.计算法
又称理论计算。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采用计算法,求得定额材料净用量或材料损耗量。
(1)凡有标准规格的材料,按规范要求计算定额计量单位耗用量,如电缆、电线、开关、插座、管件、阀件及钢材等。
(2)凡设计图纸标注尺寸及下料要求的按设计图纸尺寸计算材料净用量,如矩形、圆形钢板水箱制作用料、管件制作用料、管道支架制作用料、电气控制箱、盘、板、台、柜非标准设备制作用料等。
2.换算法
指各种胶结、油漆涂料等材料的配合比用料,可以根据设计要求条件换算,得出材料用量。
3.测定法
包括试验室试验法和现场观察法。如建筑工程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及砌筑砂浆配合比的耗用原材料数量的计算,须按规范要求试配,经过试压合格以后,并经必要的调整后得出的水泥、砂子、石子、水的用量。对新材料、新结构又不能用其他方法计算定额耗用量时,须用现场测定方法来确定。例如,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写实记录法”和“观察法”得出定额的消耗量。
材料损耗量,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不可避免的材料损耗,如施工场堆放损耗、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等。其计算方法如下
Q损=Q净i
i=(Q损/Q净)%
材料消耗量=材料净用量+材料损耗量=材料净用量×(1+i)
式中 Q损——材料损耗量;
Q净——材料净用量;
i——材料损耗率(%)。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GYD—208—2000材料损耗率见表3-1。
表3-1 水暖燃气工程主要材料损耗率(%)
(三)机械台班使用量指标的确定方法
此项指标的确定方法可分为根据施工定额确定和以现场测定资料为基础确定。根据劳动定额确定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方法是指按劳动定额中机械台班产量加机械幅度差来计算预算定额的机械台班使用量,其计算式为
预算定额机械使用台班=劳动定额机械使用台班×(1+机械幅度差率)
或者按下列公式计算
注:机械幅度差,是指在劳动定额中未包括,而在合理的施工组织条件下,机械所必须的停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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