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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及管理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包人可以将上述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具体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遵守有关部门对现场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承包人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对发包人的损失予以赔偿。

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及管理

1.发包人的工作

根据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发包人应分阶段或一次性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场地平整等工作,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需要。

(3)开通施工场所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位置准确。

(5)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以及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信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 (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明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 (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发包人可以将上述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具体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任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承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的工作(www.xing528.com)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应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的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使用的照明、围栏,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遵守有关部门对现场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单位工程的部分和相应追加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 (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名木古树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对发包人的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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