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 [×××]5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新城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约3868㎡,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具体时间要求按甲方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土建、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9月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路100号)(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区××路88号 地 址:××市××区××路100号
邮 编:__________邮 编: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联 系 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网 址: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账 号:__________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续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
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并附电子文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2.3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并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2.4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法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通知。
2.4.2补充通知报市招标办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标底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
2.4.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2.4.4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本工程招标采用预算价基础上自主报价方式,投标人应按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如因漏项或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不予调整。
3.2.2投标人在合理报价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文件在开标后开始生效,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www.xing528.com)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备选投标方案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 “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 “修改”字样。
5.开标
5.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即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全过程由市监察局、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市公证处到场监察、监督、公证。
5.2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身份证,人证相符,并提供交易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与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在登记册上签字证明出席。
5.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不予送交评审。
5.4开标会议程序:
5.4.1投标人及有关单位签到,投标人办理有关财务票据手续;
5.4.2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宣布开标会纪律:
5.4.3公证员校验投标人标书递交时间及标书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场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4公证员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到场确认;
5.4.5公证员启封标书,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监管工作人员核对交易证、投标保证金交纳票据等,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市公证处派员到场监察、监督、公证;(休会)
5.4.6(复会)宣布投标文件评审结果;
5.4.7投标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代表在公证员的公证下随机抽签产生拟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并对各自的抽签结果予以签字确认;
5.4.8宣布开标结果及开标会议结束。
5.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6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6.评标
6.1评标、定标工作在市招投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6.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7.授予合同
7.1定标后,招标人应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3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天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 (不计息)为中标造价的10%,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
7.4若中标人不能按第7.3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至市招标办备案。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略)
第六章 图纸 (略)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略)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本章小结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建设单位必须满足招标条件后进行招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都必须按规定的招标程序进行,要制订统一的招标文件,投标都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为:
(1)提出招标申请;
(2)准备招标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 (发布招标邀请);
(4)资格预审;
(5)发放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
(7)投标文件的接收;
(8)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是招标单位编制发布的有关项目招标的极为重要的文件。它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文件的编制必须做到系统、完整、准确、明了,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 (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等。
标底是由招标人 (业主)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所编制的工程项目预期价格 (工程造价),是确定和核实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的依据,是衡量投标人 (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准绳,是评标和定标的重要尺度。其编制方法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标底编制和审定完毕后,应及时封存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因此应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要重点审查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法律,即看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包括招标方式、时间规定、报价方法、评标办法和合同主要条款等。重点审查招标文件实际的可操作性,即招标文件的制定是否与招标项目的实际相吻合,是否易于操作。除此之外,还应该审查招标文件用语是否明确、是否存在歧义等。
思考题
1.简述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及各自的特点。
2.简述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以及规模标准。
3.简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4.简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的主要阶段。
5.简述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概念以及作用。
实训练习题
某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 (即业主)邀请了6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由于该项目规模较大,招标人要求每一个投标人提交1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由于招标人希望将原招标范围内的一个附属设施项目从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删除,于是3月30日,将该决定书面通知了每一个招标文件收受人。6家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4月10日)前都递交了标书,4月11日组织了开标。开标由市建设局主持,市公证处代表参加,公证处代表对各份标书审查后,认为都符合要求,并由各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标由招标人指定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共7人,其中业主代表2人,其他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自4月16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中标人于4月18日收到中标通知。由于中标人的报价比排在第二位的投标人报价稍高,于是,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与中标人进行了多次谈判,最后,中标人降低价格,双方于5月19日签订合同。
试分析该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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