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路是指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因铺设地下管线和设施而挖除路面的施工作业。掘路修复是指对掘路损坏的路面进行修复,包括路基回填和路面结构层的修复。
8.3.4.1 道路挖掘基本规定
掘路施工须注意保护开挖地段的各种地下管线和相关设施,减小对交通的影响,减少扰民,应避免在主要的休息时段对居民区道路进行施工作业。除应急掘路修复外,其他管线工程的掘路不得在雨天进行。
掘路施工埋设管道的槽底最小宽度宜为所埋设施的外侧宽度加两侧夯实机具的工作宽度,开挖断面严禁上窄下宽,挖土深度应按管道设计标高控制,严禁超挖。路面开挖前必须用切割机进行路面分离,以免扰动或破坏沟槽周边区域的路面结构。
挖土过程中应当保持一定的纵横坡度,以利排水。地下水位高时,应设置临时排水沟,必要时可采用井点降水措施,但应注意保护周围设施。对于深层开挖的沟槽或邻近路段有较多重型车辆通行的路段开挖的沟槽应采取措施确保沟槽稳定。当道路路面掘路宽度超过1/3车行道宽度时,应按半幅车行道宽度恢复路面;当掘路宽度超过1/2车行道宽度时,应按全幅车行道宽度恢复路面。新建部分道路的面层、基层均须设置30 cm宽台阶与原道路相应结构层进行依次搭接。
8.3.4.2 掘路沟槽回填质量控制
横过道挖掘工程回填一律用水泥稳定碎石,原土全部清运;纵向挖掘工程回填、道路结构层下回填可采用原土,禁止用油皮、大块岩石回填;雨季回填,视回填土情况;不准使用含水量较大的泥土回填,可临时换渣回填;人行步道一律采用原土回填。
掘路埋设的各种管线的管顶应位于路基顶以下50 cm处,沟槽回填压实度等指标应满足道路路基设计要求。管顶距路床顶面不足50 cm时必须对管道结构进行加固,管道不应采用柔性材料;管顶距路床顶面覆土厚度在50~80 cm时,应在路基压实过程中对管道结构采取可靠的保护或加固措施。
雨季需备必要的水泵,应抽净排干沟槽内积水,回填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道路边缘、检查井、雨水口周围以及沟槽过窄(宽度小于1.2 m)等不便使用压路机碾压的部位,应采用机夯夯实。路基回填粗砂、石粉等粒料土可采用灌水密实法施工。
路基回填采用形变(弯沉值)及压实度控制压实质量,分层摊铺碾压的路基每层应进行弯沉值检测,弯沉值不大于260(0.01 mm)。路基回填必须均匀密实、稳定,回填压实度应符合表8-2的规定。
表8-2 沟槽回填路基压实度标准
注:表中数值均为重型击实标准。
8.3.4.3 路面修复质量控制
(1)基层
基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良好的稳定性。表面应平整、密实,拱度应与面层一致,高程应符合要求。修复基层的各类材料应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且应经现场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可封闭施工的道路宜采用半刚性基层。半刚性基层推荐采用二灰碎石、水泥稳定粒料类。
(2)沥青混凝土面层
制订沥青混凝土施工组织方案,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应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合理的施工日期。在气温低于10℃(快速路)或5℃(其他等级道路),以及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不得施工。
沥青路面宜连续施工,避免与可能污染沥青层的其他工序相互干扰,以杜绝施工和运输污染。新、旧沥青混凝土面层的衔接应紧密平顺,黏结牢固。面层要求切割机切边,纵横线垂直,原则上要与交通标线平行。不得出现三角形、梯形、多边形等,必须做到几何图形美观,碾压平整无轮迹。(www.xing528.com)
面层平整度偏差要求小于0.5 cm,与原路面或井框边缘顺接,高差不大于正负1 cm,如各类检查井框盖,凡与路面接茬高差大于正负1 cm的,均须进行调整。
(3)水泥混凝土面层
修复水泥混凝土面层时,应采用强度高、收缩性小、耐磨性强、抗冻性好的水泥,水泥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纵向和横向接缝应垂直相交,纵缝两侧的横缝不得相互错位,缝距以及传力杆的设置应与周围面板协调。
在雨天和气温低于5℃的条件下不宜施工,遇低温、高温或下雨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施工前应校核平面位置及高程,使其符合现场接坡和排水要求;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应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规定。
(4)人行道及侧(平)石
应按照要求铺筑垫层、基层,土基压实度大于或等于90%。人行道板铺设一般采用放线定位法,铺筑时板底应当紧贴垫层,不得有虚空现象。靠近侧石处的人行道板应当高出侧石顶面5 mm,以利排水。在按原样恢复时,如果因管线埋设导致盲道调整,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现浇水泥混凝土人行道应与原人行道接顺,面层收水抹面后应及时分块滚花压线,终凝前可设围挡,防止行人踩踏。须将路灯、广告、灯箱等各类构筑物的破碎基础清除,重新调整补齐,基础根部缝隙用水泥抹平。
施工范围内各类道路附属设施须按原规格、形状进行修复,已破损的应及时更换。侧石缺少、破损的,采用与原材料一致的侧石调整补齐,路口转弯处破损侧石采用弧形侧石统一更换,更换时侧石设置混凝土垫层及靠背。
将修复侧(平)石与原侧(平)石接顺,调整好雨水口处的标高。侧(平)石排砌稳固,线直弯顺,侧石顶面平齐,平石排水顺畅,灌缝饱满,填缝密实,勾抹光洁。施工后的余土、废渣应及时清运。
8.3.4.4 应急掘路快速修复
应急掘路快速修复的工程往往是要求道路快速恢复的零星掘路工程、横过路掘路工程或突发爆管修复工程,往往要求当日作业,当日恢复交通。
应急掘路快速修复使用的材料要求易于存储、运输,施工简便。
路基快速回填料应选用洁净、坚硬、级配良好的中粗砂和砂砾石,不得含有草根、垃圾等有机杂物,不得掺细砂和粉砂,含泥量不得超过5%,碎(卵)石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 cm,且不应有明显的粗、细料分离。石屑的最大粒径应小于5 mm,含泥量不得超过3%。
基层快速修复应选用骨架密实型二灰碎石、快硬硫铝酸盐水泥处治碎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沥青稳定碎石、级配碎石等材料。
快硬硫铝酸盐水泥应符合《快硬硫铝酸盐水泥标准》(JC 714—2003)的要求。所用石料的技术性质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有关规定,为改善施工和易性,拌和时可掺入高效减水剂SP1。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推荐选用AC-25,沥青稳定碎石推荐选用ATB-25,级配碎石宜采用骨架密实型级配。AC-25和ATB-25推荐选用重交通道路沥青AH-70。材料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的相关规定。
面层快速修复应选用SBS改性沥青、快硬硫铝酸盐水泥混凝土等材料。
各种材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和《快硬硫铝酸盐水泥标准》(JC714—2003)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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