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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城市道路建设标准管理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2.1.3质量责任的具体内容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应当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质量管理机构、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城市道路建设标准管理

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实物质量形成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质量均要在这一阶段得以实现。由于施工阶段影响质量稳定的因素和涉及的责任主体均较多,协调管理的难度较大,施工阶段的质量责任制度尤为重要。

6.2.1.1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法》规定,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1)施工单位法定的质量责任

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责任主体,但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勘察、设计质量没有问题的前提下,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状况,最终取决于施工质量。因此,从法律上确立施工质量责任制,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也就是要对自己的施工行为负责,这样既可避免让施工单位承担过多的工程质量责任而开脱建设单位及其他主体的责任,又可避免让建设单位及其他主体承担过多的工程质量责任而忽略施工单位应承担的施工质量责任。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依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使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2)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制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制是其质量保证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质量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建立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制订质量目标计划,建立考核标准,并将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特别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落实质量责任制,不仅是为了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追究责任,更重要的是通过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全面质量控制,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

6.2.1.2 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无论是实行建设工程总承包还是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总承包单位都应对其所承包的工程或工作承担总体的质量责任。这是因为在总分包的情况下存在着总包、分包两个合同,所以就有两种合同法律关系。

总承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总体质量责任,这种责任不论是总承包单位造成的还是分包单位造成的,总承包单位都必须承担。(www.xing528.com)

总承包单位在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追究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包括追偿经济损失。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还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或其他受害人既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进行赔偿的一方,有权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对不属于自己责任的那部分赔偿向对方追偿。

6.2.1.3 质量责任的具体内容

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应当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质量管理机构、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

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具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并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除劳务作业分包外,所有专业工程分包均应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承包人应当设立并派驻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行为。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按规定实施班组自检、工序交接检、专职质检员检验的质量控制程序;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自评。检验或者自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或者投入使用。

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其中也包含了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机械设备等。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并形成完整、可追溯的施工质量管理资料,主体工程的隐蔽部位施工还应当保留影像资料。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负责对其做返工处理;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对工程竣工验收以后发生的质量问题予以保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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