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1 工程项目承接
工程项目承接前,设计企业应明确顾客的要求,并对顾客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审本企业满足标书要求的能力,决定是否投标;投标书编制完成后,评价本企业能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的承诺是否适宜;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进行评审,确定合同与招投标文件是否有偏差,是否可接受,本单位做出的承诺是否可执行,是否有效。
工程项目承接后,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应归档,并作为承接工程项目的凭据,纳入合同管理台账。设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当设计范围或主要原则明显不符合合同条款时应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书面或电子文件(包括往来信函、证据等)都应存档纳入合同管理台账。
4.2.1.2 工程设计策划
设计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据设计合同下达设计任务书,确定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会同各专业负责人充分理解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的各项要求,确定设计项目的范围和功能,对设计工作进行策划和安排。策划结果应形成设计计划,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发布执行。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设计任务,应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合同要求和设计阶段进行专项策划,并将策划结果纳入项目设计计划。设计计划应明确质量目标,保证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满足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的要求。
设计计划内容包括:设计的依据、范围、进度;质量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设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设计评审、设计校审及其他验证方法的时间、方法、内容和要求;设计成品交付的时间和方式,及与顾客或其他相关方沟通的方式和安排;设计分包的要求。(https://www.xing528.com)
设计计划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审批。设计计划的变更作为策划的组成部分,当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程序重新审核、批准。
4.2.1.3 工程设计输入与专业接口协调
工程设计输入应形成文件,确保设计输入是充分与适宜的。工程设计输入的内容包括合同及相关文件,设计基础资料,经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的设计文件,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企业自身的规定与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对设计项目的内外接口进行管理,必要时,可编制设计协调规定。工程设计接口的质量控制要求:一是明确顾客、外单位和项目组各自职责和分工的范围、相互之间的边界条件、文件资料传递的途径、矛盾问题的处理方式等;二是上游专业提出的资料按设计输出控制,经过校审后提出,接收资料的专业应按设计输入控制,并评审其有效性。
4.2.1.4 工程设计分包
分包设计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设计企业应对分包设计过程进行控制,建立分包设计管理规定。分包设计管理规定应包括下列内容:建立合格分包方的评价准则,并定期评价;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分包方,并签订工程设计分包合同;对分包方设计过程进行控制,并纳入本企业设计项目部(组)进行管理;对分包方的工作进行检查并按合同的要求对分包成果进行验收;设计分包完成后,对分包方的绩效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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