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勘察等级划分不正确或不做划分
道路工程勘察等级划分不正确或不做划分,将影响勘察方案的完整性,造成钻探数量不足,勘察结论出现偏差。
应对措施:业主方(自行或请勘察专家)对勘察方案进行审查,要求勘察单位提供工程勘察等级划分的依据,对现场实施过程进行复核。同时加强勘察报告图审工作的管理,一般在勘察报告提交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前,应先完成图审。
地质调查、测绘不规范,其结果是勘察结果与现场实际可能不符,甚至出现地基大规模沉降的情况。
应对措施:加强事中监督,推行勘察监理制度或勘察见证制度,确保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源头控制质量。
(3)取样不具代表性
杭州地区填土层较厚,通常原地面或路面设计标高下1.5 m还是填土层,而目前钻机套管长度以2m为主。若不对土样的取土深度提出要求,现场容易发生疏忽,土样可能不具代表性。有时,又以室内土壤的渗透试验替代现场抽水试验,以室内试验结果评价地层渗透性,这种做法也不利于道路施工降水,不能保证基槽、管槽的顺利开挖。
应对措施:考虑勘探点间距较远,以及浅部土层的受力特征,应明确取样要求,按现场抽水形式进行地层渗透性测试与施工图审查。
(4)勘探点设置不合理
一是勘探点平面布设偏少情况。一方面,道路工程勘探点布设数量偏少,另一方面,预定位置布设探点又有难度,个别暗塘等容易漏查,特别是在湿地、河道密布区或人工改造多的区域,影响探查质量。而道路下部土层因探点数量相对较少,地质变化不易发现,譬如下部土层为特殊性土等,则施工后土层可能出现沉降。(www.xing528.com)
应对措施:勘探点数量按勘察规范上限或以更高要求确定,宜沿道路两侧布置。当道路宽度大于50 m时,建议在沿道路两侧布置勘探点的同时,在道路中线再布置一排钻探孔,有利于查明条带状暗沟等。若场地条件受限,应在条件具备后及时补充勘察。
二是勘探点的深度不足问题。勘探点估算或实际钻探深度不足时,设计方无法进行沉降稳定性计算及承载力分析,往往采用偏于保守的设计思路以降低计算深度的要求。
应对措施: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方案设计时,根据实际,设定荷载及场地可能的地层条件,估算确定钻探深度。
(5)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资料内容不全或资料记载有误
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资料内容不全,钻探时损伤地下设施的事件时有发生。
案例一:杭州城西污水处理厂南线管道工程,2013年12月27日下午在W3-W4井段曲线顶管顶进时,因资料内容有误,顶管机机头触碰到地下D610高压天然气管道。
案例二:2014年7月23日下午,杭州滨江区铁岭排涝站工程在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实施勘探作业,因资料搜集不全,发生钻穿隧道盾构的事故。
案例三:2014年12月8日下午,杭州城站广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内实施沟槽开挖作业,因资料内容有误,风镐头击穿轨道交通城站站活塞风室顶板,导致轨道交通1号线紧急采取限速措施。
应对措施:业主单位应提供内容翔实的资料,勘察单位应按地下设施的分布情况实施勘察作业,保证勘察过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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