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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建设业主质量控制措施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业主应采取下列安全质量管理措施。工程初步设计必须达到规定深度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专门的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强制性安全与质量标准等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方可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直至符合工程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道路建设业主质量控制措施

在重大工程领域,仍有一些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深度不够,不顾客观条件盲目抢时间、赶进度,安全质量管理不严,责任制度未真正落实,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安全隐患增加,工程安全质量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业主应采取下列安全质量管理措施。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业主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其人员数量应与建设规模、管理要求相适应,管理人员资格、专业应与工程类别相配套。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机构、各部门、各岗位的质量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同时,根据工程特点,在项目管理的文件中明确质量管理内容,其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

(2)科学确定工程建设周期

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是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前提。

科学确定合理工期。建设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充分评估、论证,从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角度,科学确定合理工期及每个阶段所需的合理时间。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防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出现。

严格执行合理工期。在工程招标投标时,要将合理的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严格按照施工图招标,不能预招标或边设计边招标。与中标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应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的合理周期,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

严肃工期调整。建设工程合同要严格规定工期调整的前提和条件,坚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任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严禁领导干部不顾客观规律随意干预工期调整。确需调整工期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通过优化施工组织等,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3)充分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是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基础环节。具体包括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等各阶段的准备工作。

建立工程安全质量评估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实行工程安全风险动态分级管理,要针对重大风险编制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

对前期工作中的各环节都要加强风险管理。规划阶段要不断优化工程选线、选址方案,尽量避免风险较大的敏感区域。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对涉及工程安全质量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门分析、评价,提出应对方案。工程初步设计必须达到规定深度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专门的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工程开工前要切实做好拆迁和安置工作,减少工程安全质量隐患,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工程招标投标要体现安全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强制性安全与质量标准等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施工单位要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招标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格要体现合理造价要求,建立防范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机制,杜绝造价过低带来的安全质量问题。勘察、设计、施工、物资材料和设备供应等环节的招标投标合同要对工程质量以及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做出明确约定。

(4)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

工程的实施是项目建设的中心环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方面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切实提高安全质量意识,强化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建设单位要全面负起管理职责。建设单位是项目实施管理总牵头单位,要根据事前确定的设计、施工方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要认真执行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关规定。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质量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设计服务,降低工程风险。设计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驻场设计服务,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对施工单位发现的设计错误、遗漏或对设计文件的疑问,要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对施工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不断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风险。

加强施工管理,切实保障工程安全质量。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质量的要求,认真落实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专门针对安全质量的防护措施,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对施工风险点的监测管理,根据标准规程,科学编制监控量测方案,合理布置监测点。

加强工程监理,减少安全质量隐患。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发挥现场监理作用,确保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理到位。落实安全监理巡查责任,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的督促整改和报告责任。

建立施工实时监测和工程远程监控制度。建设单位应委托独立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工程进展和周边地质变形情况等进行监测、分析,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建立工程远程监控网络系统,接收并及时分析处理施工现场信息,强化工程安全质量的信息化管理。

强化竣工验收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将工程质量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方可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直至符合工程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后,方可交付使用。

(5)严格落实安全质量责任

要切实提高安全质量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有关各方责任,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约束机制,有效保障工程安全质量。

严格落实工程安全质量责任制。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总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安全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相关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安全质量标准的,依法追究其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强化注册执业人员责任。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对其签字的设计文件负责。施工单位确定的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负责。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各自职责对监理工作负责。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方面责任。

强化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工程监测、检测、科研、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因监测数据、检测和科研结果严重失准或者施工图审查意见有重大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对技术总负责人要取消技术职称,不得从事该领域工作。

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各参建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工程监测、检测、咨询评估及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工作人员,按各自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对因为调动工作、退休等而离开原单位的相关人员,如发现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或未切实履行相应职责,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立安全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质量信息,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等工作中,应充分利用安全质量信息,激励守信行为,惩处失信行为。

(6)全面提高基础保障能力

消除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隐患,根本在于提高基础保障能力,要从实行标准化管理、严格工程规范、充实监管力量、推动科技进步、加强人员培训等方面,全方位提高重大工程安全质量的基础保障能力。

推动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要加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明确管理的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和重点环节。建设、施工单位要结合项目情况制定作业标准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工程规范。

加强政府安全质量监管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监管队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的经费,各级财政预算要予以保障。严格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落实责任制,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安全质量监管队伍。

通过科技进步提高工程安全质量。加大对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的投入和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工程安全科技投入。鼓励有利于保障工程安全质量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加强人才培养和工程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进一步打破市场分割,完善考试、培训和资格认证等制度,努力增加设计、施工、监理力量的有效供应。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要定期举办工程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尤其要做好新入场农民工等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工作。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结合“质量和安全年”的部署,严格落实重大工程安全质量的各项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排查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加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力度,形成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工程建设项目从决策到验收交付使用,共分为四个阶段,即工程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在这四个阶段中,除工程立项阶段和监理、施工涉及较少外,其余三个阶段相互联系紧密,而其中的重要纽带之一就是质量,从设计质量、监理质量到施工质量最终凝结成工程质量。而在各个阶段,业主要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重点,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手段,来最终完成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针对不同对象,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①业主对质量控制的总体要求。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最有效方法,并贯穿建设的全过程。为确保工程质量,业主可按以下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控制。

首先,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部门要预测建造期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科学规划建设项目。项目前期,业主选择具有资质等级,经验丰富、信誉好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与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涉及质量条款并明确质量责任。其间,应组织专家对各主体单位提交的重大技术方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定。

其次,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把握好关键节点的质量控制,如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施工设备、材料、机械供应及主要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做好质量信息反馈,通过组织与协调手段,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②业主对设计的质量控制。

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建设单位应重视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以提高设计质量。重视设计前期工作,配合设计单位搞好现场测量和查勘,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使工程设计尽可能完善、准确,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设计过程中,实行设计监理,以便及时对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进行检查。设计完毕后,及时组织专家对设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及时修改设计,为工程建设提供准确详细的设计图纸。(www.xing528.com)

业主对道路设计的质量目标要求是:应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做到使用合理、经济、防灾、安全。为达到这一目标,应采取以下措施对设计质量进行控制。

第一个阶段是做好前期的技术准备工作和各种形式的招标评标工作。此阶段主要是根据道路项目建设要求准备有关批文、资料,编制出设计大纲或方案竞争文件,组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争,评定设计方案。进行勘察、设计、科研单位的资质审查,优选勘察、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合同,并加强对合同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第二个阶段是设计方案审查。控制设计质量,审查设计方案,以保证项目设计符合设计大纲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符合国情,工艺合理,技术先进,能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初步设计图纸审核。初步设计将决定工程采取何种技术方案。审查重点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的质量标准。

技术设计图纸审核。技术设计是初步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审查重点是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设计图纸审核。设计图纸是设计工作的成果,又是施工的直接依据。所以,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最终要体现在设计图纸的审查上。

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是对设备、设施、建筑物、管线等工程对象的尺寸、布置、选材、构造、相互关系、施工及安装质量要求的详细图纸和说明,是指导施工的直接依据,也是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一个重点。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重点是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质量目标和水平。

第三个阶段是施工配合和竣工验收。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配合施工,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问题,解决施工单位、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二是设计变更和处理预算修改。竣工验收既是对施工质量的最后考核,也是对设计质量的最后审定。验收期间发现的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有一个质量问题消除期;设定设计与施工单位消除质量问题的期限,限期完成。

③业主对监理的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项目的正确实施,业主应将委托的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并赋予监理相应权利,使监理工程师能够较好地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要督促承建单位实施预控措施。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及“三查四定”、中间交接等工作,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为确保监理单位有能力履行监理合同,业主必须对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优选监理单位。在此基础上,业主通过对委托内容具体实施过程的监督控制,使监理工程师较好地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达到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控制的目的。

业主对监理的监督控制,主要通过监理月报和现场检查实现。监理工作月报反映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情况。它包括:单位工程验收情况;本期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统计,单位工程优良率,分部工程验收情况,施工试验情况;质量事故;暂停施工指令;本期工程质量分析(包括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质量对策汇总)。针对现场监理月报反映的质量情况,通过现场勘察,来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有关质量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共同搞好质量控制,达到质量控制的预期目标。

建设单位对监理的控制主要通过监理报告和现场质量监督、检查来实现。监理工程师应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手段的标准化、程序化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现场勘察和施工资料抽查,积极参与工程质量检测,参与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发现问题,由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施工资料能够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杜绝事后补资料现象的发生。

④业主对施工的质量控制。

业主对施工的具体质量控制主要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依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理,使承包商的工程质量活动完全处在监理的控制之中,以便有效地开展质量控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问题不是监理和施工单位能解决的,还需要业主做大量工作。业主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确定工程质量控制流程中主动控制影响质量的因素(包括人员、材料、机具、设备、施工顺序和方法等)。工程质量控制流程明确后,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组织。如业主可设质量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并协调两者的关系。

抓好质量检验,落实检验方法。质量检验方法包括施工人员的自检、质检员的专检、班组内的互检、各工序间的交接检以及业主、监理、设计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

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组织验收。对不同类型的分部工程及隐蔽工程,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不同类型的分部工程因工程内容不一,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也不同,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组织验收。

审查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参与质量监理会议。当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事故)的征兆时,应引起重视,防止诱发重大质量事故;组织专人调查分析原因及特点,并审查监理、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问题(事故)报告单及处理方案报审单。

(7)加强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阶段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施工准备的充分程度,对施工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订施工意见、质量检查办法等,保证管理机构的良好运行。做好迁占赔偿等工作,处理好地方关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及时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组织项目办、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参加质量管理上岗培训。同时,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物料准备、技术力量、现场施工准备及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进行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质量控制的手段。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主体,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工程质量是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方法,应贯穿工程建设的始终。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应全权代表建设单位履行职责,采取超前控制、预防为主的手段,将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实现预期的质量控制目标。

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通过招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从事工程建设,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工程监理进行。工程监理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通过控制人员、材料、机械、方法工艺和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使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活动完全处在监理控制之中。通过现场质量检验、落实检验方法,参与分部工程、隐蔽工程验收等措施来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由参建各方人员参加的工程质量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成立督察组织,随时对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督察,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8)规范建设单位资料管理

建设单位应将各阶段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保存。

勘察设计文件包括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等的全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签订的所有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检测合同、供货合同等,这些文件应分类整理归档。

规章制度。建设(代建)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应分类整理归档。

质量责任终身制承诺书。包括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调查资料。主要指工程周边环境调查资料等。

工程报批文件。工程从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到运营各个阶段的有关报批文件及上级部门批文,应分类归档。

会议纪要。包括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会议记录,应分别分类归档。

审批文件。建设(代建)单位有关工程的各类审批文件,应分类归档。

参建单位函件。对参建单位函件应分类保存归档,如上级文件、政府主管部门文件、来函、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函件、勘察设计单位函件、监理单位函件、施工单位函件等等。

交底资料。包括勘察、设计交底、测量交桩、周边环境交底、管线交底等,应分类整理归档。

日常检查考核资料。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考核的资料,应按参建单位(标段)分类分单位进行归档,其中包括质量监督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资料。

工程验收资料。包括重点归档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的条件验收资料、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等。

设计变更资料。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资料,应按变更类别和等级进行分别归档。

事故调查处理资料。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的调查及处理资料。

工程(声像)资料。包括开工前、施工阶段、竣工后等一系列活动中,用照片(每个工程照片)、录像(重大工程)等形式现场采集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声像资料。声像资料应按建设工程各阶段立卷,重大事件及重要讲话活动的声像资料应按专题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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