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停车产业的各个方面都滞后于发达国家。首先是观念上的落后。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方面大多缺乏对停车产业问题的重视和研究,当车辆由稀缺资源成为生活大众消费品时,不知如何应对,致使车主到处停车、胡乱停车造成拥堵并使交通秩序混乱。其次,对停车产业走向市场化没有概念。一方面停车产业没有走向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于政府财政有限,又不愿思或没思识到必须界定车位产权和出台一些鼓励措施,吸引和刺激大量民间资本;既没有与之相配套的优先政策出台或优惠度不足以调动民间资本进入停车产业的积极性,又不愿思以合资、合作、民营等方式来解决,导致基础建设投入不足,无法使停车产业真正走向市场,使停车产业陷入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停车收费定价的市场机制不健全,没有让价格杠杆发挥调控作用,主要表现在停车收费价格标准偏低,造成停车场投资难以收回。再次,管理体制落后,重复和重叠管理导致要钱的部门多,管事的部门少,致使责、权、利不清晰。在北京市居然有16个政府部门的职责涉及停车场的管理,有14个规章制度与停车相关,根本无法实施统一的协调管理。对于车主来讲,一是习惯于免费或接近于免费停车,不能接受按市场价格提供的停车位,二是车主喜欢露天停车场或马路边停车场,不适应机械式、简易式车库,多层、立体车库,自动化停车库或者地下停车场,三是对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停车产业技术接受过程缓慢。
而发达国家这方面远远走在我们的前面,一方面是由于发达国家较早进入工业社会和汽车工业时代;另一方面,思想观念的先进性、自由度、产权的界定、市场经济运作模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
1.国外对停车产业的属性界定很明确。确定它的城市公益事业的公共属性,使政府在设立审批类别、简化建设立项审批手续等方面做得更好,为规划、建设资金的筹集获得财政拨款,以及减免或减半征收土地出让金、贴息,获得补助政策、贴息贷款等享有优先权,同时也可以为基础建设投资设立税法、发行债券和设立基金,在项目运营承包和服务承包管理方面获得更多主动性、灵活性。例如鼓励并接受市场化运作模式,合资、合作、民营等方式,还可以转让一定年限的经营权,并适度享受优惠政策像减免市政设施改造建设费等。
2.普遍接受和认可机械式、简易式车库,多层、立体车库,自动化停车库或者地下停车场。由于土地的价格昂贵,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是全球未来几年停车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投资商投资的热点和重点。特别是在土地有限的繁华商业区建设多层升降横移式、电梯式立体停车场更能缓解和解决大城市停车难的主要手段。这类停车场占地面积少、投资小,而且车辆存取方便快捷。(https://www.xing528.com)
3.停车产业相关管理和设施的智能化、网络化产品被大批量采用,信息化、自动化程度比较高。很多国家的停车方式达到了无人化管理、自动化管理,收费、存取、ETC通关等全是自动化的。
4.民间资本自主投向停车产业。由于政府的鼓励,产权和经营权的明晰,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停车产业,银行贷款制度、政府补助制度、利润税收的优惠政策等让停车产业进入市场机制,让价格杠杆发挥作用,既保障建设经营者的利益,又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
5.停车供应结构合理。按照国际最低标准1:1.2配置,不仅仅靠占道停车来解决泊位问题,而是将立体停车库的供应作为停车供应结构的主要部分,这种供应结构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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