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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服务学校和社会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文社科学院积极利用专业学科资源,服务学校和社会,扩大学校影响力,提升在校大学生思想道德与人文素质。此后又增加了文秘、行政管理辅修专业。2003年4月,学校开始在全校本科生中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教育,并制定了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使这项工作走向正轨。在时任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的高海生的积极筹划下,经2003年11月1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华东交通大学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挂靠人文社科学院。

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服务学校和社会

人文社科学院积极利用专业学科资源,服务学校社会,扩大学校影响力,提升在校大学生思想道德与人文素质。值得记录的还有以下工作:

1.率先开办辅修专业

1996年,为了增强在校大学生的人文素养、法制观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充分利用社科部法律教师资源,经学校批准,社科部率先面向全校95级本科生开办了两年制经济法辅修专业,设置了“公司法”“合同法”“财税法”“建筑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等8门课,利用双休日的时间授课,开辟了学校辅修专业设置先河。此后又增加了文秘行政管理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开设,对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促进学生就业能力有积极促进作用,也为学有余力、乐于选学其他专业的学生,增加了学习、就业的机会和渠道。例如2000级通信工程专业的晏晓庆同学,选修了经济法辅修专业,毕业时考上了北大的法律硕士,以后相继在华为、中联重科等公司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与法务工作,现已是国内一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是一名有一定影响的知识产权律师。类似她这种毕业后考取了法学专业研究生或以法学专业就了业的学生还有很多。2003年4月,学校开始在全校本科生中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教育,并制定了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使这项工作走向正轨。人文社科学院原来的经济法辅修专业,从2003年秋季正式转为法学双学位、辅修专业,2007年又增加了法学(知识产权方向)双学位、辅修专业。从2003年至2020年在学校开设的各个双学位、辅修专业中,法学始终都是最受欢迎、最稳定,也是学生选修人数最多的专业之一。修读该专业的很多学生选择毕业后继续在法学方面深造或在法学专业岗位就职,对于拓展我校学生就业面,提升就业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参与创办孔目湖讲坛

2003年初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由校党委宣传部、人文社科学院主办,开设孔目湖讲坛,旨在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师生文化素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孔目湖讲坛创立初期,人文社科学院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参与了讲坛的策划,宣传,主讲人的选择、邀请与接待等事务性工作。记得2003年12月,我和丁佐湘副院长曾专门到北大、人大、北师大拜访文科知名学者,邀请他们到学校孔目湖讲坛开讲座。次年3月一开学,张法、宋志明、罗安宪等在全国美学哲学国学领域的知名学者,就来到学校,连作了三场报告。以后学校设立了专项经费、专门报告厅,由宣传部主办,确定了专人负责讲坛,运作逐渐规范化、程序化,从首次开讲到2020年底,讲坛举办了550多场,已经成为江西省高校知名的文化品牌。

3.成立华东交通大学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

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自1999年以后高等学校招生急剧增长,高等教育规模持续扩大,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由此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变化与问题亟待研究与解决。学校曾设有高等教育研究室,在学校教学研究与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以后随着高等教育研究室专职人员退休,高等教育研究室名存实亡。在时任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的高海生的积极筹划下,经2003年11月1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华东交通大学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挂靠人文社科学院。 2004年3月3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聘任高海生同志兼任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聘任王新华同志兼任常务副所长;聘任胡桃元同志兼任副所长。

高教所实行兼职研究人员为主的原则,设专职人员1人,负责研究所日常工作,先后由毕业于中南民大、复旦大学的研究生,专攻高等教育的甘永涛、王卫霞担任。研究所在人文社科学院、教务处和学校其他单位中,选聘了10多名具有高等教育研究能力的兼职研究人员。

高教所自2003年11月成立至2013年10月并入到新成立的法规处刚好10年,主要工作有:

一是积极搜集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信息,开展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研究,定期编写《咨询参考报告》,送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阅。先后撰写了《关于华东交通大学的定位思考》《国内外大学教学督导制度的演变及启示》《理工科院校公共任选课课程研究》《高校管理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研究综述》《目前流行的大学排名榜中的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科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与建设的调查与思考》《关于加大我校文管类专业建设力度的建议》等等咨询参考报告20多篇。(www.xing528.com)

二是率先在江西省高校开展了学校年度教学质量的调查与分析工作,组成了以我负责,胡桃元、李卫东、甘永涛(2004—2006)、王卫霞(2006—2013)参加的“华东交通大学教学质量年度分析报告”课题组,每年课题组都开展了一次全校性的本科教学质量的问卷调查,在学校100名教学管理人员、200名教师和1000名学生中开展问卷调查,然后在对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再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访谈,收集教学质量资料,最后撰写《华东交通大学教学质量年度分析报告》,虽然工作量巨大,专职人员只有王卫霞一人,但这项工作还是坚持了下来,形成了10份年度报告,为学校教学建设与本科生教学质量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第一个报告——《华东交通大学教学质量分析报告(2003—2004学年)》,刊登在《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三是参与《华东交通大学章程》制定工作。学校在2012年3月开始了大学章程制定的准备工作。高教所承担了《华东交通大学章程》的前期研究工作。2012年4月派人参加了教育部合肥组织的大学章程培训会议,撰写了《大学章程研究综述与实践现状》,汇编了《〈华东交通大学章程〉制定学习材料》。在章程制定阶段,与校办一同完成了《华东交通大学章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机构设置与工作计划时间表、章程制定思路、章节安排、涉及内容、具体分工。起草了《〈华东交通大学章程〉大纲》,广泛征求了学校中层干部、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的委员、退休教师代表的意见,又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提交校党委会讨论通过,确定了章程大纲的基本框架

另外,高教所还组织专、兼职研究人员,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承担了一批国家、教育部、江西省的教育规划及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在《教育研究》《比较教育研究》《中国高教研究》《外国教育研究》《江苏高教》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在全国高等教育学会年会上,多次就我校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的研究及实践、和谐校园与育人、理工科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与建设等方面作大会发言,交流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宣传了我校教学方面的成果,扩大和提高我校的知名度。

在学报支持下,搭建了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发表的平台——《华东交通大学学报》(高等教育专刊),每年出版一期,共出了10期,从征稿、审稿、定稿都是由高教所研究人员加班完成的,对学校教学改革经验总结与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率先开展大学生科学研究训练活动

2007年人文社科学院已有4个本科专业,专业基本稳定了,如何提高本科生的教学质量,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学院面临的重要任务。在我倡导下,学院率先在全校启动了“人文社科学院学生科学研究训练计划”,通过申报人文社科学院学生科学研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学院把这项活动作为一项战略工作来做,院班子成员多次专题讨论,从学院行政经费中拨出专款,支持、鼓励师生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提升学生工作的层次水平。学生通过参加科技活动,提高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教师通过指导学生科研项目,促进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学院专门成立了本科生科研活动指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北大、人大、中山大学等学校毕业的博士教师和辅导员组成,他们负责选题指南、立项评审和结题评优等工作。在人文社科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活动启动大会上,我作了《与大学生谈谈如何进行科学研究》报告,此文经过修改,以《对大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思考》为题,发表在《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从2007年至2011年有半数以上学生参与,短短的四年就获得全国大学生“挑战杯”三等奖1项,江西省“挑战杯”一、二、三等奖多项,成为人文社科学院学生工作的两大亮点之一(另一亮点为体育活动)。

5.成立华东交通大学法律事务部

2007年3月7日学校以华交人〔2007〕35号下发《关于成立“华东交通大学法律事务部”的通知》。为维护学校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实施法律援助,拓宽法学专业师生实践、实习平台,经研究决定,成立华东交通大学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挂靠在人文社科学院。通知还明确了法律事务部的工作职责:为学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受学校领导委托,对外代理学校法律事务;设法律咨询室,由咨询员为学校各单位和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办好现有的人文社科学院网站“法律在线”栏目,充分利用网络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广泛进行普法宣传,努力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为法学专业师生提供探讨教学和社会实践的平台;为校内外单位和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学院聘任原法学系副主任、学校法律顾问汤印明同志任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事务部成立后,成员们尽心尽责,不仅在防范学校法律风险,协助学校处理校内外法律纠纷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还指导法学社、法学专业学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鼓励学生开展法律在线咨询、“送法到社区”活动。每年“3·15” 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法律事务部都会在校园内外举办专题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以案说法活动,通过校报、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成为学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原院长 教授 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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