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录往往是靠不住的,如果没有其他可参证的相关史料,不能无条件地相信一家之言。读政治人物、新闻记者的回忆录尤其要小心谨慎,甚至要认真辨识。自1926年起,《纽约时报》记者哈雷特·阿班驻中国15年,经历过那个风云跌宕的大时代,他的回忆录诚然是有价值的,但我们如果将他的回忆录当作信史,恐怕就会上当。不说别的,其中一个明显的史实错误,一眼就可以发现,称胡适于1929年夏天曾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四天后无条件释放。书中是这么表述的:
……文告发布了,胡适也被召去听训,但他继续无视友辈的警告,终至被捕。他的危险极大,我也全情关注此案。及至听说他已被秘密判处死刑,且刑期已定,便马上写了一篇电讯稿,对此案作了概述,然后托人带往香港,再发往纽约。
我还告诉时报,拯救这个伟人及好人的唯一方法,是在《时报》上发表社论,对迫害行为作强烈谴责,然后通过电报将社论发给我,授权我不惜财力物力,设法让远东的所有报刊将此篇社论刊出。
1929年8月3日,《纽约时报》专门为胡适发表社论。
我将这篇社论,在远东广为散发。社论的英文版被送给上海的所有英文报刊,并通过无线电报发往北平、天津、汉口、南京、广东和香港。……
四天后,胡适被无条件释放……[1]
既然亲历者哈雷特·阿班言之凿凿,对胡适生平缺乏深入了解的人很容易会相信其事,包括此书的编辑在内,在120页的一张胡适照片旁边就配了这样的文字说明:“胡适既曾被国民党投入监狱,亦曾遭受共产党的大批判。”
《纽约时报》社论称:“胡适博士是当代中国最优秀、最具建设性的领袖人物之一。其智慧,实在是远胜于他在政界的同龄人。”这一年胡适39岁,担任中国公学校长,业余办《新月》杂志。值得注意的是,社论通篇没有提到胡适被捕,只是说他被国民党“抨击”、“并要求对他作出惩戒”,社论中多处使用的措辞都是“受到谴责”、“压制”、“惩罚”、“受迫害者”,无一词指向他被捕。社论是当时发表的,准确性显然高于记者数十年之后的追忆。
胡适本人有写日记的习惯,他的日记是最好的依据。按哈雷特·阿班的回忆,胡适被捕的时间在8月3日之前那几天。胡适1929年的日记大致完整,然而从7月22日到8月5日这几天,胡适恰恰没有写日记。那么,胡适是否真的曾被国民党抓捕?(www.xing528.com)
他这几天的日记空白,给人留下了一点想象的空间,但是他7月29日、8月1日都曾给挚友、地质学家丁文江写过信,从丁8月3日、5日给他的回信可知他安然无恙。8月1日,他还为中国公学的事给教育部长蒋梦麟和次长马叙伦写过信。这些信就是很好的根据,也可以填补他日记中留下的那一段空白。再说,当时上海的报纸,包括老牌的《申报》等都是有一定新闻自由的,最起码有租界的保障,发生胡适被捕这么大的新闻事件,也不大可能不报道。查遍报纸,并无此事。
8月6日,胡适日记说,宋子文到上海,邀他面谈,还请他代为起草辞职电文。8月9日的日记中没有一句话,只是剪贴了《民国日报》批判他的文章《胡适所著〈人权与约法〉之荒谬》的剪报。8月13日起,胡适不断将上海等地国民党党部呈请惩戒、拿办他的剪报,以及报纸上批判他的文章粘贴在日记中。9月29日,他粘贴了国民党中央训练部要求国民政府行政院转饬教育部,对胡适言论不合之处加以警告的剪报。10月7日,胡适将三天前教育部下达的“该校长言论不合,奉令警告”的训令原件退还,并给老朋友蒋梦麟写了一封信:“这件事完全是我胡适个人的事,我做了三篇文章,用的是我自己的姓名,与中国公学何干?你为什么‘令中国公学’?”
到此为止,都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胡适曾被捕,更遑论下狱。
关于胡适的三篇文章,就是在《新月》发表的《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宪法》、《知难,行亦不易》,加上另外一篇直斥国民党反动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都收入了新月书店随后出版的《人权论集》中。
胡适的言论虽然尖锐,国民党各地党部乃至中央党部确实对他大为不满,要求惩戒乃至拿办的呼声充斥报纸,许多朋友为他担忧,他从未被捕却是事实。哈雷特·阿班回忆,胡适常说,“是《纽约时报》救了他的命”恐怕不可靠,但包括《纽约时报》在内的舆论对他的安全无疑是一种保护。
【注释】
[1]哈雷特·阿班:《民国采访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1~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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