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容闳带到美国留学的幼童中,既产生了詹天佑这样杰出的铁路工程师,也出现了唐绍仪这样的政治家。在辛亥革命这幕大戏中,唐绍仪作为清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的全权代表南下,与民军总代表伍廷芳展开的和谈,是其中重要乃至十分关键的一出。和谈避免了南北之间大动干戈,使政局朝着妥协、和平的方向转换,并且最终以清廷退位告终,唐绍仪也成为南北统一之后的中华民国第一任内阁总理。因为恰好与幼帝溥仪同名,当时的报纸上,唐绍仪都被写作“唐绍怡”。
▲唐绍仪
1911年12月,他在南下前夕公开表示:“政体改为共和也可,惟君主之名义当保存,若革命军必要除去君主名目,不得不即回京罢议。”当时,报纸上登载了他所带的和谈方案,是袁世凯和外交团商定的,不是一般的君主立宪制,而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君主共和立宪制”构想,共二十二条:
一、大清帝国改号中华联邦共和国;二、大清国皇帝改为中华联邦共和国国王;三、各省改为中华联邦,组织共和政府,包含蒙、藏、青;四、由各省选举议员组织上、下两院,公选大总统以为行政机关;五、国王及大总统之岁俸由国会议定,但其额务从丰裕;六、满、蒙、汉各旗特权一律废除;七、行政之权统归大总统统揽,国王处宪法上之特别地位,不得干预政事;八、满汉人权利全为平等;九、国王例为世袭,但大总统以四年为任期;十、国王及大总统之待遇相同;十一、国王所自使用之人员,得由国王任用,惟此项人员,不得与政争关系;十二、国王为万世一系;十三、将加危害于国王者或谋加危害于国王者,皆处死刑;十四、除大总统外,所有国民皆为臣民;十五、国王及大总统均受同等之尊称;十六、凡为吾国王敌之国家及其君主或大总统,吾大总统亦以其为敌;十七、国会为立法机关,无论大总统及国王均不得干预;十八、司法机关为独立,归裁判所管辖;十九、宣战媾和及缔订国际条约并颁布法律等权,操自大总统;二十、宪法及关系于国王权限事宜之改订则须候国王同意;二十一、宪法之改订,专由国会决议;二十二、除以上各款外,资政院所已表决各事宜均采用之。
▲唐绍仪手书
这个方案,既回应了南方革命党人共和的呼喊,有总统,有宪法,有国会,又照顾了皇室的体面,更重要的是袁世凯可以借此顺理成章地掌握政权,他以为南方会同意。然而,当唐绍仪抵达武汉时,南方就向他提出四点建议:推翻清廷,优待皇室,厚待满人,统一各省。对他带来的“二十二条”根本不予考虑。到了上海,他进一步发现保留清帝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这个方案也就不可能拿出来作为讨论的基础。(www.xing528.com)
受美国教育的唐绍仪内心倾向于共和,很多人知道,他与伍廷芳对话时就说,“且我共和思想尚早于君,我在美国留学,素受共和思想故也”。所以,北方有人对他恨之入骨,认为他“通匪卖国”,资政院有人要弹劾他。法国驻上海领事斐格给他们的外长报告:
在上海聚会的南北方代表一周会谈的惟一结果是明确了共和派代表的不妥协态度和袁世凯派出的代表、他的大使的软弱无力。唐绍仪是否事先就被对方争取过去了,或者说他的行动是否完全听命于妥善安排的未来?这尚未可知,然而不管怎样,从第一次接触时起,他便显得受周围气氛的强烈感染,仿佛已认定帝国事业毫无希望。
这位法国人不明白,其实不是唐绍仪软弱,关键是袁世凯的态度,他只是袁派出的全权代表,对于他在思想上倾向共和,袁本来就清楚,袁交给他的“二十二条”方案也是共和制的框架,只是要保留一个皇帝的虚位,是否保留清帝,袁并不是很在乎。消息灵通的英国《泰晤士报》驻华记者莫理循知道内情,曾多次对人说:“袁知道唐持有共和党人的观点”,“袁世凯派唐去上海时完全清楚唐的意图,我对这点从没有过任何怀疑”。1912年1月24日,他给朋友写信说:“12月里,我有几天待在上海,那时唐绍仪宣称他坚持共和的理想。我相信袁世凯知道并准许他这样讲的。”
若没有袁世凯的暧昧态度,早就可以撤换唐绍仪,甚至中断南北和谈了。当我们奇怪唐到了上海之后,闭口不提“二十二条”,而是按照南方革命党人设定的框架进行谈判时,忽略了作为代表,他只能按照袁的意志办事,凡事都要汇报,只有经过袁的同意,和谈才有可能进行下去。孙中山成立南京临时政府,对袁是个意外,作为回应,他撤销了唐的代表资格,同时也给皇族一个姿态,一切都在袁的掌握之中。真正放弃“二十二条”的还是袁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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