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事变天津沦陷后,日本人开始筹划抢夺天津市内的公共汽车公司,他们用强制收买的办法先后将天津仅有的经营公共汽车的两家公司(即同兴公共汽车公司和公共客座汽车有限公司)吃掉,于1938年9月在大胡同43番地(即今东北角长途汽车站),设立了天津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在今河西区广东路设立营业所。该公司的董事长由伪天津市长潘毓桂兼任,副董事长为日人高野令次郎,其他五名常务董事及董事除一人为中国人外都由日籍人员担任。公司共有车辆111辆,半数以上是“雪佛兰”,其他为杂牌车辆,一种型号的多则20几辆,少则10辆、8辆。后来根据运营范围不断扩大的需要,又先后在今天的山西路、河北沿河马路等地建设了四座车库。运营路线最多达11条,日平均运客人数为33600人次,全年收入为257000元,全年支出费用则高达833600元,公司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在日本统治期间,汽车工人遭受到残酷的奴役和剥削,每月所得工资仅够买30斤杂粮,根本无法养家餬口,加之不堪忍受日本管事(工头)的任意殴打,工人们展开了各种形式的斗争。后来由于战争吃紧,汽油缺乏,日本人决定将全部汽车改成木炭发动机,因此坏车更加增多,最严重时,11条运营路线停驶7条,剩下的4条路线也是车配不齐,时断时续,勉强运营。此时的经营惨淡之状,从该公司1940年2月23日给天津特别市公署公用处上报的一份《交通公司业务状况》中即可见一斑:“……公司收入近来更以汇兑及其它关系,购置各项材料困难异常,又以物资之缺乏等故,目前虽力使运行次数减少及施行票价计酬等,但缘木求鱼殊为困难也。以各关系之热烈援助始得建立之都市交通整备基础,竟遭此致命打击,诚不胜遗憾之至也。……”
此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据这一年的4月份统计资料记载,其营业路线长度已由1941年的40.4公里缩减到16.1公里;汽车105辆其中能营业的汽车只有70辆,而在这70辆中真正出厂运行的仅25辆。(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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