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施工项目的特征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需要定量的投资,经过策划、设计和施工等系列活动,在一定的资源约束条件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确定目标的一次性活动。建筑施工项目是最为常见也是最为典型的项目类型,都江堰、金字塔、人民大会堂等都是建筑施工项目的典范。
1.项目产品特征
从最终的建筑施工项目产品形态来看,建筑施工项目通常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唯一性。任何一个建筑施工项目都是独一无二的,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在特定的地点建设,其实施的过程和最终的成果是不可重复的。例如,两个外观和结构看起来完全相同的房屋,但在具体方位、建造成本和最终形成的质量等方面都是有差异的,因而不能视为两个相同的项目。
(2)固定性。建筑施工产品通常是固着在地面上不可移动的,所以建筑施工项目的生产活动不可能像其他许多工业产品的生产那样在工厂进行,而是哪里需要就在哪里建设。
(3)产品庞大,造价高。建筑施工项目普遍具有规模大、技术复杂、投资额巨大的特点。例如,京津城际铁路项目,全长120km,造价约为200亿元。
2.项目过程特征
从项目的实施过程来看,建筑施工项目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1)一次性。建筑施工项目产品的唯一性决定了建筑施工项目实施过程的一次性。项目管理者不可能依据以往的项目管理经验,准确地预见拟建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转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因此,项目管理者必须小心仔细地评估项目实施过程,发现其缺陷或工作中可能会存在的问题,并妥善加以解决。
(2)目标明确性。建筑施工项目的目标有成果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成果性目标是指项目所形成的特定的使用功能,如一座钢厂的炼钢能力:约束性目标是指实现成果性目标的限制条件,如工期、成本、质量等。建筑施工项目的目标一旦确定,项目的范围也即随之确定。
(3)约束性。任何建筑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下进行的,这些约束条件包括时间、资源、环境、法律等。其中来自时间的约束条件最为普遍,绝大多数的建筑施工项目,客观上都要求迅速建成。巨额的投资使业主总是希望尽快实现项目目标,发挥项目的效用,有时,建筑施工项目的作用、功能、价值只有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才能体现出来。例如,某种产品的生产线建设项目,只有尽快建成投产才能及时占领市场,该项目才有价值;否则,因时间拖延,市场上同种产品的生产能力已经供大于求,那么这个项目就失去了它的价值。
(4)不确定性。由于建筑施工项目产品自身的一些特点,项目建设周期往往比较长,而且实施的过程中会不断受到来自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如现场实际地质条件与设计不一致、业主需求的改变、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市场价格的变动等。由于这些大量的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得项目管理者很难事先做出全面详细的计划,项目管理者应当充分认识项目的不确定性,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和变更的控制,以期实现既定的项目目标。
(5)阶段性。建筑施工项目的实施过程具有明显的阶段特征。例如,就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来讲,初期阶段的项目活动主要是组织现场排水、挖土和地基平整等工作;稍后,进行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砌筑填充墙、实施安装等;接下来是装饰装修活动。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对管理工作的要求、工作部位以及施工控制的复杂程度都迥然不同,这要求项目管理者采取不断变化的组织方式以适应施工活动的需要。
(二)建筑施工项目的类型
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筑施工项目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常见的划分方法有以下几种:
1.按建设性质划分
(1)新建项目。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的项目。
(3)改建项目。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迁建项目。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新地址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恢复项目。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2.按项目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划分
(1)生产性项目。生产性项目是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工业项目(含矿业)、建筑业、地质资源勘探及农林水有关的生产项目、运输邮电项目、商业和物资供应项目等。(https://www.xing528.com)
(2)非生产性项目。非生产性项目是指直接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项目,主要包括文教卫生、科学研究、社会福利、公用事业建设、行政机关和团体办公用房建设等项目。
3.按建设过程划分
(1)筹建项目。筹建项目是指尚未开工,正在进行选址、规划、设计等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建设项目。
(2)施工项目。施工项目是指报告期内实际施工的建设项目,包括报告期内新开工的项目、上期跨入报告期续建的项目、以前停建而在本期复工的项目、报告期施工并在报告期建成投产或停建的项目。
(3)投产项目。投产项目是指报告期内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形成设计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包括部分投产项目和全部投产项目。
(4)收尾项目。收尾项目是指已经建成投产和已经组织验收,设计能力已经全部建成,但还遗留少量尾工,需要继续进行扫尾的建设项目。
(5)停缓建项目。停缓建项目是指根据现有人力、财力、物力和国民经济调整的要求,在计划期内停止或暂缓建设的项目。
4.按建设规模大小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习惯上将大型和中型项目合称为大中型项目。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国家规定的,不同类型的项目适用的标准不同。例如,新能源基本建设项目的经济规模为风力发电装机3000kW及其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1000kW及其以上、地热发电装机1500kW及其以上、潮汐发电装机2000kW及其以上、垃圾发电装机1000kW及其以上、沼气工程日产气5000m3及其以上及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其他新能源项目。达到经济规模的为大中型新能源基本建设项目,达不到的为小型项目。
(三)建筑施工项目的组成
建筑施工项目按产品对象范围从大到小,一般可分为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五个级别。
1.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又称基本建设项目,是以实物形态表示的具体项目,一般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组成,在经济上进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它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目的。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分期分批进行建设的主体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供水供电工程等,均应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不能将其按地区或施工承包单位划分为若干个建设项目。对每个建设项目,都应编有计划任务书和独立的总体设计,如一个学校、一个房地产开发小区等。
2.单项工程。单项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一个建设项目可以是一个单项工程,也可能包括几个单项工程。单项工程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项目单元,如一所学校的教学楼、一个工厂中的某个车间等。
2.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独立组织施工和单项核算,但不能独立发挥其生产能力和使用效益的项目单元。单位工程不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它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如车间的厂房建筑单位工程,车间的设备安装单位工程,此外还有电器照明工程、工业管道工程等。
4.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指按工程的部位、结构形式的不同等划分的项目单元。例如,房屋建筑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基础工程、墙体工程、屋面工程等;也可以按工种划分,如土石方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装饰工程等。
5.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分项工程是根据工种、构件类别、使用材料划分的项目单元。一个分部工程由多个分项工程构成,如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工程中的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设备基础等。
(四)建筑施工项目的生命周期
建筑施工项目的一次性决定了项目的生命周期特性,任何一个建筑施工项目都会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一般可将建筑施工项目的生命周期划分为前期策划和决策阶段、设计与计划阶段、实施阶段以及使用阶段(运行阶段)四个阶段。
1.前期策划和决策阶段,这个阶段工作的重点是对项目的目标进行研究、论证、决策。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的构思、目标设计、可行性研究和批准立项。
2.设计与计划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设计、计划、招标、投标和各种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实施阶段。这个阶段从现场开工直到工程建成交付使用为止。
4.使用阶段(运行阶段)。从项目正式启用到报废为止。
在同一个项目中,有众多的参与方,如建设单位、投资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不同的参与方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同。这些工作任务属于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的不同阶段,但又都符合项目的定义,也都可以独立的作为一个项目,因此就出现了从各参与方角度出发的不同的项目管理,如业主方的项目管理、设计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方的项目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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