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东周时期的楚国在编制本国历法的时候,不是墨守成规,照搬商、周时的传统做法,而是锐意变革,积极创新,在纪年法、纪月法和正月安排等三个方面都提出了独具匠心的改革举措:在纪年法方面,采用军事、外交上的重大事件为年名,取代了商周以来的以执政君主在位年数纪年的传统方法;在纪月方面,采用不同月份所举行的不同祭祀活动做月名,取代了商周以来以数字纪月的传统方法;在建正方面,选择了“三正”之外的亥月为正月。这些改革举措都是楚国国君为配合自己问鼎周室,观兵中原,与诸侯各国争夺霸主地位的政治意图而精心设计的。虽然这些举措适应了当时政治斗争的需要,对于团结楚国民众、增强民众的爱国情结和向心力可能起到了一定作用。
然而纪年法、纪月法以及正月的安排毕竟都是与人们的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实用性非常强的东西,方便使用应该是制定这些举措最基本、最主要的标准。如果脱离这个标准,让人们使用起来感到麻烦、不便,那么这些举措即使在权力的干预下、在特定的形势下得到强制执行,但它们本身所存在的不尽科学、不尽合理、不便于使用的缺陷则决定了它们不可能有旺盛的生命力和长久的存在价值。一旦政治形势发生变化,这些举措失去权力的支持,人们就会舍弃它们,采用更加科学、合理和完善的方法取代它们。例如,楚国的大事纪年法即存在不能直观地显示各个年份的前后次序,不便于人们记忆的缺陷,祭祀术语纪月法亦存在类似问题;而以亥月为正月的安排则存在与农作物的生长节律和农业生产节律不合拍的缺陷。这些不尽科学、不尽合理的举措,在大一统的西汉王朝建立以后,都未能继续存在下去,它们均被较为方便、较为实用的形式所取代。例如,在纪年方面,西汉王朝创制了“年号+年数”的纪年方式;在纪月方法上,西汉王朝仍然采用商周传统的数字纪月法;在建正方面,西汉王朝从汉武帝颁行的《太初历》开始,放弃了汉初以来所沿用的以夏正十月为岁首的秦《颛顼历》,改以夏正正月为岁首,不仅使建正与岁首得到统一,也使国家颁行的官历与民间安排农事的农历归于统一。这些既符合自然节律、又方便民众使用的举措,都为后世历代王朝所仿效。(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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