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ification of fires GB/T4968—2008)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04日
【实施日期】2009年04月01日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了ISO3941:2007《火灾分类》(英文版)。结合我国国情,在采用ISO3941:2007时,本标准做了如下修改: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重新起草了前言;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引言;
将国际标准中的“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不仅仅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定义火灾分类,而是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对火灾进行分类。因此,对国际标准中的范围作了修改;
根据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
将国际标准中某些标点符号修改为符合汉语习惯的标点符号。
本标准代替GB/T4968—1985《火灾分类》。与GB/T4968—1985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不仅仅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定义火灾分类,而是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对火灾进行分类;
——根据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
——根据ISO3941:2007中的定义,增加了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编写要求,对GB/T4968—1985的编写格式进行了调整。(www.xing528.com)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词术语符号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松经、郑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4968—1985。
火灾分类
1.范围
本标准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将火灾定义为六个不同的类别。
本标准规定的火灾分类对选用灭火方式,特别是对选用灭火器灭火具有指导作用。
2.火灾分类的命名及其定义
下列命名是为了划分不同性质的火灾,并依此简化口头和书面表述。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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