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修期的经济责任
(1)属于承包人的原因 由于承包人未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所产生的工程质量保修,应当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并承担经济责任。
(2)属于设计人的原因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设计人承担经济责任。当由承包人进行修理时,其费用数额可按合同约定,通过发包人向设计人索赔,不足部分由发包人补偿。
(3)属于发包人的原因 由于发包人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由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造成的质量缺陷,均应由发包人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4)属于使用人的原因 由于使用人未经许可自行改建造成的质量缺陷,或由于使用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均应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5)其他原因 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坏或非施工原因造成的事故,不属于规定的保修范围,承包人不承担经济责任。负责维修的经济责任由国家根据具体政策规定。
2.保修做法
保修做法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发送保修书 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发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在工程竣工资料的范围之内,它是承包人对工程质量保修的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时间、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等。具体格式见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8月联合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
(2)填写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 在保修期内,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影响使用,使用人应填写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告知承包人,注明质量问题及部位、联系维修方式,要求承包人派人前往检查修理。修理通知书发出日期为约定起始日期,承包人应在7天内派出人员执行保修任务。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的格式见表7-5。
表7-5 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参考模版(www.xing528.com)
(3)实施保修服务 承包人接到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后,必须尽快派人前往检查,并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共同做出鉴定,提出修理方案,明确经济责任,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理、履行工程质量保修的承诺。
(4)验收 承包人将发生的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要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建设单位验收签认,以表示修理工作完结。涉及结构安全问题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经济责任为其他人的,应尽快办理。
★小知识
与客户接触要亲切
以信为媒,架设沟通桥梁。
在与客户接触之前,应该把材料发送到客户那里投石问路。这个材料,可以是电子邮件,可以是信函,也可以是其他的一些产品说明。建议先写封信给客户,当你再打电话时,对客户而言,你已不再是个完全的陌生人。
表7-6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参考模版)》。
表7-6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参考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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