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是指为达到工程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是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的一系列相关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是为以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是相辅相成的。作业技术是直接产生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条件,但并不是具备相关作业技术能力,都能产生合格的质量。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还必须通过科学的管理,来组织和协调作业技术活动的过程,以充分发挥其质量形成能力,实现预期的质量目标。
1.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按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分为决策阶段的质量控制、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决策阶段的质量控制 主要是通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择最佳的建设方案,使项目的质量要求符合业主的意图,并与投资目标相协调,与所在地区环境相协调。
(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是要选择好勘察设计单位,要保证工程设计符合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要保证设计文件、图纸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深度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3)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主要是通过择优选择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施工单位;严格监督承建商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形成符合合同文件规定质量要求的最终建筑产品。
2.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分别规定了参与建设各方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关各方必须履行在合同中的承诺。
(2)“按图施工” 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原则,因此经过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文件,无疑是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4)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这类文件一般是针对不同行为、不同的质量控制对象而制定的技术法规性的文件,包括各种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或规定,概括说来,属于装饰装修工程专门的技术法规性的依据主要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等。
★补充要点
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五条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3.施工质量控制的过程
施工质量控制的过程包括施工准备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施工验收质量控制。
(1)施工准备质量控制 指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全面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的施工准备(或称施工作业准备),此外,还包括季节性的特殊施工准备。施工准备质量是属于工作质量范畴,然而它对建设工程产品质量的形成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指在施工作业技术活动的投入与产出过程的质量控制,包括全过程施工生产及其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过程。
(3)施工验收质量控制 指对已完工程验收时的质量控制,即工程产品质量控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过程的质量控制。
4.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
按照GB/T I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质量计划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组成内容。在合同环境下,质量计划是企业向顾客表明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及其具体实现的方法、手段和措施,体现企业对质量责任的承诺和实施的具体步骤。
(1)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主体是施工承包企业,在总承包的情况下,分包企业的施工质量计划是总包施工质量计划的组成部分。总包有责任对分包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进行指导和审核,并承担施工质量的连带责任。
(2)根据建筑工程生产施工的特点,目前我国工程项目施工的质量计划常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文件形式进行编制。
(3)在已经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下,质量计划的内容必须全面体现和落实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也要引用质量体系文件中的相关条文),同时结合工程的特点,在质量计划中编写专项管理要求。施工质量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特点及施工条件分析(合同条件、法规条件和现场条件);
2)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所必须达到的工程质量总目标及其分解目标;
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及资源配置计划;
4)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
5)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
6)工程检测项目计划及方法等。
(4)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是施工质量计划的组成内容。质量控制点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凡属关键技术、重要部位、控制难度大、影响大、经验欠缺的施工内容以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均可列为质量控制点,实施重点控制。
1)施工质量控制点设置的具体方法是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基本程序,结合项目特点,在制订项目总体质量计划后,列出各基本施工过程对局部和总体质量水平有影响的项目,作为具体实施的质量控制点。
2)施工质量控制点的管理应该是动态的,一般情况下在工程开工前、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可确定一批整个项目的质量控制点,随着工程的展开,施工条件的变化,随时或定期进行控制点范围的调整和更新,始终保持重点跟踪的控制状态。
施工质量计划编制完毕,应经企业技术领导审核批准,并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交由工程监理或建设单位批准确认后执行。
5.施工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
(1)影响施工质量的五大要素(人、材、机、法、环)
1)劳动主体——人员素质,即作业者、管理者的素质及其组织效果;
2)劳动对象——材料、半成品、工程用品、设备等的质量;
3)劳动手段——工具、模具、施工机械、设备等条件;
4)劳动方法——采取的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的水平;
5)施工环境——现场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通风、照明、安全等作业环境以及协调配合的管理环境(图5-6)。
(2)劳动主体的控制 劳动主体(人)是指直接参与工程建筑的决策者、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四个层次)。人,作为控制对象,是避免产生失误;作为控制的动力是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因素第一”的主导地位。
图5-6 施工环境的控制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应从下列几方面考虑人对质量的影响:领导者的素质;人的理论,技术水平;人的生理缺陷;人的心理行为;人的错误行为;人的违章违纪。
施工企业控制必须坚持对所选派的项目领导者、组织者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组织管理能力训练,坚持对分包商的资质考核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考核,坚持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制度。
(3)劳动对象的控制 原材料、半成品、设备是构成工程实体的基础,质量是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的组成部分。故加强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不仅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的前提。
对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行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为:控制材料设备性能、标准与设计文件的相符性;控制材料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测试指标与标准要求的相符性;控制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程序及质量文件资料的齐全程度等。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贯彻执行企业质量程序文件中一系列明确规定的控制标准,如材料设备封样、采购、进场检验、抽样检测及质保资料提交等。
(4)施工工艺的控制 施工工艺的先进合理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施工工艺的合理还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安全。因此在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中,制订和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5)施工设备的控制
1)对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设备、各项加工机械、专项技术设备、检查测量仪表设备及人货两用电梯等,应根据工程需要从设备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及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加以控制。
2)对施工方案中选用的模板、脚手架等施工设备,除按适用的标准定型选用外,一般需按设计及施工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对其设计方案及制作质量的控制及验收应作为重点进行控制。
3)按现行施工管理制度要求,工程所用的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现场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不仅要对其设计安装方案进行审批,而且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必须经专业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尚需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其安全正常使用。
(6)施工环境的控制
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地质水文状况、气象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安全卫生防护设施等劳动作业环境等内容。环境因素对工程施工的影响一般难以避免,要消除其对施工质量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采取下列预测预防的控制方法。(www.xing528.com)
1)对地质水文等方面的影响因素的控制,应根据设计要求,分析地基地质资料,预测不利因素,并会同设计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降水、排水、加固等技术控制方案。
2)对天气气象方面的不利条件,应在施工方案中制订专项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措施,落实人员、器材等方面各项准备以紧急应对,从而控制其对施工质量的不利影响。
3)对于由于环境因素造成的施工中断,往往也会对工程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必须通过加强管理、调整计划等措施加以控制。
6.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作业过程(工序)所构成,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必须控制全部作业过程,即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
(1)施工作业过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进行作业技术交底,包括作业技术要领、质量标准、施工依据、与前后工序的关系等;
2)检查施工工序、程序的合理性、科学性,防止工序流程错误,导致工序质量失控;
3)检查工序施工条件,即每道工序投入的人员、材料、使用的工具、设备及操作工艺及环境条件等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4)检查工序施工中人员操作程序、操作质量是否符合质量规程要求;
5)检查工序施工中间产品的质量,即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
6)对工序质量符合要求的中间产品(分项工程)及时进行工序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
7)质量合格的工序经验收后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要求 工序质量是施工质量的基础,工序质量也是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达到对工序质量控制的效果,在工序管理方面应做到以下几点:
1)贯彻预防为主的基本要求,设置工序质量检查点,对材料质量状况、工具设备状况、施工程序、关键操作、安全条件、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常见质量通病,甚至包括操作者的行为等影响因素列为控制点作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预控;
2)落实工序操作质量巡查、抽查及重要部位跟踪检查等方法,及时掌握施工质量总体状况;对工序产品、分项工程的检查应按标准要求进行目测、实测及抽样式试验的程序,做好原始记录,经数据分析后,及时做出合格及不合格的判断;对合格工序产品应及时提交监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完善管理过程的各项检查记录、检测资料及验收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并为工程质量分析提供可追溯的依据(图5-7)。
图5-7 装饰施工作业质量控制
★小知识
工程控制要及时采取措施
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单位为正式施工进行各项准备、创造开工条件的阶段。施工阶段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往往是由于施工准备阶段工作的不充分而引起的。因此,项目监理部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将十分关注施工准备阶段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项目监理部将通过抓住工程开工审查关,采集施工现场各种准备情况的信息,及时发现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实施预防。
7.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途径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控制途径,分别通过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的相关途径进行质量控制。因此,施工质量控制的途径包括事前预控途径、事中控制途径和事后控制途径。
(1)事前预控途径 内涵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强调质量目标的计划预控,二是按质量计划进行质量活动前的准备工作状态的控制。事前预控要求预先进行周密的质量计划。尤其是工程项目阶段,制订质量计划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都必须建立在切实可行、有效实现预期质量目标的基础上,作为一种行动方案进行施工部署。
(2)事中控制途径 首先是对质量活动的行为约束,即对质量产生过程各项技术作业活动操作者的自我行为约束的同时,充分发挥其技术能力,去完成预定质量目标的作业任务;其次是对质量活动过程和结果,来自他人的监督控制,这里包括来自企业内部管理者的检查检验和来自企业外部的工程监理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等的监控。
事中控制虽然包含自控和监控两大环节,但其关键还是增强质量意识,发挥操作者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即坚持质量标准是根本的,监控或他人控制是必要的补充。因此在企业组织的质量活动中,通过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相结合的管理方法,来发挥操作者更好的自我控制能力,以达到质量控制的效果,是非常必要的。这也只有通过建立和实施质量体系来达到。
(3)事后控制途径 包括对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和对质量偏差的纠正。从理论上分析,如果计划预控过程所制订的行动方案考虑得越是周密,事中约束监控的能力就越强越严格,实现质量预期目标的可能性就越大,理想的状况就是希望做到各项作业活动合格率100%。但客观上相当部分的工程不可能达到,因为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计划时难以预料的影响因素,包括系统因素和偶然因素。因此当出现质量实际值与目标值之间超出允许偏差时,必须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偏差,保持质量受控状态。
以上三大环节,不是孤立和截然分开的,它们之间构成有机的系统过程,实质上也就是PDCA循环具体化,并在每一次滚动循环中不断提高,达到质量管理或质量控制的持续改进。
8.施工质量验收的方法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包括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饰面板(砖)工程、幕墙工程、涂饰工程、裱糊工程、细部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应该验收合格并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的规定进行核查,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另外检测相关技术指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的规定。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1)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和竣工验收(单位工程),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2)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应在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验收,重要的分部分项应请设计单位参加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检查、评定,符合验收标准后,向建筑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4)建设单位收到验收申请后,应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等方面人员进行单位工程验收,明确验收结果,并形成验收报告;
5)按国家现行管理制度,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还需要在规定时间(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将验收文件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2)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包括以下几种内容。
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其中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分部工程是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它们是在施工过程中随完工随验收;而单位工程是完整的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产品,进行最终的竣工验收。因此,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2)检验批质量验收,其中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规范规定: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②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②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该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④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中,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该重新进行验收;
②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③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④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⑤通过返修或加固后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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