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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履约管理与变更管理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应尽的义务。工程变更属于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变更的管理也主要是进行工程变更的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方可以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变更权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履行合同工程中,经发包人同意,业主才可以按照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方做出变更指示,

工程合同履约管理与变更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告知的义务,实现各自的权利,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履行,通过合同的履行而实现各自的某种权益。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完成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工程合同的跟踪与控制

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必须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向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负责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与控制,并参加合同的变更管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图2-4)。

图2-4 工程合同履行

合同中各项任务的执行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经理部或具体的项目参与人员身上,承包单位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主体,必须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控制,确保合同义务的完全履行。

(1)施工合同跟踪 施工合同跟踪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的履行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和检查;二是合同执行者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和对比。

对合同执行者而言,应该掌握合同跟踪的以下几方面内容。

1)合同跟踪的依据。首先是依据合同以及依据合同而编制的各种计划文件;其次,还要依据各种实际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报表、验收报告等;另外,还要依据管理人员对现场情况的直观了解,如现场巡视、交谈、会议、质量检查等(图2-5)。

图2-5 工程合同的跟踪

2)合同跟踪的对象。首先是承包的任务,其中包括工程施工的质量,还包括材料、构件、制品和设备等的质量,以及施工或安装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等;其次是工程进度,包括是否在预定期限内施工,工期有无延长,延长的原因是什么等;另外还有调查工程数量,包括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有无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任务等;以及成本的增加和减少。

除此之外,还要跟踪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内容。具体的工程施工任务可以分别交由不同的工程小组或发包给专业分包单位完成,工程承包方必须对这些工程小组或分包人及其所负责的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保证工程总体质量和进度。

对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总承包商承担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所以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必须纳入总承包工程计划和控制中,防止因分包人工程管理失误而影响全局。

而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包括业主是否及时、完整地提供了工程施工的实施条件,如场地、图纸、资料等;业主和工程师是否及时给予了指令、答复和确认等;业主是否及时并足额地支付了应付的工程款项。

(2)合同控制 通过合同跟踪,可能会发现合同实施中存在着偏差,即工程实施实际情况偏离了工程计划和工程目标,应该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偏差避免损失,实施偏差分析,从而进行有效控制。

1)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内容。

①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通过对合同执行实际情况与实施计划的对比分析,不仅可以发现合同实施的偏差,而且可以探索引起差异的原因。原因分析可以采用鱼刺图,因果关系分析图(表),成本量差、价差分析等方法定性或定量地进行。

②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即分析使合同产生偏差的对象,以及应该由谁承担责任。责任分析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按合同规定落实双方的责任。

③合同实施趋势分析。针对合同实施偏差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应分析在不同措施下合同执行的结果与趋势,如最终的工程状况,包括总工期的延误、总成本的超支、质量标准、所能达到的生产能力(或功能要求)等;承包商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如被罚款、被清算、甚至被起诉,对承包商资信、企业形象、经营战略的影响等。

2)合同实施偏差处理。根据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结果,承包商应该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调整措施可以分为:

①组织措施。如增加人员投入,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

②技术措施。如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

经济措施。如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

④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2.工程合同的变更与管理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和履行完毕以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内容进行的修改,包括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工程的数量、质量要求和标准、实施程序等的一切改变都属于合同变更。

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做出的变更。工程变更属于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变更的管理也主要是进行工程变更的管理。

(1)工程变更的原因 工程变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新的要求,如业主有新的意图,业主修改项目计划、消减项目预算等;

2)由于设计人员、业主、承包商事先没有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或设计的错误,导致图纸修改;

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4)由于产生新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来的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

5)有关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www.xing528.com)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图2-6)。

图2-6 工程合同变更

(2)工程合同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该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方可以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3)变更权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履行合同工程中,经发包人同意,业主才可以按照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方做出变更指示,承包方应遵照执行。没有业主方的变更指示,承包方不得擅自变更。

(4)变更程序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变更的程序如下。

1)变更的提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合同的变更,承包方可能会接到变更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方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方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变更方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发出变更指示。

2)承包方收到变更方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变更情形的,可向业主方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业主收到承包方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方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做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业主方书面答复承包方。

3)若承包方收到业主方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业主方,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上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方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5)承包方的合理化建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方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业主方。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上必要的设计文件。业主方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指示。承包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予以奖励。

(6)变更估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通用合同条款有以下规定。

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方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业主方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并列出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

2)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方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业主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方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

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业主收到承包变更报告书后14天内,根据合同约定的估价原则,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小知识

返还履约保证金及支付利息

如果项目是经过招标投标,导致施工合同无效,按照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因合同无效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履约保证金肯定是可以要回的。工程虽未竣工验收,但若已完工程量质量合格的,一般还是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进度款利息肯定不能按约主张,已完工程量的利息是否可从起诉之日起算可能会存在争议。

3.工程合同的信息管理

(1)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内容 工程合同信息包括合同前期信息、合同原始信息、合同跟踪信息、合同变更信息、合同结束信息。合同前期信息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合同原始信息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类型、合同编码、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合同参与方、关联合同等静态数据;合同跟踪信息包括合同进度、合同费用(投资/成本)、合同确定的项目质量等动态数据;合同变更信息包括合同变更参与方提出的变更建议、变更方案、变更指令、变更引起的标的变更;合同结束信息包括合同支付、合同结算、合同评价信息、合同归档信息。

(2)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特点

1)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具有生命周期。主要包括合同前期的工程招投标阶段、项目合同执行阶段、项目合同结束阶段。因此,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管理应该覆盖从招投标到合同结束的全过程。

2)工程合同信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工程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子系统。

3)工程合同信息管理涉及项目各参与方。工程合同根据不同的类型,有两方合同、三方合同;围绕一个工程项目合同,有多个合同的参与方。

4)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具有动态性。工程合同信息在全生命周期中不是静态的,随着项目的进展,合同的目标信息(进度信息、费用信息、质量信息)不断更新。如果合同条件发生变化,合同信息也就随之发生变更。为了控制合同执行,需要根据合同的实际信息和合同变更信息对合同风险进行分析,调整项目管理对策。因此,合同信息的动态特性是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设计的重要依据。

5)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具有“协同性”。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协同性”体现在项目各参与方围绕同一个合同协同处理合同信息。合同信息管理必须与进度信息管理、费用信息管理、质量信息管理、范围信息管理等进行协同;合同信息管理应该与知识库管理、数据库管理、沟通管理等进行协同。

6)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具有网络特性。合同各参与方的办公地点不在同一个区域,而合同管理的“协同”又要求他们打破“信息孤岛”,同时进行信息处理,共享合同信息。因此,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各参与方通过网络联通,共同处理相关的合同信息,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的网络可以是“广域网”,可以是各参与方的“intranet”组成的合同管理的“extranet”,可以是“虚拟专用网络VPN”,也可以通过“合同信息管理门户网站”“项目管理门户网站”进行合同信息管理,甚至可以通过“项目管理信息门户PIP”进行合同信息管理。

★补充要点

工程合同变更的复杂性

装饰工程合同中约定工程变更的原因是装饰工程具有复杂性。装饰项目施工复杂:工程结构复杂;空间上固定,具有唯一性;采用期货交易,工期长;受外界因素影响很大,不利的自然界、社会条件会给工程带来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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