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大学校园的创业活动,除了带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学界对创业及创业教育问题的关注之外,也带动了1998年清华大学发起的首届“清华大学创业计划大赛”以及以此为载体进行的、从校园走向市场的大学生创业活动。这些也使大学生创业逐渐上升为一个政策问题而引起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大学生创业政策也由此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大学生创业政策是针对大学生(广义)这一目标群体的创业政策,其目的在于培育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激励大学生的创业动机,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从而促进大学生创业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二)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时期变化
从事物发展的视角来考察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1.1999—2002年:以高校自由探索为主,提倡大学生高科技创业
为了与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提出的“在全国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这一宏观政策要求相呼应,也为了适应国际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教育部率先对清华大学等一些大学校园发起的大学生创业活动表明了态度,即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如1999年1月教育部制定、国务院批转发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第27条指出: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创业教育,采取措施鼓励他们自主创办高新技术企业。199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199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也提出,“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非国有制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1999年6月,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也要求政府给予政策、小额贴息贷款等方面的支持,扶持大学生开办企业,特别是小型科技民营企业。与此同时,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联合主办了首届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2000年和2002年又分别在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举办了第二届、第三届创业计划大赛。
这些由政府部门参与举办的创业计划大赛增加了大学生创业活动在社会层面的权威性和认可性,在全国也产生了很强的政策信号。这对于在高校普及创业知识、倡导创业理念、引领创业行为具有前所未有的意义,在大学生中间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示范效应。
2002年4月,教育部召开了普通高校“创业教育”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发文确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经济学院等9所高校为创业教育试点院校,并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如大学生、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以休学保留学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在此期间,教育部先后召开了几次创业教育试点院校座谈会,教育部高教司还举办了“教育部创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积极推动高校创业教育的开展。此后,以开设创业教育课程为表征的一些高校的创业教育活动得到发展,大学生中也涌现出一股前所未有的创业热潮。
以上表明,这一时期,政府已经开始通过一定的制度措施正式参与大学生的创业活动,也为今后大学生创业政策指明了方向。其政策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政策的导向是配合国家“科教兴国”这一远大目标,鼓励大学生利用自己的学科、专业优势,从事高科技创业;二是把推进大学生创业作为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一个突破口;三是政策发布的主体是以教育部为主,活动实施的主体主要是高校;四是政策很笼统,主要提出一些原则和方向,对大学生创业主要是精神性扶持。
2.2003—2006年:提供创业优惠政策,重视普遍的创业活动
大学生创业活动曾经随着2001年以来大量学生企业的倒闭而陷入低谷。但2003年以来,随着大学扩招之后大学毕业生逐步走向就业市场,毕业人数剧增,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创业话题再度被提起并得到政府的关注和重视。(www.xing528.com)
2003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在颁布的《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同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就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出台了比较具体的有关收费优惠的具体政策。2004年4月,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促进青年就业工作的意见》,要求从普及创业意识、培养创业能力、提供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对青年的就业服务五个方面采取措施,引导、帮助广大青年(包括大学毕业生)在创业中实现就业。
在随后的2005年,国家更是加大了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如《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社厅〔2006〕17号)第四条、《关于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3号)第三条,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0号)等政策对大学生创业活动的优惠扶持力度有所加大。其中包括扩大创业教育试点范围,设立大学科技园以及创业孵化机构,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实施创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
这一政策得到了许多地方政府的响应。如建立高校创业园区,为大学生创业实践提供场所;设立扶持大学生创业基金,为新创企业减免税收、租金及行政性收费。上海市政府从2006年起,连续5年,由市科委、市教委每年各投入5 000万元,每年向基金会投入1亿元专项拨款,以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实践;河南、山东等省则推出了高校毕业生“试营业制度”,实行货币出资“零缴付”、经营场地“零成本”、服务创业“零收费”等优惠措施。
以上政策表明国家已经意识到要促进大学生创业,不仅要有创业鼓励措施,还要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市场条件。与上一阶段相比,这一阶段大学生创业政策也发生了一些明显变化:一是与以往仅重视大学生高科技领域创业不同,开始重视一般行业的大学生创业(如服务业、个体零售业),并给予了许多实质性的优惠政策;二是创业政策的关注点更多地投到了大学毕业生身上,强调创业培训在促进大学毕业生开拓就业领域中的重要作用。
3.2007—2011年:更多部门参与,重视全面改进创业环境
2007年8月开始浮现的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萎缩以及大学扩招步伐加快所带来的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不能如期就业,使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成为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在这种政策背景下,以创业来缓解或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就成了国家大学生创业政策的一个愈加明确的政策信号。此时,有关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的出台频率明显加快,政策内容也更加详细,政策发布的主体也由以前的几个部门到现在十几个部委,除教育部以外,还有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科技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
这说明中国政府从中央到各个政府部门对于大学生创业已形成了基本的政策共识,给予大学生创业更多、更广泛的重视,也显示出我国政策制定部门对全面改进创业环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一是从提供单纯的创业技能培训,到提出包括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技能培养的全面的创业教育,希望从源头上促进大学生创业。如2010年5月,教育部召开了“全国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视频会议,并下发《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通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促使高等学校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1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强调,要“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从以上政府颁布的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以及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中可以看出,政府已经意识到学校教育在推进大学生创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把创业人才培养与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联系起来。
二是从单纯提供创业优惠政策到提供创业服务。基于“克服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严重冲击,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稳定”的现实需要,此阶段出台的大学生创业政策一般把大学生创业工作纳入各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总体规划,对大学生创业实行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等一体化的服务。如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发布了《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两项政策,除了强调继续加强创业教育、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优惠扶持(如大学生自主创业三年内每年减免8 000元税费)之外,着重提出了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和孵化服务,如指导大学生制订创业计划书,为大学生制定创业路线图,成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团、专家志愿团,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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