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即就业,这是不言而喻的。创业能够增加就业,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阐述:
(一)从国际经验上看,在失业问题严重时国家的政策总是鼓励创业
例如,欧盟各国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末起制定了鼓励创业战略,1997年至2001年5年期间,欧盟就业岗位总量增长超过1 000万个。美国在1993—1996年间就创造了800万个新就业机会,而5%年轻的和快速增长的公司就创造了其中的77%的就业机会。
(二)从我国发展史看,经济变革时期国家政策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例如,我国从“九五”以来,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的大背景下,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根据2010年9月份数据同比增速测算,我国登记注册的自主创业类型的私营企业数量从“十一五”之初的430.1万户迅速增加到“十一五”末的逾840万户,年均增速高达14.3%,个体创业从业人员年均增加420万人,年均增速超过9%,成为我国吸纳社会就业的主渠道。2008年至2010年,中国90个创业型城市的创业者人数累计超过1 000万人,年均增长率超过15%。(www.xing528.com)
(三)从就业效应看,创业带动就业具有乘数效应
例如,90个创业型城市每万名经济活动人口中的创业数量从2008年的130人增加到了2010年的168人,有将近42%的新创办经济实体存活期达到3年,中国1人创业平均可以带动3人就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是就业工作的新增长点。
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创业型就业模式的经验都充分说明了创业对增加就业具有重大作用。我国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年有大量的大中专毕业生,这些人都需要工作,就业压力大。完全依靠政府和现有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很难解决这些人的就业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大力提倡以创业型就业为主导的多种就业形式,并创造适宜的创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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