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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志·概述:文艺院团体制改革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甘肃省文艺院团按照中央部署进行了四轮改革。由于当时改革的社会条件不具备,“双轨制”改革未能全面推行,主要进行调整布局、确定编制、精减人员、搞活经营体制的改革。

甘肃省志·概述:文艺院团体制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甘肃省文艺院团按照中央部署进行了四轮改革。第一轮改革为1983年至1984年,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甘肃省文艺院团借鉴农村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经验,试行不同形式的承包责任制,确定任期目标,在分配制度、人事制度、创作演出方面,进行改革尝试和探索。第二轮改革为1985年至1991年,主要是实行“双轨制”改革,即需要国家扶持的少数代表国家和民族艺术水平的,或带有实验性的,或具有特殊的历史保留价值的,或少数民族地区的艺术表演团体,实行全民所有制形式,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主办;大多数艺术表演团体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由社会主办。由于当时改革的社会条件不具备,“双轨制”改革未能全面推行,主要进行调整布局、确定编制、精减人员、搞活经营体制的改革。第三轮改革为20世纪90年代,全省艺术院团改革总结前两轮改革的得失,贯彻执行《甘肃省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若干意见》及《甘肃省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细则》,考察学习中直院团和外省改革经验,以内部机制改革为重点,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探索。艺术院团管理体制由过去靠行政手段直接管理,向依靠经济法律、行政手段间接管理转变。艺术院团普遍实行不同形式的责任制和演职人员聘任制。经营机制由传统的宣传教育型向既重视社会效益又重视经济效益的审美价值、娱乐价值的复合型转变,出现了一批优秀艺术人才和剧目,演出效益逐年增加。从2003年开始,全省艺术院团进入第四轮改革,体现民族特色和省级水准的艺术院团实行事业体制,由财政重点扶持,其他艺术院团逐步转制为企业。确定甘肃省陇剧院、甘肃省秦剧团为资源整合、结构调整试点单位,兰州市为综合试点市,制定支持艺术院团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艺术院团改革的试点单位提出了改革方案,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非试点单位也积极开展改革的有关工作。艺术院团改革明确了财政扶持的重点和扶持方式;普遍实行目标责任制,通过合同等方式,确定必须完成的创作演出和事业发展任务,并建立监督考核与奖惩制度;进一步推进内部机制改革,调动创作、演职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处理艺术院团改革与文化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艺术院团改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促进艺术院团协调发展。(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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