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1983年7月到2004年4月,甘肃省总工会第六次至第十次代表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明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广泛开展以提升职工技能、促进技术进步、节约能源资源、改善企业效益、促进产业升级为目的劳动竞赛,以及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创建创新活动。2003年至2007年,全省各级工会共提出合理化建议35.26万项,实施9.01万项,节约和创造价值6.57亿元;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改造8649项,实现效益7.08亿元;推广先进技术操作法(成果)3450项,创造节约价值4.51亿元。30年间,全省共有196个集体和544名个人被授予工人先锋号、全国劳模、全国先进集体(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各级工会组织大力倡导新时代职业风尚和先进文化,不断提高职工素质。2005年至2007年,共举办500多个工种的技能比赛,参赛职工达300万人次,有近3000名职工被授予荣誉称号或晋升技术等级,涌现出一大批业务精通、技术精湛、爱岗敬业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企事业民主管理向纵深发展,截至2007年,全省有86.7%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33.3%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中,近95%的企事业单位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企业重大决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等规定落到实处,一些企业通过培训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述职、巡视等措施,落实职工民主政治权益。以国有、集体及国有控股企业为重点的厂务公开制度得到广泛推行,厂务公开推行面达建会企业数的95.8%,实行厂务公开的非公有制企业达已建会数的41.2%,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校(院、所)务公开推行面达93.1%。着力推进《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职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共青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甘肃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针对团员青年思想实际,利用团课教育和团日活动,采取专题辅导、读书演讲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引导青年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进一步坚定广大青年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和信念。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激励带动作用,连续开展12届“甘肃五四青年奖章”和8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涌现出“舍己救人英雄少年”苏成、“学雷锋青年楷模”“背起爸爸上学”的李勇、“全国道德模范”张晓等一大批先进青年典型,对青少年起到很好的教育引导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组织开展青工技术比武、“丰收工程”“服务万村脱贫致富奔小康行动”等活动。打造青年志愿者服务品牌,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实施“希望工程”。其中,“希望工程”赢得社会的普遍关注及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30年间全省共接受海内外捐款1690万元,救助失学儿童7.65万名,建起“希望小学”114所。参与修订《甘肃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各级共青团组织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实施“下基层抓落实”“创建基层团组织建设达标县”行动,不断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妇联。在新的历史时期,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按照“围绕中心抓项目、服务妇女抓维权、优化环境抓宣传、强化基础抓队伍”的总体思路,“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定位工作,在促进妇女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996年5月,甘肃省人民政府颁布《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提出全省妇女在参政、就业、教育、人身权利等方面的目标,使保障妇女权益法律制度具体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目标更明确,措施更有力。各级妇联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把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贯彻实施《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在招工、招干、招生等工作中体现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深入调查处理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公、检、法、司等部门加大对妇女人身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全省妇女的各项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截至2007年,全省女性就业人数达到684.5万人,占就业人数的49%,其中第三产业女性就业人数占到总数的46.6%。全省有各类女性专业技术人员17.05万人,占总数的36.6%。妇女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适龄女童净入学率、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呈上升趋势,女性青壮年识字率达到89.9%,男女两性平均受教育年限差距由20世纪90年代末的3年缩小为0.4年。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农村妇幼卫生保健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不断提高,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逐年下降,基本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妇女儿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占总人数的6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覆盖非职工人群,妇女儿童受益最多。妇女参政议政及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07年,全省有省级女领导干部4人,地(厅)级女领导干部147人,县(处)级女领导干部1950人;省人大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3%;省政协女委员占委员总数的15%;14个市(州)四大班子中,党委班子均配备女干部,有13个市(州)人大、政府和政协班子配备了女干部;86个县(市、区)四大班子中,有83个党委班子、68个人大班子、85个政府班子、63个政协班子配备了女干部。把帮助妇女发展经济、脱贫致富作为全省妇女工作的重点,在全省妇联系统广泛开展“巾帼扶贫行动”“母亲水窖”、妇女劳务输出、妇女参与式整村推进、下岗再就业、巾帼致富小额信贷等妇女参与的发展项目上百个,资金达1.2亿元,项目覆盖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2005年至2007年,全省各级妇联共输送妇女劳动力115.5万名,打响了“陇原妹”甘肃家政品牌。(www.xing528.com)
残疾人事业。改革开放30年间,甘肃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全省残疾人事业从较低起点走上一条符合省情、具有特色的道路。各级党委、政府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成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扶贫解困领导小组、康复工作办公室,建立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坚持慰问和帮扶困难残疾人的制度,把残疾人列为为民办实事、社会保障等重点对象,各级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逐年增加。1997年至2007年,中央投入11亿元保障残疾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开展。在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开展的同时,注重加强残疾人工作部门及组织建设,全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全部建立残联组织,所有村和社区建立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省、市、县残联建立盲人、聋人、肢体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全省有专职残疾人工作者5100多人,兼职工作者近10万人,市、县残联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比例分别达到100%、53%。甘肃省残联综合楼、甘肃省康复中心大楼投入使用。94%的市、县已建设或正在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法律援助、新闻宣传、福利基金会、体协、盲人按摩等专门机构建立健全。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明显提高。建立以甘肃省康复中心为龙头、市县150多个康复机构为基础、医疗机构康复专科为补充的康复网络。1997年至2007年,为近200万人次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2万多名肢残患者实施矫治手术或装配假肢,为残疾人发放轮椅4.5万多辆、提供辅助器具35万件,对近2万名聋儿和智残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对12万名精神病人进行康复治疗,实施白内障手术14.3万例。据不完全统计,有39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大部分市县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95%的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80%以上的城市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重度精神、智力残疾和一户多残、老残一体被列入社会重点救助对象。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全省扶贫开发计划,建立完善扶贫基地1100多个,推广小额信贷和公司、基地+农户等扶贫方式,扶持92万名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帮助1.5万户无房或残疾人危房户新建或改造住房。市(州)所在地的大型公共场所普遍有无障碍设施,县(区、市)以上城市道路普遍铺设盲道、坡道,省级和部分市级电视台播放手语新闻,大部分影视节目加配字幕,为残疾人生活、学习、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各级法律中心成立残疾人工作站,建立残疾人维权示范机构135个,各级司法部门和法律机构为近10万人次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各级残联办理残疾人信访案件33.4万件(次),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1997年至2007年,对90多万人次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安排3.1万名残疾人就业,各种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3.9万名,扶持近20万残疾人进行个体就业,发展盲人按摩机构279个,安置盲人1100多名。发展特教学校15所,建立特教班、推广残疾人随班就读,向贫困残疾学生发放助学资金3100多万元,使5万多名残疾少年儿童稳定就学,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80%,10名残疾考生被普通高校录取。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残疾人参加社会文化体育活动,举办4届全省残疾人文艺会演,组团参加6届全国残疾人文艺会演,并蝉联第五届、第六届文艺会演团体第一。连续举办6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培养了一批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组团参加7届全国残运会和世界特奥会、残奥会及多项体育比赛,获得金银铜牌1200枚,其中残奥会金牌3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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