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改革开放以来,甘肃省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来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注重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培育、总结和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在全省树立表彰了邵恭、石述柱等一批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深刻剖析典型案例,运用重大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2005年8月,中共甘肃省纪委、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监察厅联合举办“甘肃省反腐倡廉展览”巡回展出,参观展览的党员干部和群众达40余万人,利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等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给全省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抓不懈的重要基础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治本为主,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了良好态势。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不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从防范、监督、制约、管理、惩处等方面健全完善廉政制度,逐步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的网络体系。1993年至1997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规定和制度281项,其中省级制定的53项,各地市(州)制定的228项。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市、县各级各部门制定实施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127项法规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1999年3月,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配套制定责任制考核办法。2002年,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和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全省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了领导机构。从2003年开始,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省直各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层层细化责任,年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体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来,全省共有2298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www.xing528.com)
强化纪律监督和违纪惩处。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就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是否经集体讨论决定等要求,逐项进行考察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健全和完善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稳妥进行党内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试点工作,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初步建立。2004年2月,中共甘肃省委正式组建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和4个省委巡视组,先后完成7批例行巡视和3批专项巡视。例行巡视了14个市(州)及所辖61个县(市、区)、11个省直厅局、2户省属国有企业。专项巡视分别对全省14个市(州)发展抓项目情况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2007年初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确定的12件实事的落实进展情况开展巡视,发现一些重要案件线索,对一些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工作的力度,立案查处了一批违纪案件,处分了一批违纪党员干部,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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