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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志·概述: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成果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甘肃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按照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甘肃省取消计划分配商品,完全由企业自由经营,选择商品的进货渠道和供应方式。初步建立起全省城市生活必需品、重点流通企业等监测系统和应急预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实效。

甘肃省志·概述: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成果

甘肃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至1984年),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阶段。依据国营商业为主导、支持发展集体商业、适当发展个体商业的原则,全省传统的统购统销、统购包销、统一计划分配的流通模式开始改变,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被打破,个体商业开始复苏,集市贸易得到恢复与发展,各批发企业之间、批发企业与集体、个体零售商业之间开始建立直接供货关系;国有流通企业开始实行经营责任制,改变了国家对企业统负盈亏和企业自身平均分配“吃大锅饭”现象,普遍采取了人定岗、岗定责、责计分、分计酬的“百分考核”奖惩分配方法。第二阶段(1985年至1992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阶段。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甘肃省积极推进商品购销体制改革,取消主要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生猪实行自由上市交易蔬菜市场全部放开;全省有步骤地减少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逐渐扩大纳入市场调节范围的商品品种,生产资料进入市场流通并出现价格“双轨制”;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初步形成了一个相对活跃的城乡贸易网络。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分离原则,商贸流通系统所属企业推行“经理负责制”和“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后又于1992年初实行第二轮承包,开始探索推广“四放开”(即经营放开、价格放开、分配放开、用工放开)和“国有民营”改革试点。第三阶段(1993年至2007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按照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甘肃省取消计划分配商品,完全由企业自由经营,选择商品的进货渠道和供应方式。除食盐、成品油等个别商品外,取消绝大多数商品的国家计划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商品的供应价格;实行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一大批国有中小内贸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售卖等方式进行转制或出售给职工,国有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实行国家参股或控股。2000年后,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全省近90%的内外贸系统国有、集体流通企业完成了以资产置换、身份置换“两个置换”为核心内容的改革,省直51家外贸流通企业大部分完成了改革改制,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

30年的改革开放,甘肃省商品流通体制形成了国有参股控股企业为主导、个体私营企业为主体、外资企业为补充的运行格局,甘肃省商业厅、甘肃省物资局、甘肃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甘肃省供销联社等职能发生重大转变,2004年初组建甘肃省商务厅,商品流通内外贸管理一体化,商品流通市场机制基本形成,商品市场体系趋于完善,商贸流通业实现了持续、稳步和较快的发展。1978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为20.72亿元,到2007年已达到833.32亿元,增长幅度达到40.22倍,年均增速13%。同时,大型零售企业、大型超市、连锁店、社区商业便民店、直销及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开始出现并迅速成长,华润万家、北京华联肯德基等国内外大型流通企业先后在甘肃设立连锁企业,总代理、总经销、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在全省逐步兴起,新型经营方式和经营业态开始从城市走向农村乡镇。初步建立起全省城市生活必需品、重点流通企业等监测系统和应急预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实效。(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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