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多元治理体制,意味着要引入多元主体,设立多元机构,实施多元机制和措施,这就涉及它们与学校的隶属关系,也涉及学生社团与传统认识中的课堂教学等人才培养“传统主渠道”的关系。
课堂教学等方式在传授学科知识、培养专业素质方面具有优势,仍会继续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但学生社团对学生的吸引力及人文素质培养也能为其提供强大助力,双方间已逐渐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彼此互为重要的合作体。有研究以“主辅渠道”的方式对两者进行划分。然而,我们认为这种研究并不能准确反映学生社团的性质和作用,值得商榷。对学生社团的看法,决定了对待其的态度。标签化判断问题的方法,实际无助于学生社团的发展,会导致我们进入认识误区,也会削弱多元治理体制进行创新、探索的动力和潜力。其实,只要不脱离国家大政方针,不违反法律校规,一切都可进行探讨和尝试,一切都可进行创新和鼓励。毕竟,如果学生在大学期间不能得到自由的鼓励和发挥,又怎能期望他们进入社会后不“固步自封”或“因循守旧”。
学生社团与生俱来的爱好兴趣基因,不仅寄托了创始人的理想追求,也与学校出于人才培养目的而鼓励支持的初衷息息相关。虽然学生社团经由学校批准成立并接受管理,但其主体是在校学生,学生社团其实只是学校和学生分别出于人才培养和成长成才的目的,而进行相互配合、促进的形式与平台,没有必要像对待公司、企业般对学生社团进行明确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划分。灵活性、弹性、适应性、多样性永远是学生社团治理的重要因素,而且这些因素正变得越来越重要,不应以各种理由在制度、监管、审查等方面进行限制或干涉,更不应在隶属关系或组织设置等方面给予带有倾向性的选择,而应充分给予他们在这些方面的自由,并为其提供一种合理的实验范围。在一种开放和灵活的环境中,学生的自主性、创造性一定会有出人意料的良性发挥。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些可以充分发挥自己作用的机构和个人必将能设计出、运行好更具效率和作用的制度安排、组织形式和社团治理结构。所有这些带有不同特征的安排,都会将带有正面影响和正确方向的权利、责任,赋予那些真正具有潜力并意识到、发挥出这些潜力的学生,并为他们的创造提供前行的动力。虽然,目前已经实施了不同类型治理安排的学生社团仍然较少,但其中少部分也正在逐步实现这上述诸目标。我们应该相信他们的潜力和创造力。
况且,仅靠学校自身的力量,不可能无远弗届。今后,单一主体、单一模式、单一投入的一元治理体制不会是主流,主导的一定是能随时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要和学生成长需求,务实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灵活调整多种资源配置,创新实施多层配套机制的多元治理体制。这与当前国家高等教育新理念“协同创新”的精神核心也不谋而合,只要我们坚持这一理念,坚持这一共识,多元治理体制的创新与探索就会成为学生社团发展的大好契机之一。(www.xing528.com)
尤其要指出的是,当前的许多研究虽然较为完整地指出了学生社团治理的重要性,却没有在理论和实践上成功地找出一个有别于传统衡量指标,以及具有生命力的发展方向和途径,实在解构有余、建构不足,其影响仅限于研究人员。基于这一点,学生社团多元治理体制尤其需要先试先行的改革意识和实践勇气,先踏出去再边摸石头边过河。观察其他领域的各种改革,可以预见的趋势是:当学生社团多元治理体制建设作为一项正式改革任务,获得作为政策制定者的学校的支持,成为相关各方的共同指向后,就会出现一种鼓励组织结构创新的趋势。但没有任何治理安排会为所有可能性提供答案,许多尝试也可能会失败。但重要的是制度规章体系能灵活适应不同系列的治理安排。如此,当既定试验失败时,相关各方可以根据共识进行调整。此外,任何一项改革都可能在激励和相应的治理结构中形成无意和反常的影响。因此,学生社团多元治理体制建设的结果,应该由相关各方遵循平等原则共同监督,并应坚持、鼓励进一步研究探索哪类形式可提高学生社团发展程度以及人才培养水平。学生社团自身只要得到相应鼓励支持,将有充分动力积极尝试新的组织形式、新的责任划分方式、新的运行方式,并从自身成长成才需要出发,对相关领域和方式方法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并自觉扩大对其他领域知识、经验的吸收、借鉴;作为政策制定者的学校,以及利害联系者的社会力量,则应给予大力扶持,并保持对于这种尝试和方式的兴趣,在政策支持、资源供给、机会提供等方面为相关改革得以延续提供保障。
虽然,现状是学生社团仍作为“辅渠道”的角色存在着,并面临诸多困难与不足。但学生社团的未来就在其自身,绝对不能抱怨或逃避,任何寄望于外部环境变化的发展都是没有希望的。长江不择细流,故能浩荡万里,学生社团就应该像这些细流,从自身开始努力,强化自强、自律、自省,学生社团发展才能脱胎换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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