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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应对手册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第8.3.7条关于综合管廊地基影响计算、第8.4.1条关于未经处理的软弱地基计算模型的规定。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第8.3.3条、第8.3.4条关于结构上的作用取值的规定。违反《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5条关于换填垫层法设计计算的规定。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应对手册

问题65:对软弱地基等特殊地段管廊,未考虑地质条件对管廊基础影响,未结合地勘报告进行基础验算及采取处理措施。

【原因分析】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第8.3.7条关于综合管廊地基影响计算、第8.4.1条关于未经处理的软弱地基计算模型的规定。

【处理措施】综合管廊地基基础设计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地基变形和地基稳定性要求,尽量选用天然地基。天然地基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地勘报告进行地基处理设计,以提高地基的承载力,减小地基的沉降量。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有碾压夯实法、换土垫层法、排水固结法、振动及挤密法、化学加固法等。问题66:在不同地质交接处,管廊横向可能形成软硬不均匀地基,而设计未采取地基处理措施。

【原因分析】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第8.3.7条关于综合管廊地基影响计算的规定。

【处理措施】在不同地质交接处,由于地质交接界面与管廊纵向不一定成正交关系,即使管廊纵向设置变形缝,在变形缝两侧横向还是会形成软硬不均匀地基。由于变形缝处结构完全断开,不均匀沉降对结构影响较大,应计算横向地基不均匀沉降。沉降差异超过限值的,应进行地基处理设计。

问题67:管廊配筋断面未限定适用条件,如覆土厚度、顶部是车行道还是人行道等要求。

【原因分析】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第8.3.3条、第8.3.4条关于结构上的作用取值的规定。

【处理措施】管廊结构计算时,根据其使用条件确定荷载取值是至关重要的。结构自重、土压力、车辆荷载、人群荷载、地下水压力是管廊结构的主要荷载,荷载取值直接影响内力计算、配筋计算、裂缝宽度验算的结果。不同的管廊配筋断面应限定不同的适用条件,避免施工和运营使用过程中荷载超过设计荷载。

问题68:管廊结构构件配筋未考虑构件实际受力特性,管廊侧墙、顶板、底板、隔墙配筋未根据构件受力不同分别计算。

【原因分析】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第1.0.1条关于综合管廊建设经济合理的规定。(www.xing528.com)

【处理措施】综合管廊断面配筋应按照不同构件分别计算,从安全性、工程造价及便于施工等方面综合考虑后,采取经济、合理的配筋方案。

问题69:地基换填处理未考虑下卧土层影响,未明确换填深度、平面范围以及换填压实度、承载力要求。

【原因分析】违反《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5条关于换填垫层法设计计算的规定。

【处理措施】换填垫层法适用于浅层软弱地基及不均匀地基的处理。综合管廊地基换填设计应根据结构特点、荷载性质、岩土工程条件、施工机械设备及填料性质和来源等进行综合分析,再进行换填垫层的设计和选择施工方法。换填深度应根据需要置换软弱土的深度和下卧土层的承载力确定,不宜小于0.5 m,也不宜大于3 m;垫层的承载力宜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并应进行下卧层承载力的验算;垫层顶面每边超出基础底边不宜小于0.3 m,并满足基坑开挖期间保持边坡稳定要求,垫层底面的宽度应满足基础底面应力扩散的要求。

问题70:开孔较大区域,未考虑开孔处截面应力集中影响,孔洞周边未采取加强措施。

【原因分析】违反《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第6.4.1条关于开孔处加强的规定。

【处理措施】综合管廊开孔处,孔口附近的应力将远大于无孔时的应力,应采取以下加强措施:

①当开孔直径或宽度大于300 mm但不超过1 000 mm时,孔口的每侧沿受力钢筋方向应配置加强钢筋,其钢筋截面积不小于开孔切断的受力钢筋截面积的75%;对矩形孔口的四周尚应加设斜筋;对圆形孔口尚应加设环筋。

②当开孔直径或宽度大于1 000 mm时,宜在孔口四周加设肋梁;当开孔的直径或宽度大于综合管廊壁、板计算跨度的1/4时,宜在孔口设置边梁,截面及配筋应按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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