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56: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类别、结构安全等级等技术参数取值未考虑管廊使用特性因素合理取值。
【原因分析】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第8.1.3条、第8.1.5条、第8.1.6条关于设计参数取值规定。
【处理措施】普通房屋和构筑物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按照50年设计,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年限应按照100年考虑。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
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划分为乙类。综合管廊工程应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类。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综合管廊内容纳的管线为电力、给水等城市生命线,破坏后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都比较严重,综合管廊的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结构中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
问题57:管廊结构计算中荷载取值未考虑上部道路路基施工时压路机荷载,使用阶段未考虑地面车辆荷载,土压力计算未考虑地下水影响。
【原因分析】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第8.3.1条关于荷载计算的规定。
【处理措施】综合管廊结构上的作用,按性质可分为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偶然作用。作用在综合管廊结构上的荷载须考虑施工阶段以及使用阶段中荷载的变化,选择使整体结构或预制构件应力最大、工作状态最为不利的荷载组合进行设计。
问题58: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综合管廊,未考虑管廊基坑开挖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未进行场地整体稳定性验算。
【原因分析】违反《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3.0.2条关于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验算其稳定性的规定。
【处理措施】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综合管廊,基坑开挖后会改变坡形,破坏其原有结构的稳定性,因此应根据管廊大小和埋深等因素进行场地整体稳定性分析。不满足稳定性要求的,应进行边坡支挡结构设计。
问题59:综合管廊位于高地下水位区域,未考虑地下水对管廊基础影响,未进行抗浮验算。
【原因分析】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第8.1.9条关于综合管廊抗浮稳定计算的规定。
【处理措施】地下水位高于综合管廊底板时,应计算水压力和浮力对结构的作用。水压力按静水压力计算;抗浮稳定计算时不应计入综合管廊内管线和设备自重,其他各项作用取标准值,抗浮稳定性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 Gk——综合管廊自重及压重之和,kN;
Nw,k——浮力作用值,kN;
Kw——抗浮稳定安全系数,取1.05。(www.xing528.com)
问题60:综合管廊结构设计时未考虑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主要结构构件未进行裂缝宽度验算,或裂缝宽度不满足结构耐久性要求。
【原因分析】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第8.1.7条关于综合管廊结构构件裂缝宽度控制的规定。
【处理措施】综合管廊主要结构构件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小于或等于0.2 mm。综合管廊主要结构构件为板壳类构件,裂缝宽度计算可参照《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 138:2002)中公式计算:
式中 ωmax——最大裂缝宽度,mm;
ψ——裂缝间受拉钢筋应变不均匀系数,当ψ<0.4时,取0.4;当ψ>1.0时,取1.0;
σsq——按作用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的截面纵向受拉钢筋应力,N/mm2;
Es——钢筋的弹性模量,N/mm2;
c——最外层纵向受拉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mm;
ρte——以有效受拉混凝土截面面积计算的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即,其中b为截面计算宽度,h为截面计算高度,As对偏心受拉构件取偏心一侧的钢筋截面面积;
α1——系数,对受弯、大偏心受压构件取α1=0;对大偏心受拉构件取
e0——纵向力对截面重心的偏心距,mm;
h0——计算截面的有效高度,mm;
ν——纵向受拉钢筋表面特征系数,对光面钢筋取1.0,对变形钢筋取0.7;
ftk——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N/mm2;
α2——系数,对受弯构件取α2=1.0,对大偏心受压构件取,对大偏心受拉构件取α2=1+0.35;
d——纵向受拉钢筋直径,mm。当采用不同直径的钢筋时,应取,其中u为纵向受拉钢筋截面的总周长,mm,A为受拉钢筋截面面积,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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