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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系统质量问题及解决方案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Ⅰ级实验的电涌保护器的参数应满足Iimp≥12.5 kA,Up≤2.5 kV。问题35:管廊内供电系统未考虑建设地区地震设防烈度因素,未进行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第7.2.7条关于管廊内发生火灾时关闭相应防火分区通风设备的规定。风机配电箱的进线主开关应增加分励脱扣器附件,分励脱扣器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模块控制,在火灾时强行切断进线开关,确保风机在火灾时处于停止状态。

供电系统质量问题及解决方案

问题33:管廊内消防设备配电线路保护电器未考虑消防设备供电持续性的要求,未采取过负荷时只报警不切断线路的设计。

【原因分析】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6.3.6条关于重要线路过负荷保护不应切断线路的规定。

【处理措施】对于过负荷断电将引起严重后果的线路,其过负荷保护不应切断线路,可作用于信号。消防设备的短时过负荷不会立即引起灾害,即使牺牲一些使用寿命也应保证对重要负荷的不间断供电,如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泵等。因此,消防设备配电线路断路器应采用单磁脱扣器或者电子脱扣加过负荷报警附件,消防泵或者消防风机等控制回路过负荷信号仅作为报警用接入火灾报警联动模块箱内。

问题34:低压配电系统电源总进线处未考虑雷电感应过电压的影响,浪涌保护器设置错误

【原因分析】违反《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4.3.8条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第7.3.9条关于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电气线路的反击规定。

【处理措施】管廊地下部分可不设置直击雷防护措施,而在配电系统中设置防雷电感应过电压的保护措施,因此,管廊内电气柜的防雷接地措施可以按照三类防雷设计。变压器低压侧的配电屏上应在母线装设Ⅰ级实验的电涌保护器,二级配电柜无线路引出管廊时,应在母线上装设Ⅱ级实验的电涌保护器。Ⅰ级实验的电涌保护器的参数应满足Iimp≥12.5 kA,Up≤2.5 kV。问题35:管廊内供电系统未考虑建设地区地震设防烈度因素,未进行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

【原因分析】违反《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第1.0.4条关于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的规定,属于违反强制性条文要求。

【处理措施】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版)附录A,查询管廊建设地区地震设防烈度,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应进行机电工程抗震设计。管廊内内径不小于60 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0 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线槽均应进行抗震设防,具体的抗震设计措施如下:

①变压器的安装:a.安装就位后应焊接牢靠,内部线圈应牢固固定在变压器外壳内的支承结构上。b.变压器的支承面宜适当加宽,并设置防止其移动和倾斜的限位器。c.应对接入和接出的柔性导体留有位移的空间。

电池电力电容器的安装:a.蓄电池应安装在抗震架上。b.蓄电池间连线应采用柔性导体连接,端电池宜采用电缆作为引出线。c.蓄电池安装重心较高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d.电力电容器应固定在支架上,其引线宜采用软导体。当采用硬母线时,应装设伸缩节装置。

配电箱(柜)、通信设备的安装:a.配电箱(柜)、通信设备的安装螺栓或焊接强度应满足抗震要求。b.靠墙安装的配电箱(柜)、通信设备机柜底部安装应牢固。当底部安装螺栓或焊接强度不够时,应将顶部与墙壁进行连接。c.当配电柜、通信设备柜等非靠墙落地安装时,根部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或焊接的固定方式。d.壁式安装的配电箱与墙壁之间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连接。e.配电箱(柜)、通信设备机柜内的元器件应考虑与支承结构间的相互作用,元器件之间采用软连接,接线处应做防震处理。f.配电箱(柜)面上的仪表应与柜体组装牢固。

④电气管路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用金属导管、刚性塑料管、电缆桥架或电缆槽盒敷设时,应使用刚性托架或支架固定,不宜使用吊架。当必须使用吊架时,应安装横向防晃支架。b.当金属导管、刚性塑料管、电缆桥架或电缆槽盒穿越防火分区时,其缝隙应采用柔性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并应在贯穿部位附近设置抗震支撑。c.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的支线段部分每隔30 m应设伸缩节。具体的电气抗震施工做法可参考国标图集《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1-1)。

问题36:动力、控制与监控线路共用桥架时,未考虑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用途线路之间的相互干扰影响,桥架内未采取分隔措施。(www.xing528.com)

【原因分析】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8.10.8条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电缆采用桥架敷设的规定。

【处理措施】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受条件限制需安装在同一层桥架上时,应用隔板隔开。动力、控制与监控线路共用桥架敷设时,应采用隔板隔开,并注明每个分隔的线缆类别。非消防线路可以采用梯级桥架或者托盘桥架敷设。火灾报警系统、应急广播、消防电话等电缆属于消防线路,采用线槽敷设时应为金属封闭线槽,不应与非消防线路共用桥架敷设。

问题37:管廊送排风机未考虑火灾工况因素,未采取消防联动关闭措施。

【原因分析】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第7.2.7条关于管廊内发生火灾时关闭相应防火分区通风设备的规定。

【处理措施】管廊发生火灾时,发生火灾的防火分区及相邻分区的通风设备应能够自动关闭。通风风机平时由手动控制和PLC自动控制,如果风机由人为手动开启后或者风机控制的选择开关选为手动时,PLC无法联动关闭,此时发生火灾则会非常危险。风机配电箱的进线主开关应增加分励脱扣器附件,分励脱扣器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模块控制,在火灾时强行切断进线开关,确保风机在火灾时处于停止状态。

问题38:高压细水雾消防泵供电干线电缆未考虑消防设备运行可靠性要求,采用了阻燃耐火电缆。

【原因分析】违反重庆市《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J 50-164—2013)第5.3.2条关于消防泵供电干线电缆选型的规定。

【处理措施】阻燃耐火电缆一般是指能通过供火温度750℃下、供火时间90分钟不击穿实验的电缆,而隔离型防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能在供火温度950℃下、供火时间180分钟不被击穿。管廊内高压细水雾消防泵作为管廊的自动灭火设施,属于重要的消防设备,为了保证其供电线路的可靠性,其供电干线电缆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或隔离型防火电缆。

问题39:综合管廊的分配电间未考虑用电设备接地要求,未采取等电位联结措施。

【原因分析】违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第7.3.9条关于综合管廊内设置等电位联结系统的规定。

【处理措施】管廊的分配电间内电气设备较多,为了提供可靠的接地点,应设置等电位端子箱,等电位端子板应与综合管廊接地网可靠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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