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11:非传统水源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
【原因分析】违反《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 50/T-214—2015)第9.4.5条关于非传统水源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的规定,属于违反强制性条文要求。
【处理措施】确保非传统水源使用不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严禁非传统水源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以任何形式的连接;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管道涂色或标识;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口等均应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问题212:景观用水水源采用市政自来水。
【原因分析】违反《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规程》第7.1.2条关于景观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的规定,属于违反强制性条文要求。
【处理措施】应合理利用水资源,设有水景的项目,水体的补水只能使用非传统水源,或在取得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后,利用邻近的河、湖水。景观水体的设计应通过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确定规模和具体形式,应做好景观水体补水量和水体蒸发量逐月的水量平衡。
问题213:未设定合理的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www.xing528.com)
【原因分析】违反《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 50/T-214—2015)第9.4.9条关于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取55%~85%的规定。
【处理措施】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来计算确定雨水设施规模和最终方案。
问题214:坐便器冲洗水箱的容积大于5 L。
【原因分析】违反《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规程》第7.2.3条关于采用节水器具与设备的规定;违反第7.3.6条关于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的规定。
【处理措施】所有的用水器具与设备均应满足《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2014)及《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870—2011)的要求,坐便器平均用水量应不大于5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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