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照明配电及控制的技术手册

照明配电及控制的技术手册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问题86:室内照明控制开关设置数量少、控制分组不妥。违反《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第7.3.5条、第7.3.6条关于照明灯具控制要求的规定,除设置单个灯具的房间外,每个房间照明控制开关不宜少于2个;当房间或场所装设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宜分组控制。问题87:教育建筑的教学楼、办公楼的公共区域照明采用就地分散控制。问题88:照明平面图中未标注导线数量。

照明配电及控制的技术手册

问题86:室内照明控制开关设置数量少、控制分组不妥。

【原因分析】违反《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第7.3.5条、第7.3.6条关于照明灯具控制要求的规定,除设置单个灯具的房间外,每个房间照明控制开关不宜少于2个;当房间或场所装设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宜分组控制。

【处理措施】为利于节能、便于运行维护,要合理设置照明控制开关数量,并根据环境自然光及使用功能要求合理分组控制,宜按下列方式分组控制,①生产场所宜按车间、工段或工序分组;②在有可能分隔的场所,宜按每个有可能分隔的场所分组;③电化教室、会议厅、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宜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④除上述场所外,所控灯列可与侧窗平行。

问题87:教育建筑的教学楼、办公楼的公共区域照明采用就地分散控制。

【原因分析】违反《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0—2013)第8.5.1条第1款关于照明灯具控制要求的规定,教育建筑的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楼等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集中控制。(www.xing528.com)

【处理措施】教育建筑的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楼等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集中控制。对于校园内的宿舍建筑,公共区域也宜分区、分组采用集中控制。

问题88:照明平面图中未标注导线数量。

【原因分析】照明平面图中的照明导线数量,是选择电线管管径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现场埋管及穿线的重要依据,照明导线数量的标注是非常必要的,故应标注齐全或以文字交代清楚。

【处理措施】应在照明平面图中标注各段照明线路的导线数量或以文字交代清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