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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线路布线系统设计技巧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问题62:非矿物绝缘类消防线缆与普通线缆共桥架敷设。明敷设的消防配电线路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消防专用电缆外,其他电力电缆不宜在耐火金属槽盒内敷设。违反重庆市《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第5.2.3条关于选用普通设备供电线路的规定,一级电线电缆使用场所中的普通电源线路应采用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设计技巧

问题61:当电线电缆成束敷设时,未选用阻燃电线电缆

【原因分析】违反重庆市《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J 50-164—2013)第5.1.1条关于选用电线电缆的规定,当电线电缆成束敷设时,应采用具有阻燃性能的电线电缆,属于违反强制性条文要求。《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GB/T 18380)分为11个部分,第11、12、13、21、22部分为“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第31至36部分为“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据此可以判断电线电缆的敷设方式按同一路径的导体数量分为两种:成束敷设和单根敷设;除单根电线电缆的敷设方式外,均为成束敷设。

【处理措施】当电线电缆成束敷设时,应采用具有阻燃性能的电线电缆。

问题62:非矿物绝缘类消防线缆与普通线缆共桥架敷设。

【原因分析】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10条第1款关于消防线缆敷设、重庆市《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J 50-164—2013)第6.1.3条关于普通线缆敷设的规定。明敷设的消防配电线路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消防专用电缆外,其他电力电缆不宜在耐火金属槽盒内敷设。

【处理措施】非矿物绝缘类消防线路应采用独立线槽敷设,不应与其他线路共槽。消防电缆与普通电缆采用中间设置隔板,隔板及盖板不能把同一桥架分成两部分完全封闭的金属槽盒,不满足防火要求,也不利于普通电缆的散热。

问题63:非车库用供电线路穿越车库时,其电缆未考虑车库的电线电缆使用场所分级。

【原因分析】违反重庆市《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J 50-164—2013)第5.1.2条关于选用电线电缆的规定,应按使用场所和敷设条件选用电线电缆。

【处理措施】非车库用电设备供电线路穿越车库时,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其特性:①阻燃特性:在多个级别的电线电缆使用场所中敷设时,按级别高者确定;②耐火特性:按用电设备服务的建筑物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级别确定;③无卤低烟特性:在多个级别的电线电缆使用场所中敷设时,按级别高者确定。

问题64:电缆电线未标明阻燃等级。

【原因分析】违反重庆市《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J 50-164—2013)第5.1.2条关于选用电线电缆的规定,应按使用场所和敷设条件选择电线电缆的阻燃级别,同一建筑物内选用的阻燃和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其阻燃级别应相同。

【处理措施】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依据重庆市《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J 50-164—2013)第4.0.1条确定电线电缆使用场所分级,再按第5.2.2条选择电线电缆的阻燃级别,不应低于:特级场所(电缆A级、电线B级)、一级场所(电缆B级、电线C级)、二级场所(电缆C级、电线D级);在选用耐火电线电缆时也应考虑选择相应的阻燃级别。

问题65:一类高层住宅套内未采用无卤低烟电线。

【原因分析】违反重庆市《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J 50-164—2013)第5.2.3条关于选用普通设备供电线路的规定,一级电线电缆使用场所中的普通电源线路应采用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

【处理措施】一类高层住宅属于一级电线电缆使用场所,住宅套内应采用不含卤素的无卤低烟电线电缆。

问题66:可燃材料仓库配电箱及照明开关设置在仓库内。

【原因分析】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2.5条关于配电箱及照明开关设置位置的规定,仓库的配电箱及照明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

【处理措施】为了减少火灾发生,可燃材料仓库的配电箱应设于库房外,应当在每个库房外装设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且不应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宜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措施。

问题67:电缆桥架设计不合理。

(1)未标明电缆桥架结构类型。

【原因分析】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31:2006)对于“桥架”的定义是:由托架、附件、支(吊)架三类部件构成的、支承电缆线路的、具有连续刚性的结构系统的总称。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桥架主要用于敷设电缆,常用桥架一般可分为:①梯级桥架,是由侧边与若干个横档构成的梯形部件;②有孔托盘(又分为带盖有孔、无盖有孔),是由带孔眼的底板和侧边所构成的槽形部件,或由整块钢板冲孔后弯制成的部件;③无孔托盘(通常带盖,也称槽式桥架),是由底板与侧边构成的或由整块钢板弯制成的槽形部件。

【处理措施】设计文件中应标明所选择的电桥桥架结构类型。

(2)电缆桥架结构类型选择不合理。

【原因分析】电缆桥架结构类型应按《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第6.2.7条执行,①需屏蔽外部的电气干扰时,应选用无孔金属托盘加实体盖板;②在有易燃粉尘场所,宜选用梯架,每一层桥架应设置实体盖板;③高温、腐蚀性液体或油的溅落等需防护场所,宜选用有孔托盘,最上一层桥架应设置实体盖板;④需因地制宜组装时,可选用组装式托盘;⑤除上述情况外,宜选用梯架。敷设消防电缆的桥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10条的要求选用“封闭式金属槽盒”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处理措施】根据敷设条件及防火要求,合理选择电缆桥架的结构类型。

(3)电缆桥架规格选择过小。

【原因分析】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7.6.14条关于选择电缆桥架规格的规定,电力电缆总截面积与托盘和梯架横断面面积之比(桥架填充率)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处理措施】根据电缆截面正确选择电缆桥架规格。考虑到散热降容对电缆载流量的影响,建议按单排电缆敷设计算桥架宽度;在选择电缆桥架规格时尚应注意桥架的高度,保证最大一根电缆放置后不突出桥架;电缆敷设方向发生变化时尚应考虑电缆的弯曲半径。

问题68:金属槽盒内所穿导线过多,载流导线数量超过30根。

【原因分析】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7.2.14条关于选择金属槽盒规格的规定,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宜超过其截面积的40%,且金属槽盒内载流导线不宜超过30根。

【处理措施】金属槽盒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宜超过其截面积的40%,且金属槽盒内载流导线不宜超过30根;若不限制载流导线的根数,则应考虑载流量的降低系数,降低系数按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7.4.4条规定执行;PE线不属于载流导线。(www.xing528.com)

问题69:屋面风机水泵、光彩照明等设备设施的配线采用塑料管敷设。

【原因分析】违反《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4.5.4条关于防止闪电电涌侵入的规定,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信号灯及其他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防雷类别采取相应的防止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处理措施】为防止闪电电涌侵入,屋面风机、水泵、光彩照明等屋面设备设施的配线应采用金属管敷设,且金属管的两端应分别与设备和配电箱连接,并应与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问题70:商铺配电干线(管)在商铺内敷设。

【原因分析】违反《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92—2016)第4.2.6条关于商业配电干线敷设的规定,商铺配电干线(管)应设置在建筑的公共空间内,不应穿越不同商铺。

【处理措施】为便于零售业态经营者的产权界定、配电设备和线路的维护、改造,商铺配电干线(管)应设置在建筑的公共空间内,不应穿越不同商铺;商铺电表箱表至商铺内末端配电箱的分支线路,有条件时也不宜穿越不同商铺;弱电干线参照执行。

问题71:未明确要求电线接头应设在接线盒或器具内,严禁设在导管和线槽内。

【原因分析】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8.5.4条、第8.6.6条关于线槽布线的规定,电线电缆在金属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进行。

【处理措施】为避免因接头不良、包扎绝缘受潮损坏而引起短路故障,在设计文件中应要求电线接头应设在接线盒或器具内,不得设在导管和线槽内;对于采用线槽敷设的一个电源回路多次引出线槽至不同用电设备时,应增设专用接线盒(箱)。

问题72:教育建筑未设置电气竖井、未设置楼层配电箱。

【原因分析】违反《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0—2013)第6.4.1条关于设置电气竖井、第5.2.2条第2款关于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的规定,教育建筑内应设置电气竖井,强弱电竖井宜分别设置,各楼层应分别设置电源切断装置。

【处理措施】为了用电的安全和可靠,教育建筑每层应设置电气井及楼层配电装置,楼层配电装置设置于井内。本条适用于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校园内的建筑物,包括教学校、图书馆、实验楼、风雨操场(体育场馆)、会堂、办公楼、学生宿舍、食堂及附属设施等供教育教学活动所使用的建筑物及生活用房,但不包括校园内的住宅。

问题73:每一回路插座数量超过10个(组),用于计算机电源的插座数量超过5个(组)。

【原因分析】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10.7.9条关于插座供电设计的规定,当插座为单独回路时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用于计算机电源的插座数量不宜超过5个(组),并应采用A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处理措施】考虑插座使用灵活性和维护方便性及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用于计算机电源的插座数量不宜超过5个(组)。

问题74:未对电气管线的防火封堵做设计。

【原因分析】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1.6条、6.2.9条第3款关于防火封堵设计的规定,电气管线穿越防火分区、电缆井楼板处及电缆井与房间和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处理措施】设计文件中应对电气防火封堵做设计,①布线系统通过地板、墙壁、屋顶、天花板、隔墙等建筑构件时,其孔隙应按等同建筑构件耐火等级的规定封堵;②当敷设电缆的导管和槽盒内部截面积等于大于710 mm2时,应从内部封堵;③电缆防火封堵的材料,应按耐火等级要求,采用防火胶泥耐火隔板、填料阻火包或防火帽;④电缆防火封堵的结构,应满足按等效工程条件下标准试验的耐火极限。

问题75:利用BTTZ型矿物绝缘电缆金属护套线作为PE线时,未对金属护套及连接提出要求。

【原因分析】违反《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 232—2011)第4.10.1条关于设计矿物绝缘电缆保护导体的规定,利用BTTZ型矿物绝缘电缆金属护套线作为保护导体时,接地铜片最小截面不应小于电缆护套截面积,保护接地连接线不规格不应小于表4.10.1的规定。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12.5.3条第2款,保护导体可采用电缆金属外皮、配线用的钢导管或金属线槽等金属导体,BTTZ的外护套可作为配电系统PE线用。特别说明的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第4.1.8条,严禁利用金属软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为接地线;此条文中接地线是指接地装置的接地线而非配电系统的PE线。

【处理措施】利用BTTZ型矿物绝缘电缆金属护套线作为PE线时,应对护套截面、连接头提出要求。

问题76:燃气调压室、计量室等爆炸场所的电气线路设计不满足要求。

【原因分析】违反《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5.4节关于电气线路设计的规定,爆炸性环境线路的选择、保护、安装应满足环境要求。

【处理措施】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附录D.02第4款,通风良好的调整室、计量室为2区爆炸危险区域,爆炸危险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应按《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5章进行设计。

问题77:强弱电管线、电缆桥架、金属槽盒等未交代伸缩节的要求,穿过变形缝时未提出敷设要求。

【原因分析】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8.10.13条关于设置伸缩节、《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7.2.12条关于电气管线敷设的规定,钢制电缆桥架直线段长度超过30 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长度超过15 m时,宜设置伸缩节;金属导管及金属槽盒在穿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时,应采取防止伸缩或沉降的补偿措施。

【处理措施】直线敷设的电缆梯架、托盘和槽盒,要考虑因环境温度变化而引起的膨胀或收缩,所以要装设具有补偿作用的伸缩节,以免产生过大的膨胀力或收缩力而破坏梯架、托盘和槽盒的整体性;为防止建筑物沉降等发生位移时损伤梯架、托盘、槽盒和电缆,其在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等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

问题78:母线槽未交代膨胀节、伸缩节的设置要求。

【原因分析】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8.11.7条关于封闭式母线布线设计的规定,封闭式母线直线敷设长度超过80 m时,每50~60 m宜设置膨胀节。

【处理措施】封闭式母线运行时导体会随温度上升而沿长度方向膨胀伸长,伸长多少与电气负荷大小和持续时间等因素有关。为适应膨胀变形,保证封闭式母线正常运行,应按规定设置膨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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