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42:小区人行主要出入口与外部道路间存在较大高差,仅采用台阶解决场地内外高差,或直接通过车库车道解决场区无障碍。
【原因分析】违反《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第3.3.1条与第4.2.3条第1款关于无障碍出入口、人行道的轮椅坡道的规定。
【处理措施】小区或公共建筑场地人行主要出入口、人行道设置台阶处应进行无障碍设计,须设置平坡出入口,或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或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等无障碍通道与外部道路相接,严禁通过车库通道解决场地人行无障碍通行。
问题43:居住区停车场和车库未按要求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原因分析】违反《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第7.3.3条第1款关于居住区停车场和车库停车位中无障碍车位的规定。
【处理措施】居住区停车场和车库的总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0.5%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问题44:Ⅰ类、Ⅱ类及Ⅲ类公共停车场(库)未按停车数量2%要求配置无障碍机动车位。
【原因分析】违反《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第8.10.1条关于Ⅰ类、Ⅱ类及Ⅲ类公共停车场(库)无障碍数量配比的规定。(www.xing528.com)
【处理措施】Ⅰ类、Ⅱ类及Ⅲ类公共停车场(库)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不少于停车数量的2%,且Ⅱ类及Ⅲ类公共停车场(库)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不应少于2个。
问题45:至居住绿地的主要出入口未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原因分析】违反《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第7.2.1条第1款、第2款与第7.2.2条第1款关于通往居住绿地无障碍出入口的规定。
【处理措施】居住区绿地内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出入口,基地地坪坡度不大于5%的居住区的居住绿地均应满足无障碍要求,地坪坡度大于5%的居住区,应至少设置1个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居住绿地,居住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为无障碍出入口。
问题46:基地主入口广场与市政道路间存在高差,衔接处未考虑无障碍通行。
【原因分析】违反《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第4.2.1条第1款、第2款关于道路路缘石的规定。
【处理措施】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各种出入口位置必须设置缘石坡道;人行横道两端必须设置缘石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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