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计,截止至2016年5月,全国已建立各种类型和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740个(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总面积147×104 km2,陆地保护区面积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46个,面积9466×104hm2,占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的64.7%,并有内蒙古锡林郭勒、吉林长白山、江苏盐城、浙江南麂列岛、福建武夷山、湖北神农架等29个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吉林向海、黑龙江扎龙、上海崇明东滩、江苏大丰麋鹿等49个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四川九寨沟和黄龙、湖南张家界等一些自然保护区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这些保护区对保障我国生态环境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保护,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原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在自然保护区规划中,斑块的形状、大小,廊道的走向,斑块和廊道的组合格局,对许多生物有重要影响。景观生态学在自然保护区规划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
(二)景观规划目标
自然保护区规划的目标应当是自然保护区建设总目标的具体化,要紧紧围绕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管理需要,坚持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基础设施建设简约、实用,并与当地景观相协调,坚持社区参与管理和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自然保护区的规划要贯彻“全面保护自然环境,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大力发展生物资源,为国家和人民造福”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
自然保护区规划目标应当包括四方面的内容:(www.xing528.com)
(1)自然生态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状态目标。
(2)人类活动干扰控制目标。
(3)工作条件和管护设施完善目标。
(4)科研和社区工作目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