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是人类符号实践中的一种特殊形态,是从具体美的形式中抽象出来,由自然因素及其组合规律构成的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符号体系。形式美与美的形式既相区别,又有联系。形式美具有抽象性、相对独立性、装饰性和符号性的特征。形式美法则和审美观念是两种不同的范畴,形式美法则是带有普遍性、必然性和永恒性的法则;审美观念则是随着民族、地区和时代的不同而发生变化的、较为具体的标准和尺度。前者是绝对的,后者是相对的。人们要创造出美的景观环境,必须要遵守美学的法则和规律来进行构思设计,形式美法则就是在设计中要遵循的美的法则。
形式美的法则是进行设计所需要遵守的基本法则,是体现设计美学的尺度。只有对形式美规律有着深入地了解和把握,才能够游刃有余地进行细部设计。形式美法则包含很多细则,就景观设计而言,着重关注的是设计的整体性,以及各个部分之间的比例尺度关系、对比调和关系、均衡稳定关系、韵律节奏关系等形式美的法则,这些法则往往又统一隶属于变化统一的总体法则之中。
(一)变化与统一法则
变化与统一是一个总体的法则,这也是所有艺术形式都遵循的法则。绘画如此,设计如此,音乐创作、文学等艺术形式也是如此。重复、渐变、特异等形式是变化统一在构成形式中的基本应用。没有变化就没有创新与发展,没有统一就会显得杂乱无章,达不到纯熟的境界。变化带来的突破和创新是艺术家与设计师真正的价值体现,整个艺术史就是一个不断地突破旧有的形式,创造新的形式,自我完善的循环发展过程。
景观设计并不是简单地对景观要素进行设计,而是一个统一的艺术创造。它追求一种相同或相似的内涵及表达,从而形成一个和谐完整的整体设计。总结起来,使景观设计获得统一的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种:
1.主次关系
在进行景观设计的时候,要先确定一个主体要素,用来控制或支配整个景观。这种起主导作用的要素,或者在形体上,或者在色彩上取得视觉上的冲击力,而将其他部分与其他要素归置在从属的次要位置。这种方式一般在主题性的景观设计中效果比较明显,如纪念类的广场景观。
2.形体关系
如果一处景观设计采用的基本元素都是矩形形体,即便在大造型上有所差异,也很难影响这些元素之间内在的协调性,容易使人产生形式上的统一感。这是使景观元素之间相互统一的最可靠的方法之一。
3.色彩关系
在景观设计当中,色彩除了植物等自然色彩之外,就是指对材质色彩的控制。在室外景观空间中,多样性的色影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选择合适的材料,运用合适的色彩作为主导色系,从而使整个空间得到统一的视觉感受,也是在景观设计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方式。
在增强景观设计统一性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统一的原则是要与变化的原则相互配合使用的,只有统一性而没有变化的设计会显得呆板无趣,没有活力。在统一中追求变化在设计中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单调、乏味、过分雷同的空间容易引起视觉上的混乱与空间序列的错位。变化的作用主要在于产生趣味性,如同食品中的调味剂,过多地使用变化元素也是会适得其反的。
(二)对比与调和法则
对比也可以称为对照。把色彩、明暗、形态或材料的质与量中有较明显差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排列或组织,并强调其差异性,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现象称为对比。对比主要包括:面积对比、形态对比、质感对比、虚实对比、色彩对比、疏密对比等方式。对比关系主要通过对色调的明暗、冷暖处理;形状的大小、粗细、长短、方圆处理;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处理;距离的远近、疏密处理;构图的虚实、轻重处理;形态的动静效果处理等来达到。
调和也可以称为协调、和谐。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构成要素之间彼此在质与量的方面皆具有秩序及统一感,同时也有安静及舒适的感觉时都可以称为调和。单独的一种元素没有调和的关系可言,只有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融合性才能调和。但是,要素之间的过分类似强调时,反而易显单调。有形态、大小、方向、色彩和质感等方面的调和。
在对比与调和的关系中,分为大对比小调和、大调和小对比两大关系。大对比小调和的关系会使整个设计产生生动、活泼、刺激的感觉,适于表现年轻、活泼等针对范围较具体的主题景观。
大调和小对比的关系会使整个设计产生稳重、成熟、雅致的感觉,适于表现针对范围较广的景观设计。
处理对比与调和的关系时,视觉要素等各方面要有一个总的趋势,有一个重点,相互烘托,以达到所需要的效果。对比的手法不宜过多地使用。在设计中,要注意整体关系的表达,运用对比手法时,切不可只从局部角度进行观察,充满生机的状况,才能获得高层次的审美快感。
(三)韵律与节奏法则
韵律与节奏原本是用来表示音乐和诗歌中音调起伏和节奏感的,一些美学家认为诗歌与音乐的起源是和人类本能爱好节奏与和谐有着密切的联系。亚里士多德认为:爱好节奏和谐之类的美的形式是人类生来就有的自然倾向。
节奏是指有规律地重复,使人产生匀速、均等的动感。节奏可使各个设计元素之间具有单纯明确的关系,是一种井然有序的理性感知。(www.xing528.com)
韵律的基础是节奏,是对节奏形式的深化,是情调在节奏中的运用。相对于节奏而言,韵律更多表现在感性方面。韵律美按其形式特点可以分为连续的韵律、渐变的韵律、起伏的韵律和交错的韵律等类型。
1.连续的韵律
以一种或几种要素连续、重复排列而成,各要素之间保持着恒定的距离和关系,可以无止境地连绵延长。
2.渐变的韵律
连续的要素如果在某一方面按照一定的秩序产生变化,从而形成渐变的表现形式,如渐次变宽或变长。
3.起伏的韵律
渐变的韵律如果按照一定的规律时而增加,时而减少,如同波浪起伏一样;或具有不规则的节奏感,可称为起伏的韵律。
4.交错的韵律
各组成部分按照一定的规律交织形成,相互之间关联制约,表现出一种有组织的变化。
由于韵律与节奏有着强烈的连续性、重复性和秩序感,因此,在景观设计中,节奏与韵律可以起着类似骨骼构架的作用,一方面可以获得视觉上的整体感,另一方面可以引导人的心理产生连续而有节奏的反应。韵律美在景观中体现得极为广泛,无论是中式园林景观,还是西方园林景观,都能给人带来富有韵律和节奏的美的享受。
(四)比例与尺度法则
比例是指一个事物在度量上的一种制约关系,可以表现在局部与局部、局部与整体或者两个事物之间。任何事物,无论是什么形状,都必然存在三个度量:长、宽、高,比例所研究的就是这三个度量之间的关系问题。景观中的比例,大多指的是景观物体的大小、高矮、长短、宽窄、深浅等,即它们在景观中的相互关系或者与整个景观之间的度量关系。视觉与物体元素之间的和谐比例关系可以引起人们视觉上的美感,这是早在公元前6世纪就被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发现了的,他称之为数比的美。在总结了音乐、建筑、雕塑等艺术形式之后,毕达哥拉斯学派发现了“黄金分割”的比例关系。
景观设计所表现的各种比例的特点,一般来说是与它的功能内容、技术条件及审美观点密不可分的。比例在设计中是改善统一性与协调性的重要手段。由于人们视觉尺度感知和透视原理的应用,比例的好坏很难用具体的数字进行简单的规定,比例是形状、结构、功能、视觉体系的综合产物,因此,要取得合适的比例关系,不仅仅是套用公式算法这么简单的。
比例和尺度在理解上应有所区别。比例主要表现为各个部分数量或体量关系的比,是相对的,是可以不涉及具体的尺寸数字的。尺度是要涉及真实大小和尺寸的,但是又不能把尺寸的大小与尺度相互混淆。
尺寸是指物体真实的大小,而尺度所研究的是物体的整体或局部给人感觉上的大小印象和其真实大小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一个物体的尺寸和尺度是相同的,但是,由于设计手法的不同和参照物的变化,很多情况下都出现不同的现象:尺度和尺寸如果一致,则说明物体的形象反映了其实际大小;尺度和尺寸如果不一致,则表明物体的形象通过某些手段隐藏了其真实尺寸。例如,某些物体实际尺寸很大,给人留下的印象却不深;或者某些物体实际尺寸很小,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等。
与人有关的一切物品,一般会存在尺度的问题。人们在潜意识里对大多数物体都有一个尺度的概念,如踏步有多高,花盆有多大等。正是由于人们在潜意识里对此有所规范,当这些尺寸发生明显变化的时候,人们对在它参照之下的其他物体的尺度就拿捏不准了,就会失去应有的尺度感,而使整个景观显得新奇或怪诞。在景观设计中,可以将尺度感大体归纳为两种类型:自然尺度和夸大尺度。
1.自然尺度
在景观设计中,自然尺度就是环境本身所产生的尺度感,比如灌木、乔木、草坪与人之间的尺度关系,让人在其中能够感受到正常的存在关系。自然尺度一般涉及人们生活的大多数区域。
2.夸大尺度
夸大尺度主要是为了凸显景观中的某些重要位置,或者强调某些序列关系。运用这种尺度关系建造的物体,一般都比人们所习惯的尺寸大或者小,并利用其他正常尺度的单位来凸显其位置关系,以达到设计所需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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