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1 定额的适用范围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既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又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结合本地区的价格编制出的定额,又称“单位估价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是在原国家计委(1986年版)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由建设部组织修订的一套较完整、较适用的标准定额。该定额于2000年3月17日起陆续发布实施,共分12册。其中,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工程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2.3.1.2 与相关册定额之间的关系
(1)对于工业管道、生产和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应使用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的有关项目。
(2)刷油、防腐蚀、保温部分使用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定额的有关项目。
(3)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工程及砌筑工程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4)有关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的有关项目。
(5)锅炉安装执行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定额的有关项目。
(6)压力表、温度计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定额的有关项目。
2.3.1.3 定额系数
定额系数是定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入定额系数是为了使预算定额简明实用,便于操作。
预算定额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编制的,而实际施工条件要复杂得多。当实际施工条件与定额条件不符时怎么办?这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如果对各种条件都制定相应的定额,显然是不可能的,不但工作量很大,而且使定额内容更加复杂,使用极其不便,但若留下欠缺,又将给预算计价管理带来许多麻烦。因此,为了既满足工程实际计价的需要,又使定额简明实用、便于操作,我们引入定额系数的概念。(www.xing528.com)
定额系数有子目系数和综合系数两类。子目系数是各章、节中的规定的系数,如定额章说明中的子目基价调整系数,册说明中的工程超高增加费系数、高层建筑增加费系数等均为子目系数。脚手架搭拆费系数、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系数、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增加费系数均是综合系数。
子目系数是综合系数的计算基础。如果某一个工程同时要计取工程超高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脚手架搭拆费用时,则应先计取工程超高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并将其中的人工费纳入脚手架搭拆费的计算基数,再计算脚手架搭拆费。
(1)脚手架搭拆费。脚手架搭拆费等于单位工程全部定额人工费乘以脚手架搭拆费费率,给排水工程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费乘以1.3。
(3)主体结构为现场浇筑、采用钢模板施工的工程,内外浇筑的人工费乘以1.05,内浇外砌的人工费乘以1.03。
(4)高层建筑增加费。《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给排水工程预算中的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在6层以上或檐高在20m以上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当建筑物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时,应按表2.9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
表2.9 给排水工程高层建筑增加费
(5)超高增加费。超高增加费是指实际操作高度超过定额考虑的操作高度时计取的费用。给排水定额中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按超过3.6m部分的定额人工费乘以表2.10中的系数计算超高增加费。
表2.10 超高增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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